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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影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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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這東西肯定是那死魂信徒留下來的,但陳冉判斷,那應該不是咒物。

咒物會有其特殊的能力,哪怕其負面效果有可能很強,但應該是能用,一般是經過加工之後的產物。

而眼下這玩意兒,則更像是單純的某種超凡材料,只是比普通的、最常見的那種用來製作附魔子彈的貨色要強大太多了,但其中所蘊含的超凡力量是完全無序的,無法控制和利用的,只會對持有者產生傷害,更是超能污染的源頭。

或許,給到某些超凡工匠,比如省城的研究所的人,能把它做成一件可用的咒物,但要看研究所能不能搞定。

但無論如何,這玩意兒,按照常理來說,陳冉是用不上的。他搞靈能子彈,還不配用上這麼好、這麼危險的材料。

可他搞不懂的是,為啥言語賢會被其吸引?

這是過去從未有過的情況。

單純的被其中所蘊含的超凡力量所吸引?

他很快將這個想法否定了。

他見過的超凡材料多了去,咒物也不是一個兩個了,比這個能級高的也不是沒有,但言語賢從來沒有這樣過。

那麼……就是這東西,他,或者說是言語賢的靈體,是可以利用的?

很有可能!

陳冉認真的觀察著這個東西,努力的通過其超凡力量的流動,獲取信息,並與自身所掌握的超凡知識、以及對自身能力的認知,來判斷著這東西到底能怎麼用。

而這個過程,被靈能可視化的具現在他視網膜上,代表了他的思考過程。

最終,他得出了一個比較有可能的結論:

我似乎可以通過【靈器】這個超凡能力,將這件材料與我的某件已經完成的靈器相融合,從而使得那件靈器,擁有一個新的特殊效果,這個效果具體是什麼,與這材料的特性有關。

這個想法,讓他興奮了起來。

他找到了另一個可以拓寬自己手段廣度的方法!

這玩意兒,他想要!

不過,隨後問題來了。

一般來說,戰鬥之中獲取的這種超凡材料,是有嚴格的收容機制的。那些很常見、靈性很微弱的材料不說,一般回收後,登記歸入倉庫,想要就提申請調取當做耗材用掉就完事了。做附魔子彈、一些特殊的超凡儀式,都可以用,申請的難度也很低。

但這種可以用來製造咒物的強大材料,本身就是污染源,超凡協會一般是不放任其流落在外的。大部分情況下,都需要上交,然後由協會咒物處的人,來將其帶走。或許是無害化封印處理,或者是交給研究所。

特勤隊員想要自己拿著,不太可能。

當然,陳冉可以選擇將其暗自獨吞,等會兒謊稱啥也沒發現就完事了。

但這個想法幾乎馬上就被他排除了。

他並沒有當二五仔的想法,也不想離開官方超凡組織,成為一個野生的超凡者,更別說背上通緝令,成為逃犯了。

這件事情,並不足以讓他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而在此時,他的電話又響了,是隊長的。

「有什麼發現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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