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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 新合同(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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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結束後的第二天一大早,鄧方就被老闆科漢請到了他的辦公室。

見鄧方推門進屋,滿頭白髮的科漢立刻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科漢上前緊走兩步,握住鄧方的手說道:「鄧先生,辛苦了,請坐!」

鄧方倒也不客氣,一屁股坐在了科漢對面的沙發上。

「今天請你過來主要是想商談一下新合同的事。」科漢說道。

「新合同?」鄧方故作驚訝的問道:「我們的合同不是沒有期限嗎?為啥要簽新合同?」

賽季初鄧方和科漢簽訂了一份非常不平等的合同。

合同並沒有寫明鄧方的任職年限,只是規定了鄧方必須做到的事情:

1、揭幕戰贏球。

2、前十場勝率過半。

3、帶隊進季後賽。

4、三年內獲得總冠軍至少一次。

做不到其中任意一項,球隊都可以和鄧方解除合同,解聘費十萬元。

當初簽這份合同時科漢根本沒想到鄧方能夠撐過一個月!

別的不說,前兩點鄧方就很難做到!

即使運氣不錯,做到了前兩點要求,後兩點鄧方也不可能做到。

帶隊進季後賽?

去年老尼爾森都沒做到的事,今年鄧方能做到?

老尼爾森是啥人?

功勳教練!

千勝教頭!

鄧方幹啥的?

一天教練都沒當過的小菜鳥!

就鄧方這樣的菜鳥教練,帶領著新組建的球隊,能夠打進總決賽?

要知道勇士隊可是在西部!

強敵環繞,豪強林立!

季後賽都打不進去,總冠軍就更別想了!

勇士隊1946年建隊,1949年加入NBA,拿到過3次總冠軍,分別是1946-1947賽季,1955-1956賽季,1974-1975賽季。

最近的一次也要追溯到三十多年前了!

建隊六十多年,也就拿到了3個總冠軍!

這已經是不錯的表現了。

不少球隊還從未拿到過一次總冠軍!

所以老闆科漢覺得鄧方是不可能完成任務的!

完不成任務咋辦?

滾蛋!

10萬美元分手費!

意思一下就行了!

除此之外,為了預防萬一,科漢還在合同里規定,鄧方的工資要跟戰績掛鉤。

贏一場10萬。

輸一場還要從工資里扣5萬!

打兩場比賽一輸一贏的話,相當於兩場比賽科漢只需要付給鄧方5萬元。

如果一個賽季82場常規賽下來,最終勇士隊以50%勝率進入季後賽,科漢最多也只需要付給鄧方205萬。

而如果以上個賽季29勝53負的標準來算,鄧方最終只能拿到25萬!

這個價格對一個NBA球隊的主教練來說,已經不是低的問題了,這擺明了就是侮辱人!

要知道,前任主教練老尼爾森年薪高達600萬美元!

哪怕是球隊首席助教,年薪也在50萬美元以上。

科漢想的非常好,給鄧方埋下了一堆地雷!

因為限制條件非常多,科漢認為鄧方根本無法做到,所以合同里根本就沒約定鄧方的工作年限!

約定年限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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