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交換(2/2)
「剛剛在美國出來的一種全新的社交工具,可以通過手機登錄網站,隨時隨地發表意見,相當於微型博客。」李旭簡單的解釋了一下,「我想在國內也成立這麼一個網站,為我們以後控制網際網路社交打基礎。」
「哦?」李煜不置可否。
「我之前去了美國一趟,感覺頗深,」李旭繼續說著,「你也許會說,手機上網沒什麼吸引力,屏幕太小,字看都看不清楚。然而摩爾定律並沒有完全失效,我在美國看到了一些很有趣的構思。」
他從李煜那裡拿過紙和筆,隨手畫了幾下,講一個長方形的東西勾勒了出來。
「他們那邊有很多超前的科技想法,像這個東西,翻譯過來叫做智慧型手機,」李旭將這張畫推到自己大哥面前,「前面幾乎整塊都是屏幕,至少也有3.5英寸大小,只需要用手在屏幕上面划來划去就可以操作。」
李煜拿著畫看了一下,依然什麼都沒說。
「這已經有些接近於科幻小說裡面個人終端,」李旭依然不在意的說著,「不過跟科幻小說不同的是,這樣的手機在美國,是很有可能在未來幾年出現的,當然,功能肯定是不可能跟小說里的個人終端相比。」
「所以,你其實是想說,未來人們可以只拿著手機就能做到,現在用電腦做到的一切事情?」李煜直指核心,「而我們現在通過投資這些網絡媒體,能夠掌控一定的輿論?」
「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李旭當然不會將話說得那麼滿。
「有趣,」李煜摸了摸下巴,「你打算怎麼做?」
「我需要支持,各種情況下的支持,人才,背後,等等。」李旭說得很坦誠。
「似乎有些多了吧。」李煜輕輕一笑,「不過是讓你將小恬捧紅而已,居然提這麼多要求。」
「多乎哉,不多也,」李旭攤開雙手,「要捧紅小恬可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你也知道,我有點完美主義強迫症,所以我想要把她名正言順的捧紅,而不是強行拔高到一個位置。所以,要這樣的話,花的時間和精力可就多了。」
停頓了下,他才又道:「更何況,我還有自己的影視公司,自己旗下的藝人要打理。」
「我會酌情考慮的。」李玉沉默了片刻後如此回答的。
李旭等的就是這句話,他可不相信,等未來的局勢慢慢明了之後,自己大哥會選擇放棄。
而有大哥入局,很多事情就不用擔心了,飯否之所以會輸給sina,很有重要的一點就是缺乏後台。再加上sina好容易有了這麼一個盈利點,自然是要拼盡全力幹掉對手了,既誤判了自己,又誤判了對手,那就只能完蛋。
當然了,想要運營好微博,還得考慮很多東西,不過那時就是大哥要關注的事情,他要做的只是利用微博來左右輿論,就像利用《時尚芭莎》來左右時尚圈一樣。
說起來,張曦允已經頂替大嘴成了郭芙蓉,要不將微博女王這個頭銜也搶過來吧,好事要成雙嘛。
不提這個,前朝冰後李恬的事情之後,李旭終於有了那麼點空隙,當即坐飛機去了洛杉磯跟狼叔見面。
儘管跟朝冰和李恬都還有收尾要處理,而且本來也說好了要給票房已經過了4000萬,遠遠超過另一個時空的《瘋狂的石頭》辦慶功宴,順便將黃柏拉入伙的,但他還是選擇了去洛杉磯。
成與不成,都趕緊將這事搞定,免得又出什麼么蛾子,不能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