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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工夫,秘書就把擬好的合同拿了過來。
「建軍,你看看這份合同,如果沒什麼問題,那咱們就等你帶來的羊絨品質檢測結果出來之後把合同一簽」朱啟明順手給張建軍遞過來了一份。
在剛才他們談合同的事之前,朱啟明已經讓技術部門的人帶著張建軍拿來的羊絨去檢測了,估計很快就會出結果,畢竟,他們廠子在這一塊這麼多年還是具備一定能力的。
「如果一個月之內不能供給10噸羊絨,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且要求乙方賠償一定金額的損失」
「如果乙方供給的羊絨存在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
合同寫了一片,張建軍也大致看了一下,不過他在看完之後,臉色並不是很好。
因為這份合同並沒有體現相對公平,更多的是在維護甲方,也就是金絲紡織廠的利益。
雖然這些條條框框本質上對他並沒有多大的損失,但他總感覺有些吃虧。
「朱經理,我想再加兩條,第一,甲方不能無故終止和乙方合作,在合同到期之後,乙方享有和甲方優先延長合同權;第二,甲方給出的羊絨收購價不能低於與此同時明東市市場價,你看可以嗎」
這一次,他們先簽訂的是一份為期一年的供貨合同,那從張建軍的角度出發,他當然是想一年以後繼續和金絲紡織廠合作,最好是多年長期合作,所以,他覺得有必要將這一條加進去,到時候多多少少總能管點用。
其次就是收購價格的問題,之前朱啟明也說了,上半年他們需要10噸羊絨,並且承諾每斤羊絨給出的收購價是158塊錢(就拿成色最好的列舉),這一點倒是沒問題,但是朱啟明也說了,後半年至少還需要5噸羊絨。
後半年的這5噸羊絨可沒有說定價格,所以,這也是現在簽合同需要確定的事,要不然到時候出了問題可就沒後悔藥吃了。
坦白講,他張建軍前世因為沒文化,也沒有什麼法律觀念,做生意那麼多年,沒少在合同上面吃虧。
有時候是直接忽視了簽合同的重要性,有時候則是把合同內容沒當回事。
所謂吃一塹長一智。
這一世的他,在很多方面都在不斷的吸取著前世的教訓。
「好吧,那我們再等等,讓秘書去重新擬定一下」
朱啟明深深的看了一眼張建軍,果不其然,像張建軍這麼年輕的小伙子敢不遠千里的來和他談這麼大的合作,本身肯定是有兩把刷子的。
「建軍,按理來說,這麼大的合作,我應該跟著你去你們家鄉那邊考察一下,但是我這段時間實在太忙,不能離開廠子,而且換句話說,我們之間簽的也僅僅只是一份供給合同,如果一會兒檢測結果出來顯示羊絨品質合格,那你就照著這種成色供給給我們廠羊絨,我們到時候在接收的時候肯定也會進行檢測品質,合格之後才會接收付款」
其實,朱啟明說這幾句話的意思很簡單,那就是你張建軍不能弄虛作假,必須保證羊絨品質,而且,我們金絲紡織廠也不怕你作假,一旦品質不達標,我們有權拒絕接收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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