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揍人(2/2)
如果是普通的19歲少年可能還真被這樣的架勢給唬住了,但林樂,他不僅沒有被唬住,反而更憤怒了。
對方的這個態度,就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裡!恐怕在這個主編看來,林樂只是個靠著運氣好,稍微有了點人氣就囂張起來的貨色而已,這主編甚至可能覺得絕大多數明星藝人差不多都是這樣的生物,所以才會對他們毫無尊重心理。
對這種人,要如何使他轉換想法,放棄針對?
不,林樂是做不到的,所以他乾脆就不做了,他很乾脆的掀了桌子。
字面意義上的。
主編面前擺滿了各種書籍跟資料的辦公桌,被林樂跟相也慎二二人共同用力抬起,然後……掀開!
尖叫聲跟書桌倒塌的聲音中,林樂往前一步,抓住了主編……邊上偷拍者的衣領:「偷拍是吧!?侵犯**是吧!?」
狠狠地就是一拳砸了過去。
「你幹什麼!?」偷拍者剛剛還一臉怡然自得的樣子,逼的明星這樣跑過來質問,在他看來非常的舒爽有成就感,但林樂突然掀桌子,這是誰都沒想到的,這可是林樂吶,一個很有人氣,專輯賣到百萬的大明星,不是哪裡來的小混混啊,在他們的想法裡,林樂應該坐下來跟他們耐心交流整件事兒的過程,並且在己方堅持新聞的獨立性說法下最終無奈的離開才是啊,現在這樣的做法……會被封殺的啊!你不想當藝人了嗎?
看邊上的主編大人喊的多興奮啊:「嗨!打人是吧!?你完了你完了!林樂你完了!我絕對不會放過你!」
放下偷拍的記者,林樂來到了主編面前。
「幹嘛?!你還要揍我不成?」
「反正都是揍了,揍一個跟揍兩個,罪名會少很多嗎?」林樂抬起了拳頭。
「不行!我是主編!你不能這麼對……」
「砰!」還沒說完,這主編就被林樂一拳懟到了牆上。
「我會不知道這麼做了會很麻煩嗎!?但是就算再怎麼麻煩,就算以後再不能做藝人,我也要教你個道理!有些事情是需要底線的,勞資在國內對你們夠好的了,什麼事兒都儘量配合不說,遇到各種糟糕報導也並不特別針對你們,是不是就因為如此,讓你們覺得我好欺負了!?聽著,我走在外面,你怎麼拍是我管不了的,但我如果是在國外你還敢派人跟我,或者在純粹的私人空間你還敢拍我,那就別怪我不講道理!因為首先碰觸底線的人是你們,不是我!」
「林樂,我攔不住啦!」這時,大門那邊相也慎二喊了出來。
已經有好幾位保安從樓下跑了上來,而且林樂估計,雜誌社的人此時肯定也已經報警了。
不過沒關係,該做的事情他已經做完了。
「走!」林樂回過頭,跟相也慎二一起走了出去,至於雜誌社的人以及保安,或許是被嚇到的原因,這些人都沒有阻攔他們的行動。
「現在去哪?」相也慎二簡直神清氣爽,一起做壞事的刺激是男人之間增進友情的極佳方式,之前的那點彆扭本來就已經被林樂化解了,這次之後,二人之間就連最後的那點尷尬都沒了。
「當然是去警察局自首了,咱們可是非法入侵,還打人了呢,也不知道現在主動去算不算有自首情節。」林樂輕鬆的說道。
等二人到附近的警局之時,出警的警車剛剛開出去,而且警局方面看起來也根本不清楚報警那邊的具體情況,見來的人是林樂,還在很有禮貌的打招呼甚至安排女警員倒茶呢,挺了林樂的陳述才知道,他跟相也慎二兩個人竟然是過來自首的!?
等了一會兒,待出鏡的那邊確認了事情的確發生後,林樂才終於被警局這邊確認逮捕……
嗯……這情況算是逮捕嗎?總之也沒有帶手銬什麼的,更沒有關到那個牢獄裡,就只是來了一大群人給林樂做筆錄而已,啊對了林樂甚至還給好幾個人簽了名合了影。
接著水口佳一帶著律師來了,他甚至連林樂回國了都不知道。
一臉無語的幫忙完成了各種手續,林樂跟相也慎二可以離開警局了。
來到警局大門前,水口佳一回頭問道:「你準備好了嗎?」
「嗯!」林樂點了點頭。
推開門的瞬間,林樂見過的,有史以來最激烈的閃光燈爆發到來了。
他仰著頭走出了警局。
雖然被閃光燈閃到基本看不清前面的人,但林樂知道,自己的這個表情神態,在現場的記者們看來恐怕頗為挑釁。
這次的新聞,林樂揍了個雜誌社的偷拍者什麼的,嚴格來說其實論大小可能未必比的上他之前的那些新聞,不論是藥師丸博子,還是鯰川花,甚至是最近跟河合奈保子的新聞,如果林樂揍了個別的什麼人,可能根本不會造成這麼大的影響,但他揍的是記者,是無冕之王!
對其它媒體的媒體人來說,看到這樣的消息,就很容易產生同命相憐的感受,向著林樂連記者都能揍,那下次我們的報導再不如他的意,這傢伙會不會揍我們啊?
帶著這樣的想法,媒體在這件事兒的報導上顯得尤為用心,尤為關注,因為這是可能關係到媒體人們切身利益的!
以這些媒體人們看來,從警局出來,犯了罪的林樂應該低著頭,很沉痛很抱歉的樣子跟大家大聲道歉並且九十度鞠躬才對,看現在大家看到的呢?林樂抬頭挺胸的走出來,臉上哪有半點抱歉的樣子!?
這就有點氣人!
林樂竟然都不著急離開,而是等閃光燈閃了一陣兒,略微暫停了下後才慢慢走到眾人面前,好整以暇的開始接受採訪。
「林樂!你難道就不覺得抱歉嗎!?你可是打了人啊!」
「林樂!你現在的表情,難道是覺得自己做的對嗎?!」
各種質問不斷傳入他的耳朵。
他環視周圍的人群後,緩緩說道:「打人是不對的,但有些時候,我必須表達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