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六十六章 被愛慕了(2/2)
西蒙則是全白,還好是光澤飽滿的銀白,不是慘白。
修剪得到的圈臉胡和梳理的一絲不苟的短髮,為西蒙並不如何英俊的容貌增色不少。帥大叔稱不上,但起碼的體面還是有的,氣質風度跟普通人有著明顯的差異,很難會被錯認。
這幾天,西蒙沒少幹活,各種細節的補足,才有了今時符合凱恩要求,甚至超過了這個時代大多數貴族的體面儀仗。
這也直接讓艾希恩將凱恩的來歷定性為某國王室,至少也是遺族後裔。倉廩足而知禮節,儀仗就算是禮節的一部分,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冒充模仿的,尤其是一些細節部分盡顯世俗難見的高大上。
而實際上這裡邊有一定的誤會,比如將一些實用性的技術,也視作了因奢華享受而專門研發的。這跟禮一樣,都被看做是物質極大富足的背景下,才會誕生的『奇技淫巧』(較真的話,這麼說也沒錯)。
凱恩向西蒙點點頭,隨後對一旁的阿曼達道:「佩頓男爵夫人,我們可以起行了。請!」
阿曼達很淑女的頷首一笑:「接下來的旅程就拜託塔洛斯男爵了,勞您費心。」
「好說。」凱恩也沒有太謙讓,跟阿曼達一前一後離開休息廳。
其實所謂的休息廳就是酒館。這家旅店是那種很常見的酒館合一式。
結果阿曼達還算低調,只是選擇了最貴的房間。
凱恩來了就一點都不講究,用旅店老闆的話說:「為了款待這位,我這地方差不多重新裝修了一遍,還搞了全套的大清潔。」
「這是我見過的最顯擺的貴族,班恩城的公爵,都沒他架子大。」
「說的就跟你真的見過公爵出行似的。」
「怎麼,你懷疑我走南闖北的經歷,想當年,我……」
「行了,行了,都講了八百多遍了。現在還不是為了賺幾個銀幣,起大早冒充酒客?」
酒館一般午後才會上客。凱恩要占用酒館當臨時的休息廳,有酒客就給錢打發,於是就有了這些趕早來喝酒賺錢的。
凱恩自然不傻,他是不在乎,能用錢處理好的,就不用拳頭。當然,對方也得知情識趣,他是凱恩,不是凱子,搞不懂這個,就會領教他的另一面。
旅店之外,西蒙甚至專門讓人弄來沙子鋪路。
這樣,雖然也是濕漉漉的,但不粘腳,不至於走兩步就一腳泥。
凱恩已經有了自己的車隊,拉車的馬都肌肉虬結,毛皮光亮,堪稱馬中的健美先生,異常神駿。
這自然是都是被能量洗過的。
而最特別的還要說他的座駕,有那麼幾分童話故事中灰姑娘的美輪美奐南瓜車的造型特徵。
構成這些造型的正體,是血荊棘。
血荊棘馬車,拉車的四匹馬是車隊中僅有的四匹白馬,一根雜毛都沒有,死踢鬃毛極長,並且不沾泥水。
這個世界是有這種馬的,非常名貴,基本都在各國王室、大公這一層次的權貴手中。而凱恩所用的高仿貨,與之最大的不同的,就是馬的眼睛是血色的。
當然,真正的不同是,這些魔改馬遠比真正的名貴馬更優秀,是很有某一階段天朝特色的山寨性能超過原裝,凱恩就愛用這種調調來襯顯逼格。
自從他跟太陽聖者魯倫打過照面,又從艾莉婕那裡了解了聖教的情況後,他就知道,低調裝慫無用,況且慫從來不是他的風格。
他更習慣彰顯一部分力量,以避免粘上一些爛人爛事。
就過往的經驗來看,這個法子還是很有效的。
越是喜歡凌弱的,往往也越是畏強,並且對拳頭大就是真理這條原始法則,玩的很溜。直白的說就是欺軟怕硬,很懂得看風頭火勢。
異域漂泊、客居他鄉,太老實了就容易被欺到頭上。這真的很正常,更別說像深淵世界這種大環境惡劣,世道艱難的低級文明。
凱恩覺得那些明明有不低的實力,卻選擇低調,美其名曰良善堅忍的,不是智商有問題,就是心態有問題,又或兩者都有點問題。
尤其是後一種,其實滿肚子邪火,戾氣極重,但又好面子,於是極注重占據道義的制高點,於是防守反擊,甚至明知人性經不起考驗,而玩釣魚執法。
一旦抓住對方把柄,立刻火力全開,極盡裝比之能事,令對方身敗名裂,甚至狠手滅除,而吃瓜負責鼓掌叫好,以及感恩戴德。
凱恩一點都不喜歡這類路數,覺得陰柔、小氣,甚至賤格。
他喜歡堂皇大氣一點,哪怕是裝比,也裝土豪傲氣的那種。
結果做的有點過火了,艾曼達痴迷於凱恩,以及凱恩擁有的這一切。
座駕,華麗而獨特。
有最好的駿馬拉車。
有最優秀的衛兵護甲。
黑色的鎧甲角刺猙獰,猩紅的披風如同火焰戰旗。
只是看著這些進退有序、整齊劃一的衛士,就足以體會什麼叫殘酷的華麗。
沒人會懷疑這些衛士們是否有作戰能力,而只會考慮,他們精銳到了什麼程度……
哇!夢幻級的男神,阿曼達已經沉淪為一隻思春的貓。
還是她的侍女不像她般因思春而智商掉線,提出一個問題:「作為一名偏僻之地的男爵,擁有這樣的奢華儀仗,這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