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自告奮勇(1/2)
「那個……!我去吧。」岳翎也舉起了手,對於自己容貌身材,岳翎充滿了自信。
雖然心裡還不認為這個工作不是長久的事情,但她還是想著把事情做好,希望大力海苔能夠賣得好。最主要的是,她不想李浩虧錢。
從那天晚上李浩幫了自己,又留下了錢,岳翎心裡就對李浩充滿感激。她也知道,李浩之所以僱傭她,完全是為了幫她。
弟弟岳峰總是惹禍,不是今天和這個打架,就是明天和那個打架。被派出所抓了要罰款,打了人要賠醫藥費,被別人打了需要錢治病。岳翎的工資本就不多,要應付這麼多開銷已經是捉襟見肘,根本不可能攢下什麼錢。
下崗之後,岳翎幾乎陷入了絕境。還記得那天晚上,鄰居胡嬸很熱心腸的跑過來問自己,願意不願意去夜總會上班。岳翎幾乎氣得腦淤血,把胡嬸臭罵了一頓攆了出去。
還記得胡嬸臨走時說的那句話:「硬氣頂不了飯吃,這樣下去你還不得活活餓死。去了夜總會靠臉蛋掙錢,好歹也不會餓死。」
「我就是餓死,也不會賺那樣的錢!」說話很決絕,心底卻很虛弱。那天自己兜里只剩下三十塊錢,家裡的米和煤都見了底。
所以馬寶財來敲門的時候,岳翎才會給他開門,才會讓他進屋。總覺著,有一線希望還是回去上班,做個正正經經的工作,堂堂正正的做人。
卻怎麼也沒想到,自己認為的好叔叔,爸爸拼命從冰窟窿裡面撈出來的人,原來是個長著尾巴的豺狼。
如果不是李浩那天救了自己,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常年營養不良的自己,絕對不會是人高馬大的馬寶財對手。
「那就你去吧!下午跟我去買衣服。」李浩說的很隨意,心裡卻笑開了花。
果然,美女最忍受不了的是男人的無視。方強那句:只是漂亮姑娘去哪裡找?你們認識不?對於岳姑娘來說,屬於嚴重挑釁。
「還買衣服?」張姐瞪大了眼睛,旁邊剛剛坐下還在生氣的金美珊也看著李浩。
「當然要買衣服,岳翎夠漂亮,再一打扮不比那些明星差。」
「就是,咱這屋裡就數岳翎最漂亮。」方強自顧自的說著。
同情的看了這貨一眼,果然是鋼鐵直男,憑著實力單身。看看金美珊的眼神兒就知道,她現在恨不得活活掐死方強這混蛋。只是考慮到打不過的因素,才選擇放過他。
李浩決定今後少跟方強一起吃飯,金美珊下毒毒死方強的時候,連累自己就不好了。
吃完了飯,李浩溜達著出門。今天下午要花不少錢,得拿著銀行卡去銀行取點。方強則是窩在炕上小憩,都是部隊留下的壞毛病,中午不眯一覺,一下午都覺得沒精神。
聽著方強的呼嚕聲,三個姑娘在岳峰的小房間裡面開小會。
「我看,這小子八成是對你有意思。」張姐作為大姐,扯開了會議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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