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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卷末總結(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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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B站視頻和up主

「這本書的劇情,不就是把B站那幾個up的視頻用筆寫出來了嗎?那麼,這算不算侵權呢?」

這是之前一位書友提出來的問題。

他的態度比較好,恰巧這事兒在卷末總結的計劃之內,就正式說明一下:

1.B站視頻不是本書主體

如果僅僅用筆把up主的視頻寫出來,是絕不會有現在這本書的。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區分「視頻」和「網文」在表現形式上的差異。

很多視頻看著很有意思很有趣,但是落到筆端,能寫的只有寥寥幾句。

比如一個手工視頻,up主不可能把長達幾小時甚至十幾小時的原片放給你看,所以身為觀眾,我也並不知道up主在製作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

而這裡面的細節和日常,都不是「把B站up主的視頻用筆寫出來」這麼簡單。

up主背後用了什麼設備、花費了多長時間、剪輯的思路、期間遇到的其他事……這些都不是僅憑看看他們的視頻就能知道的。

尤其是男女主之間的狗糧互動,真的和up主的視頻沒有什麼關係。

而狗糧部分的內容才是本書占比字數最多的部分。

2.有關侵權

侵權的問題,在剛開始寫書的時候其實沒怎麼考慮。

當時因為要開學了,這本書就是寫著練筆的,撲街久了,想著首訂能有200就可以慢悠悠寫下去,確實沒想過侵不侵權。

最近稍微了解了一下這方面的知識,下面說的不一定對,如果有懂這方面法律知識的書友,可以在本章說里提出來。

首先,對一個視頻造成侵權,最常見的是直接搬運視頻內容,發布到另一個視頻網站上並標明原創。

然後就是相同的題材,相同的文案和剪輯手法,通過替換視頻里的人物和場景,還原出和原視頻基本相同只是換了個殼的視頻。

而其中,單純講題材,很難被判定為侵權,比如之前在B站大火的「不要做挑戰」,模仿和跟風的人很多,但具體內容並不一樣,就很難說是侵權行為,最多只能算是借鑑。

至於像本書這樣把視頻內容化用到文字當中的行為,想要判定為侵權,需要做的判斷還要更細緻一些,絕不是下一個「用筆把up主的視頻寫出來」的判斷這麼簡單。

另外,其實書里借用的內容,更多的反而是視頻里的彈幕,以及評論區里沙雕網友的評論。

關於彈幕和評論是否屬於該視頻本身的權益,這一點在法律上的判定,我並不太清楚。

3.具體分析,一個一個來看

本書早期借用了「才疏學淺的才淺」的原視頻,其中,嵌銀手鐲只是口頭提及,並未涉及視頻本身。

其次是飯卡改造視頻,製作過程省略,一部分評論借用了該視頻評論區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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