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密戰無痕 > 第580章:徐婉兒約見

第580章:徐婉兒約見(1/2)

目錄

咚咚……

「請進。」陳淼在76號督察處辦公室的時間屈指可數,好不容易碰到一回,自然有人登門了。

「老唐,你怎麼來了?」陳淼驚訝一抬頭,看到進來的人居然是唐克明。

「三水老弟,你跟我說實話,王培文是怎麼死的?」唐克明走到陳淼跟前,十分嚴肅且認真的問道。

王培文的死在76號並沒有掀起多大的風波,畢竟這個人早已經不那麼值得關注了,但是此人過去還是有些背景的。

加上連跟他走的很近的葉耀新都沒有替他出頭,還有那吳雲甫,於愛珍夫妻倆,過去都跟王培文關係不錯。

但這一次都沒有出面。

王培文是死在法租界所屬的黃浦江邊上一個廢棄的小碼頭上,屍體是督察處運回來的,死因失足落水而亡。

這種死法,如果是普通人的話,那沒什麼可說的,可對於76號的人來說,這就非比尋常了。

可是,沒有人願意追究這件事。

這足以說明其中的內情不一般了,誰都不提,就連林世群也只是下令買一口棺材把人安葬了。

根本沒有人願意在一個已經死亡的人身上多浪費時間。

「真相有那麼重要嗎?」陳淼沒有回答,而是反問了一聲。

「真的是你?」唐克明驚駭的捂住了嘴巴。

「什麼是我,唐兄,話可不能亂說,王培文死亡的夜裡,我可是一直待在家裡,哪兒也沒去。」陳淼否認道。

「你雖然沒有親自動手,但你可以指示其他人……」

「唐兄,你是在懷疑我殺了王培文,然後給他安排一個自殺的名義了結嗎?」陳淼哼哼一聲。

「老弟,雖然你跟王培文過去有過節,可也犯不著……」

「唐兄,你是認定王培文是我殺的嗎?」陳淼不禁臉上浮現一絲慍怒的表情。

「三水老弟,你別生氣,我這個人就是好奇,想把事情給弄清楚了,其實我跟王培文也沒什麼交情,對他的死一點兒都不覺得可惜。」唐克明道,「我是怕有人在背後造謠,說老弟你心胸狹隘,睚眥必報,事情都過去那麼久了,還不肯放過,於老弟的名聲而言,實在是太難聽了。」

「我沒做過的事情,我怕什麼?」陳淼道,「清者自清,別人要說,我也堵不住人家的嘴。」

「得,算我白擔心了,今天晚上兆豐總會,叫上老傅?」唐克明道。

「沒時間。」

「要回家陪老婆?」

「嗯。」陳淼大大方方的承認,這又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要76號評比模範丈夫的話,那誰都競爭不過他。

「得,我跟老傅過去。」唐克明知道陳淼不太喜歡去兆豐總會,也不強求,撂下一句話離開了。

……

「真不是他?」

「他反正沒承認。」唐克明伸手接過傅葉文手中一根香菸,打火機點燃後,吸了一口,吞吐一聲道。

「你這樣當面問,他當然不會承認了。」傅葉文道,「你約了他晚上去兆豐總會了嗎?」

「約了,說是晚上要回家陪老婆。」

「琴老闆懷著孕呢,這個時候,他在外頭花天酒地,確實不合適。」傅葉文點了點頭。

「不是,老傅,你這是什麼意思?」唐克明質問道。

「想知道,晚上你買單?」傅葉文嘿嘿一笑,一副不愁唐克明不上當的表情道。

「要我買單也行,把你最近看上的那個妞兒轉給我,我就買單。」唐克明嘻嘻一笑,有些恬不知恥的道。

「你身體吃得消嗎?」傅葉文上下打量了一下唐克明的小身板兒道。

「就我這身體,你看著像是有問題的嗎?」

……

愚園路,這裡本來是有一座園林的,不然,上海人也不會把這條路命名為愚園路了,愚園早就不見了。

它是什麼時候有的,又是什麼時候消失的,短短的十幾二十年過去了,居然沒有多少人知道了。

在公共租界的地圖上,這邊當初規劃的就是高檔的住宅區,當局劃定地皮後,賣給各家各戶自行設計建造,這裡的房子雖然沒有那種整齊劃一的美感,卻一棟棟獨立個性,幾乎是萬國建築薈萃。

小河邊,兩側幽深的弄堂里,一幢幢驚艷的小樓進入視野之內,這裡是租界最好私人別墅群。

上千棟小洋樓和別墅矗立在這裡,之前汪氏等人在上海的公館也在這條路,最西頭的愚園路1136弄。

吳雲甫跟了林世群後,也在749弄置辦了一棟房產,也算是跟汪氏做了鄰居。

汪氏集團內很多人都在愚園路一帶置辦了房產,陳淼因為預算有限,所以才在開納路明月里18號買下那棟舊洋樓,改造了一下,成了現在的「陳宅」。

他可不不敢稱「公館」,能夠把住在稱「公館」的那不是社會名流,也都是政界高官,就他一個小小的處長,還沒這個資格。

395弄,湧泉坊。

徐婉兒從華邨搬出去之後,就住在這裡,紅色的外牆,錯落有致的屋頂,陳淼按照她說的門牌號。

36-1。

陳淼以前從來沒來過,徐婉兒雖然名義上是她的下屬,可他對自己下屬的私生活並不感興趣,何況,這還是一個女人。

一個漂亮的女人,是非常容易招惹是非的,他們還曾經在一個屋檐下住過,甚至還吵過架,跟仇人一樣。

但是,現在,這一切似乎過去了很久。

76號雖然還在用美人計對付那些重慶兩統抗日分子,但徐婉兒年紀已經不算小了,徐娘半老,吸引力大不如從前了。

她現在處於一種半隱居的狀態。

「三哥?」

小七輕聲喊了一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