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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特殊的營銷手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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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那邊。

雖然一眾古惑仔們對出去派傳單有點不滿,但老大親自發話,又是給老大女朋友的店派傳單,他們也只能接受了。

派著派著,也就習慣了。

反正這老大不合常理的事做得多了,多一件少一件什麼的,也沒差了!

為什麼要讓古惑仔們去派傳單,李峰當然也有自己的打算。

一方面,他這是為了讓上級放心,用這另類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無心社團!

雖然不知道上級信不信,但起碼他行動做出來了嘛!

一個讓手下小弟全部出去給服裝店拍傳單的老大,怎麼可能會有什麼大野心呢!

能誤導到別人,他就賺了!

沒誤導到,他也不虧!

這種穩賺不虧的聲音,幹嘛不做!

現在元朗的地盤都快被他占了三分一了,再不做點事,就算有黃智龍在上面頂著,他也得進政治部做匯報了!

狂龍這種在江湖上新出位的大佬,警方那邊不可能會不查的。

一查起來,他跟標叔之間的關係,就很明顯了!

臥底這麼快就臥成老大,還打下了半個元朗……這種人不加多幾層保障怎麼能行!

萬一臥著臥著臥成了大社團老大怎麼辦!

…………

另一方面,他讓手下的小弟在店鋪周圍派單,也是為了服裝店的未來著想。

一群古惑仔穿著長T恤集體在街面上派傳單,收到傳單的客人不一定能認出那群古惑仔,不知道這家店是誰開的!

客人不一定認得出來,但附近周圍的店家們肯定認得出那群派傳單的古惑仔!

廢話,每月過來收保護費的傢伙,老闆怎麼可能會不認得!

化成灰都認得出來!

看到這一幕的店老闆們,不用想都知道:這家店一定是某位老大的!

一傳十,十傳百,周圍的老闆們都知道巒娜服裝店店的背景後,其他的老闆們,就算看到店裡的產品賣得好,也不敢抄了。

想抄的小老闆怕被弄死不敢抄。

大老闆……如果真有大老闆或者上市公司肯舍下臉去抄……那李峰就爽了!

果斷拿起法律武器投訴他侵權!

請大律師打官司!

官司有多大打多大,最好是打到全港皆知!

到時候全港島的人都知道有大老闆或者上司公司抄一家服裝店的品牌服飾。

換句話說,那家服裝店的名牌衣服,比港島大老闆跟上司公司的東西還要好!

有了這波宣傳,比多少GG費都有用!

理在自己手上,輸是肯定不會輸的!

事情鬧大了對方還想蓋下去?

什麼時候開頭不由他選擇,但什麼時候結束,那得由他決定!

想抄就抄,想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你當他死的啊!

他就不信將官(廣)司(告)打得全港皆知的時候,哪位老闆敢這麼吊強壓下去!!

玩盤內招他不怕,玩盤外招他就更不怕了!

如果那老闆敢買通法官跟陪審員,李峰就敢半夜為民除害給他來一槍!

他打官司是為了打GG,可不是為了給自己找氣受的!

憑他的槍法,拿把狙擊槍,在三五百米之內一槍爆頭,是沒什麼問題的!

找個理由去附近酒吧喝酒,然後找到機會給他一槍就是了!

硝煙反應?帶著手套,開搶時直接收槍,連氣體都給他收了,能有個鬼的硝煙反應!

再提前準備幾套一樣的衣服,用儲物空間的儲存提取功能在衛生間裡來個瞬間換裝!

就算警察帶警犬過來都沒用!

找不到兇器加上彈道差異,有誰能懷疑到他頭上?

就算真有人懷疑,也沒有證據證明是他幹的!

要知道,港島,可是講法律的!

沒證據,你說個羈(ji)絆(ba)!

只要找不到證據,事情搞得越轟動,李峰的品牌宣傳就越好!

這種事關有錢人跟企業間的娛樂八卦新聞,可比GG受眾廣多了!

一波宣傳下來,比打一百個GG的效果還好!

雖然這操作險了點,但收益夠大!

這麼大的收益,就算險了點,這險,值得一冒!

更別說還有其他方面的影響了。

如果沒有大企業抄的話,他都想偷偷買通一兩個名聲不好的上市企業經理,抄一抄了。

省下的GG費,可比買通人花的價錢高多了!

祝大家七夕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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