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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銀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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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四年的張四維,開春後因寒氣侵肺,重咳嗽伴著發燒休息了半個多月。

總理大臣身體不堪,朱翊鈞堅持了半年多的「不越界」難以為繼,只好分擔了大量張四維的工作——總理大臣的拍板職能只有皇帝能代替,讓副相短期插手可以,時間一長, 副相分管的工作內容侵襲其他各部職權不可避免。

張四維正逢花甲之年,已經活過了原時空的歲數。然而三年前其父病亡,隨之兩位弟弟與後母胡氏連續病亡,來回奔喪給張四維身體造成很大的戕害。

雖然因為大變法,他不必因孝守制,但守舊大臣暗地裡勸他以稱病為由守制的也有不少,張四維因此頂了些壓力;另一方面,因為朱翊鈞對「楚黨」的保護,導致張四維在內閣束手束腳。他雖然以「承旨臣」定位自己, 但也經常能看出朱翊鈞對他並不滿意。

見魏朝來傳旨,張四維儘管知道沒用,還是問了問魏朝皇帝何事召見。果然魏朝板著臉道:「奴婢不知。」

張四維心中雖然略有恚怒,但魏朝無欲則剛,滑不留手,他雖貴為首相,也毫無辦法。只好微笑著道:「魏公公請回去復旨,我馬上就過去。」

等魏朝回去了,張四維一邊更換衣服,一邊心念電轉分析皇帝召見之由。今年內外大事,一是皇帝有意再改政制;二是冊封諸國;三是金融改革;四是水利工程持續推進;五是山西等地災後復產——莫不是山西有事?

張四維直接猜到山西有事,是因為梁問孟此前來信,告知他其弟張四象所託之事已經辦妥,大賈王詮創建的合盛元銀行,已經取得了代理山西布政使司錢糧存儲的業務資格,雖然沒有工商銀行的業務量大, 但能邁進這個圈子才是最重要的。

去年十月底, 經過兩個多月的調研, 大朝會通過了《皇明金融管理章程》(暫行),《金融許可證頒發管理辦法》(試行)、《民商銀行存貸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金融法規。

一系列的法規將民間野蠻生長的錢莊、票號、典當等諸多金融業務納入了管理規範,並在戶部設立了皇明中央銀行,負責對全國金融行業進行監管、負責鑄幣並發行、負責發放商業銀行許可證並實施監督檢查。

同時,原「大明京師銀行」和「南京銀行」合併成為「大明工商銀行」,被納入戶部的央行管理之下,照樣要向央行繳納大量的準備金。內務府真交了二千六百萬兩,據稱占了工商銀行總儲蓄額的四成。

皇室所有的銀行照樣被戶部監管,不管是不是做樣子,這個姿態超過了朱翊鈞反覆鼓勵工商的表態一萬句。

但掌握內情的張四維知道,皇帝已經占了大便宜。變法前朝廷並無銀行這個新生事物,皇室工商集團成立的京師和南京兩大銀行被官員們默認為朝廷的,它的誕生與發展自然而然的沾了朝廷的光——京師和各地官員的俸祿發放、各地駐軍的錢餉轉運等所有與公事相關的錢款業務,都放在兩大銀行。

結果等到了出台管理政策的時候,皇家就拿出兩大銀行的股本結構——皇室占七成半、宗室占一成、勛貴們占了一成,剩下半成居然是民間大商賈的,反正跟朝廷沒半龍元的關係。除了它的大股東為皇室之外,與民間成立的銀行沒有任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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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閣到京官都挑不出皇帝的錯兒,此前沒有銀行這種東西麼。但回過味兒來的大臣就有動心思的——皇室做得,我家為什麼做不得?張四維立即寫信給在家的四弟張四象,讓他組織晉商成立銀行:這才是傳家的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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