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吳景秀被打了(2/2)
再過半個月到一個月,那剛好是歷史上的「黃金三月」,想到這裡,林義心裡鬆了口氣。
至於狙擊計劃是有,但不是現在。
因為現在犯不著,市場那麼大,先把自己肚子填飽再說。
要是自己都沒吃飽,就和人家死磕,那只會鷸蚌相爭漁翁得利,不划算。
等到市場容量差不多了,為了繼續擴大,林義才會用計劃里的招對付他們。
當然林義現在也不可能什麼都不做。比如GG語裡添加「中國馳名商標,」「中國第一品牌,」「世界著名品牌」「民族品牌」之類的。
反正在這個草莽江湖的年頭,這些東西都是擦邊球,又不明著犯法,不用白不用。
就算有關部門來了,最多就是勒令、警告,再不濟就是罰點小款,那些套路林義經歷多了。
付出和巨大收益比,根本不成比例,所以選擇對他來說是沒有的。
而他更知道的是:老百姓就喜歡這個調調。
一看這又是馳名商標,又是第一品牌,那立馬覺得高大上,檔次就和其他的不一樣了。
「也只能如此了。」
「你什麼時候到?」林義還是關心能不能按時出貨。
「明天早上的飛機。」
「好,回來給你慶功。那首歌的版權你要加緊時間催促下。」
「已經拿到了。」說到這裡,吳景秀有些得意。
「這麼快?這速度夠誇張的。」
「這年頭有錢還不容易?他們寫歌、唱歌的還不是為了錢,所以在我來看這是最簡單不過的事情。」
「嘖嘖,越來越有我的幾分風範了。」自己就和她說過一次,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都不是事,人家馬上就活學活用。
「咯咯~」
~~
吳景秀在香江得意,事業順風順水。但是她一回來,還沒來得及喝口水,就被人打了一頓。
要不是事情發在步步高電子公司,被人及時阻攔,估計會被暴揍一頓狠的。
甚至被打死都有可能。
當在書店二樓看書的林義,在接到電話趕到步步高電子的時候。
只見吳芳芳摟著吳景秀在流眼淚,後者披頭散髮,臉上好多個清晰地手指印互相重疊,喀喇地特別顯眼。
而三米開外,一個長得比較陰柔,但面相特別好看的男人被壓在地上。
看到這長相,林義心裡卻不由想起後世那些娘娘腔,單論長相,這人比那些小鮮肉只強不弱。
只見其雙手被反綁著,面對幾個看管他的人表現的嫉惡如仇,恨不得吃人血肉,一看就是沒經過社會毒打的。
「怎麼回事?」看到這情形,林義直接問趕過來的李光潔。
「老闆,那是吳景秀的丈夫…」特意看了眼周邊,李光潔才把事情娓娓道來。
丈夫?想一想也對。估摸著這相貌也是吳景秀最初嫁給他的原因吧。
這個男人,叫孫衛軍,在一家國企干宣傳員。
也不知道從哪裡聽來的風言風語,說是她老婆在外面搞破鞋。
加之吳景秀經常性的在姐姐家裡住,不回家。又趕上去特區開拓市場,那更是幾個月都沒看到人影。這行徑,簡直就是傷口撒鹽。
當有人和他說,她老婆在香江做了外國佬的情人時。
他再也忍不住了。平時隔三差五就來步步高電子打聽情況,有時候在門口對面的茶館,一等就是一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