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的青梅實在太甜了 > 第21章 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

第21章 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1/2)

目錄

「這隻算是我的精神損失費,他該受到的懲罰,還是得受的,另外,我不想在青山市再看到張銘,否則,這件事情沒完。」

陳默緩緩開口。

張遠在青山市,也算是有點能量。

他和張銘的事情,也不是什麼解不開的恩怨。

自己現在勢弱。

就算是這件事情自己占理,再加上背後有林偉業撐腰。

那也沒必要和張遠交惡。

林曦:「......」

她怎麼感覺,這情況越來越有些不對了?

怎麼就談上錢了?

林偉業眼中則是多出了一抹讚許之色。

懂規矩,知進退。

還知道利用規則。

這可不是一般高中生能夠做到的。

不過,這小子也夠黑的啊。

一般這種事情,能夠要個幾萬塊錢精神損失費已經不得了了。

陳默這小子居然一開口就要了三十萬。

心太黑了!

而聽到陳默的回答,張遠顯然也鬆了一口氣。

三十萬,對他現在幾千萬的身家來說,還是能夠拿得起的。

但是,他心裡有些憋屈。

同樣是高中生,怎麼人家的兒子就這麼厲害?

再看看站在旁邊屁話不敢說一句的張銘。

當年他怎麼不在那個月黑風高的晚上,直接把這王八蛋給直接弄牆上!

......

在簽完了私下調解的協議之後。

很快,陳默的私人帳戶裡面,就多出了三十萬。

而張銘,則是被送完了看守所。

治安拘留十五天。

雖然張遠可以保釋,但,他並沒有選擇這樣去做。

因為他明白陳默的意思。

這三十萬,只是保證陳默事後不追究,但是,張銘該受的苦,絲毫都不能少,也算是給他的懲罰。

而且,他也想藉此機會讓張銘長長記性。

處理完這個事情。

陳默的這個案件也就解決的差不多了。

結案之後,林偉業送陳默和林曦兩個人離開了警察局。

陳默站在警察局門口。

看著已經黑下來的夜色,以及路邊昏暗的路燈,緩緩道:「林叔,您警察局有工作要忙的話,就不用送我們了,我們自己打個車回去就行了。」

「對,爸,我們自己回去就行了。」

站在旁邊的林曦也連忙點頭附和道。

「可是這時間也不早了,你們兩個人回去的話,我怕路上不安全。」

林偉業快速開口。

特別是談到不安全這幾個字的時候,刻意的看了陳默一眼。

「沒事,不是有陳默在嗎。」

林曦笑著開口,「他會保護我的。」

說著,她又看了陳默一眼,「對吧?」

「對對對。」

陳默連忙點頭,看著林偉業笑道:「林叔你放心,我會保護好林曦的,一定讓她安全到家。」

林偉業:「......」

現在是法治社會,也沒太多不安全的事情。

他怕的。

就是陳默這個臭小子不安全啊!

不過最後,他還是無奈的說了一句,「好吧,你們兩個路上一定注意安全,到家了打電話給我。」

果然,女大不中留啊。

之前聽到林曦給自己打電話時候的語氣,還有看陳默的那個眼神的時候,他就知道,自己家養了十幾年的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