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賭馬(下)(2/2)
弔詭的是,刑罰最重,犯者殺頭的北宋,賭博之風最為劇烈。宋人賭性之重令人瞠目結舌:幾乎所有的民生都能與賭博掛邊。
例如北宋時期最常見的營銷手段叫做「關撲」,賣家標示了商品價格後,買家可以拿一點小錢與賣家對賭。最常見的是「渾純」或「六純」——「渾純」即扔出六枚銅錢全部背面朝上,「六純」反之。
扔出來渾純或六純,賭資留下,商品買家拿走——這是很多窮人進行奢飾品消費的唯一機會,贏得商品的機率大概在一百二十分之一。
這種「關撲」流行到什麼程度呢?很多大宋男人被老婆打發到市場上買醬油,結果回家時錢和醬油都沒帶回家是大概率的事兒。當然,也有極少數本來出去買包咸鹽,結果趕了一頭豬回家的。
然後文章就問了,為什麼賭博就殺頭的宋代,老百姓卻拿命去賭呢?到最後法不責眾,誰也管不了——中國人愛賭博的民風就是從大宋傳下來的,歷經元代到了國朝後愈演愈烈。
文章寫到這裡仍有理有據,說理和趣味性兼有,周王看了大長見識。然後老鍾再次盪開一筆,寫起了禁酒令——
禁酒令幾乎與酒同時誕生,咱中國第一道禁酒令是大禹發布的:《戰國策》記載,「帝女」,即堯的兩個女兒:娥皇、女英,將儀狄釀的酒進獻給禹,大禹品嘗後覺得很好喝,並說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於是詔令儀狄不要再釀酒了。
這算是傳說,但明文記載的禁酒令是周公旦的手筆:《酒誥》是中國第一道禁酒的法令。其後從春秋戰國,秦漢一直到元明,禁酒令多次發布,多次形同虛設。元世祖的時候最嚴厲,跟宋代禁賭一樣,「犯者死」——同時也與宋代禁賭一樣,元代中國人最愛喝酒,達到了「薰風酷烈」的程度,上到王公貴族,下到販夫走卒,凡是能買的起酒的,好些人整天醉醺醺。
周王看到這裡的時候,已經徹底迷糊了——為什麼禁酒、禁賭越嚴厲的時期,人們違反這法令就越囂張呢?說不通啊!但這些還都是考據出來的事實!
這姓鐘的也沒賣關子,直接拋出論點解釋:「賭與酒者,關乎人性,無此二者了無生趣也」——這兩樣與百姓的生活娛樂和人性心理關係太密切了,只用「禁」字是管不住的。因此禁賭如同「禁酒令」一般,無論多嚴格的詔令頂多管一陣兒,隨之就是禁令鬆弛,官民齊犯,法不行矣。
那怎麼辦呢?總不能放任賭風熾烈而不管理吧,這玩意對社會管理影響太大了。作者接著就用無可辯駁的數據引出了解決辦法:
如《論矛盾》所說,事物發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會引起質變或走向原來的反面。賽馬運動誕生和伴生的賭馬就是典型的例子:從萬曆十二年夏末馬會開張之後,京師因賭博而發生的犯罪率急劇降低,記者從順天府拿到數據,最近一個季度此類犯罪發生率降低了四十四個百分點。
這數據太驚人而且太有說服力了!周王看到這兒樂得都找不到北了——我擦,我無意中幹了件行善積德、萬家生佛的好事兒啊!
文章接著說,賭風甚熾會帶來一系列社會管理問題,包括喪敗人倫、滋生犯罪乃至助推貪污腐敗等。但是面對問題不能一禁了之——要禁止也禁止不了,無論你的管制能力強大到什麼程度,賭博和酒一樣,都是無法禁絕的。
那如何治理呢,作者強烈建議朝廷要「如同治水,「堵疏」並用,方能移風易俗,扭轉國人好賭之風。」
一方面要重申太祖禁令,尤其是嚴刑峻法管住官員和軍人賭博,劃出紅線,觸之從嚴論罪;另外,朝廷要列出賭具名錄,禁止私人開設賭場,嚴禁民家、娼家藏有賭具,違者論罪等。
「疏」這方面的動作應該有:曉諭地方,推廣教化,宣傳賭博危害為其一;其二就是將王爺們的賽馬商社納入管理——朝廷總的讓民間壓抑的賭性有一個出口,讓骨子裡就喜歡投機的人有發泄的地方;其三是包括打麻將在內的「娛樂」活動,只要賭資不超過一定限度的,不在禁止之列。
如此法律、輿論等手段多管齊下,才能控制住賭博惡習在民間的泛濫,逐步扭轉民間好賭的歪風。
文章最後還正面宣傳了賽馬的好處:官准賽馬可限注限制金額,並抽重稅,與財政不無小補;而諸王為了爭勝,必然多方搜羅珍奇種馬——只要在賽制上設立長途、短途、負重,越野等項目,即可利用民間力量培育出各種改良馬,對國防和國計民生大有裨益。
一篇雄文,有理有據,看得周王是心花怒放,連聲讚頌種記者大才——遂安伯真是好人啊。
拿出百兩黃金為謝之後,幾個人在書房又閒坐一會兒,周王和幕僚兩人沒口子稱讚了鍾記者能有一炷香時間。最後,周王的幕僚道:
「咱們國朝宣宗爺,就愛玩促織。從他老人家之後,上至皇帝,下到百姓,就沒有不愛賭博的。而且花樣翻新,賭具和賭術齊頭並進。」
說到此處,他向北一拱手:「聖明如咱們聖上,還不是親自發明了麻將?雖說是孝行,但如今天下因為麻將而家破人亡的又有多少!」
周王聽了,笑著點頭道:「還是的,那賭徒不賭馬,還不是可以打麻將、推牌九、擲骰子?就說這麻將,哪一級官兒敢禁?兩宮太后能撕了他!」
鍾記者聽了心道:「這兩貨沒看懂我這篇文章吧?我寫的是不是太文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