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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軍律(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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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你自己抽中的那份東西之外,這隻瓶子你一點也拿不到!」——《法蘭克人史》

小帥們也點頭允諾,反正他們這次理虧,早就做好了被拳頭最硬的康朱皮大拿特拿一通的心理準備,他們來之前就把最好的財帛先藏起來了,剩下的康朱皮全拿也能接受。至於馮莫突的田產,康朱皮就算都拿去了,也還得僱人耕種不是?到時候讓小帥的子侄庶兄弟之類去康朱皮的邑落,還能節約本邑落的吃飯成本,何樂而不為?

不料這還不算完,康朱皮手指著那堆戰利品,目光不離羯胡小帥的部曲們,說道:

「你們看好了!軍正,出列,示範給他們看!」

三人齊聲喝應,走出親兵隊列,他們既不是康矛、李陽和王鈞,更不是米薇、康溫漢、米射勿這樣的康朱皮親族,只是三個普通親兵,唯一不同的是,他們個個兩膀臂膊上纏著白布,上面用墨畫了個圈。

「計功開始!」隨著軍正的齊聲吶喊,康朱皮立刻帶著親兵隊一起盤腿坐開,不再挪動半分,觀看軍正的行動。

當著所有人的面,三名「軍正」拖來一大口麻袋,倒出十幾顆面目猙獰的乾枯頭顱。

「斬首十五顆人頭,我隊陣亡四人,兩相衝抵,記功十一顆人頭,每級各合十石粟麥,合一百一十石粟麥!」

「我隊三十一人,無有臨陣逃跑,拋棄同袍,私自搶掠之人,故不扣功,如有一人作為上述行為,不僅要斬首,還要倒扣十枚人頭之功!」

「斬首敵人部落小帥人頭一枚,合三十石粟麥!」

「斬首敵人部落大人人頭一枚,合五十石粟麥!」

「共計一百九十石粟麥,白刃奮戰者均分六成,弓箭手均分二成,全隊無功者各分一成,歸公贍養傷亡者家眷半成,斬首記功者半成,糧可折同等之錢帛!」

「記功完畢,可有異議?」三名軍正環顧康朱皮的親兵隊,大聲詢問。

「無!」康朱皮剛才一直不說話,任憑三名軍正統計報功,此時才領頭大喊。

其他親兵齊聲喝應:「我等無異議!請軍正為我等分賞!」

三位軍正神情莊重,回應道:「謝同袍信任!我等即刻為同袍分賞,最後取賞。」

言畢,康朱皮拍拍手,讓軍正退回到隊列中,康朱皮這才從地上重新爬起來,看向對面已經一臉或迷惑或不解的羯胡兵們,露出一個略帶深意的微笑:「兒郎們,看懂了麼?」

康朱皮想過,軍功爵制度能在秦漢大放異彩,到戚繼光時代又復活一次,肯定有其不可替代的科學道理。對秦漢帝國而言,問題出在國家不能長期戰爭機器化,變成有國家的軍隊;而對康朱皮而言,問題出在他拿不出那麼多田土奴婢,更發不了名爵,沒法構建完整的軍工爵制度,迫於現實,只能先從與軍紀緊密結合的戰利品分潤問題上入手。

法律是一種治理的規則,應該簡明而易懂,精確而靈活,達到好用到大家願意發自心底地遵循的水平,這是康朱皮的個人之見。

因此,康朱皮認為戰功的衡量標準應該簡化,短期內只用看人頭一項;功勞分配標準應該簡單而精確,只看「業務」,是指揮官,是衝鋒陷陣的勇士,是站在後面負責射箭投石的,按不同「工種」區分,做到科學性。最後就是要秉持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原則,人都有攀比之心,唯有指揮者無私心,後進者有所養,

「懂了!」這次反應過來的是匐勒,他從人群里擠出來:「康部大的意思是,從今以後,我們也要學大人的方法,無論小帥還是親衛,都不能直接經手分配戰利品,讓這個什麼什麼軍正打完仗來分配。免得再和馮莫突家塢堡那樣,大夥忙著搶東西,被敵人趁機殺了,同時軍正只負責分財寶,但得最後拿,這樣保證了公平,兒郎弟兄也就不吵不鬧了,康部大,你說我說的對不對?」

康朱皮讚許地點了點頭,長吁了一口氣,看來這些羯胡也不是完全沒腦子,稍微複雜一點的事情還是能很快理解,如此以後還可以教更多的規則:「匐勒聰明!抓住了問題的關鍵。只有匐勒學會了麼,還有人懂了麼?」

尬尷的沉默,然後支祿舉手高叫:

「部大,我比較笨,一時半會看不懂,但我只覺得部大提出的方法,應該是很有用的!我也不必交什麼二個人一個手藝人了,現在願意帶著兒郎們統統加入康部大的部落!讓部大的軍正來負責分功勞,我覺得一定能分的公允!」

「支祿,你就算加入,也不僅僅是他們三個人來分,你現在部眾里有男丁二十五人,每十個人選出一個軍正,記住,不能是你,你有兒子的話,也不能是他。」康朱皮快步走過來,借著支祿突然表忠的機會,向羯胡兵解釋「軍正制」的組成與運行。

「在我的親兵里,軍正只管二件事,一,砍人頭記功,戰後分功;二,給大夥分飯。不打仗和不吃飯的時候,軍正就是普通戰士,當然軍正也有好處,雖然他們最後分功,也得分完了飯再吃,但至少拿穩定的半成功勞。」

「那軍正黑了大家的功勞,或者分功不均勻怎麼辦?」

「所以才要當眾分功,不許私下分,懂嗎?如果還有軍正瞎來,你們直接找我告狀,如果我有事不在,有憤懣的部落自己更換隊正,但還是一樣的要求,小帥和長子不能當軍正,如果有小帥違反這條,也找我講。」

「打仗的時候除了人頭和糧食,不是還有刀槍盔甲啊,牛馬牲口啊,金銀銅錢啊,絲帛衣裳啊,那些怎麼分?」

「和首級一樣,打仗的時候誰也不許撿和戰鬥無關的東西!所有戰利品,戰後統一收集,由各邑落軍正保管。先分首級,錢帛折合了首級後如果還有剩的,就分成十份,戰士均分五分,二分歸各小帥,二分歸我,一分充公,我來保管充公部分,專用於撫慰各部傷殘者和窮困家屬,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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