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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條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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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整個宗室改革得以順利推行。對於世襲罔替親王來說,連續五代有宗祿保障,且有宗室商社分紅可傳至無窮,富貴基本不受影響;對於親王來說,連續四代有宗祿保障,雖然逐年遞減,但有了奔頭和緊迫感之後,無論如何在公爵一代上,也能出一個能做官的讀書人了。

郡王的時間相對緊迫些,但還是那句話,解禁之後的宗室將迸發出巨大的能量——無論是教育資源還是資本,這些人都是大明最富有的那一批。無論是世家還是勛貴,所積蓄的財富都無法和大明的王爺們相提並論。

郡王以下的輔國將軍一直到輔國中尉,他們五年內得到的商社分紅,和現在朝廷拖欠大部分之後發給他們的宗祿差不多——而這五年時間,將是這些基層宗室逐步適應這個社會的過渡期。

至於其他宗室中的懶鬼和作奸犯科之輩,自有宗人府條令等著收拾他們。

《爵位冊封條令》還規定了獲得公爵以下爵位的方法——事功和戰功。無論底層宗室還是平頭百姓,理論上都能獲得爵位並且晉升。

而且與宗室以商社分紅代替宗祿不同,非宗室的勛貴、官員和平民獲得爵位是有祿米的——雖然比不得分紅,但一等公每年也有九百石。以五十石一級向下遞減,一直到十五代之後,三等男爵每年還有一百五十石祿米可拿,人口不多的話,溫飽穩穩的。更重要的是,獲得爵位給家門增加的榮耀,是此際中國人最難以抗拒的。

但是與宗室不同的是,非宗室降襲沒有下限,也就是說三等男爵之後,就是平民百姓,離開勛貴隊伍。若想保住家門,必須在這十五代之內立功,才能減緩家門下墜的速度——這也是一種強而有力的激勵。

對於非官員的普通平民來說,除非為國立下了驚人的功勞,或者在某一個行當取得了驚人的成就;才能突破勛貴與平民的界限,獲封男爵。但這並非絕對,也有一條捷徑可以讓平民跨越階級:當兵獲得戰功。

條令規定了男爵以下即為民爵:分為爵士、大夫、不更、上造四級。對應的首級功分別為二十個、十個、三個、兩個。對應的授田分別為一千畝、二百畝、五十畝、二十畝。爵士作為民爵的最高級別,將成為勛貴與平民的分界線,若無軍功,跨入男爵難比登天——但只要軍功達到標準,這條界限可一躍而過,因為獲得男爵的首級功才五十個而已。

至於授田的田地何來,兩個辦法,一個是用朝廷贖買諸王的地;或者給予兩倍黃淮水利工程中開墾的新地;或以五十倍殖民地的土地置換——那樣就需要立功者留在殖民地,但五十倍的土地將成為驚人的數字。

民爵還有一個好處,即「遇缺可轉官」。爵士凡文化通識達到及格線的,可在遇到空缺時直接被任命為縣丞以下官職;大夫可以直接任命為縣吏;獲得民爵者,可進縣議院——也具備議政的權力。

《爵位冊封條令》是萬曆五年變法大詔發布之後,朝廷下發的第一部成文新法,其嚴謹性、規範性以及行文的特點都與此前所有詔令不同。不僅獲得當時朝野的一致好評,也在歷史上有著劃時代的意義——從即日起,萬曆變法才真正進入了操作階段。

隨著一部部新法的頒布、施行、修改、廢除,這個國家也終於被朱翊鈞拖拽著,拿刀子威逼著,走上了一條嶄新的道路。此時的新民族正如莊靜嘉肚子裡的胎兒——即將向本時空的世界,發出第一聲響亮的啼音。

第二卷結束感言:說實話,這第二卷根本沒有按照大綱來寫——老摩本來是要寫內宮,摻雜些改革和軍政的。結果沒有堅持自己的想法,反而陷入了一種患得患失的漩渦——生怕自己的書失敗了。

後來因為身體和家事,老摩連續斷更,這書和開始的時候比,新增訂閱下降了一千五百多。到了這個地步,老摩反倒是釋然了。既然不圖掙錢了,那為什麼不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呢?

本來寫書是一件很爽、很高興的事兒。結果因為自己給自己很多壓力,導致各種不快樂,身體也搞壞了,老摩深刻反思——不應該這樣。

這本書會一直為了陪伴我的讀者寫下去,而且老摩會換一種心態去寫——沒那麼多壓力,只追求文筆和講故事能力的突破。當然,在更新方面,老摩會盡力而為,但不會玩命的壓榨自己——偶爾的斷更,老摩以後會通知大家。

謝謝您的不離不棄,謝謝您的支持和鼓勵。這對老摩來說,非常的重要而且這是最大的收穫。再次感謝諸位~,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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