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真相(2/2)
他將屍體拖到一旁,藏在滑動門的後面,他對王先的妻子說了一句話,她的妻子熟悉這個聲音,緊接著,她的妻子從廚房走了出來。
被兇手當場砸在天靈蓋上擊斃。
妻子的屍體,仰面倒在地板。
做完這一切,兇手,快速從王先夫婦家離開,來到河邊,將兇器丟入河中。
也許在當晚,也許在第二日。
有另一個人,來到了王先夫婦家,他敲了敲門,見沒有人,就走到廚房的百葉窗,查看情況,窗戶沒有鎖,因為只有廚房有光,而房間內又是一片漆黑。
他手中拿著鐵錘,翻窗而入。
躡手躡腳的走進房間後,他突然發現王先夫婦的屍體,就倒在血泊當中,而他也踩了一腳的血。
他當時大驚立刻將鞋子上的血擦乾淨。
可是地面上的血呢?
他決定,拖動屍體,利用屍體上的血液,掩蓋他的血腳印。
然後快速離開了房間。
緊接著第二天,有一個人來到了這間血屋,他拎著鐵錘決定將夫妻兩人殘害,當他翻窗而入的時候,卻發現,兩個人早已死去多時。
他早就已經準備好如何作案,卻沒有想到被被人捷足先登,於是他決定,毀屍滅跡,按照原定的計劃,他將屍體拖出房間,裝進貨車。
來到河邊。
同時,將屍體綁在輪軸上,沉屍入河底。
順手將鐵錘也扔了下去。
隨後,有人來到了王先夫婦的家中,她也抱著殺人的心裡,可惜,卻發現,只有一屋子的血,還有因為無人照料,嗷嗷待哺的嬰兒。
她立刻餵嬰兒灌入奶水。
悉心照料。
甚至於,當王先岳父發現案發現場時,他還在屋子裡。
「這就是那天的全部經過,知道後門鑰匙藏在腳墊下的有兩個人,一個是岳父,另一個就是小姨子,然而根據岳父的表現,他其實對這個孫子,沒有什麼特殊的感情。」
「只剩下小姨子,由此推論,小姨子,就是最後照顧嬰兒的人。」
「然而,供應商,只是拋屍的人。」
「從百葉窗翻入房間的人,是鄰居,因為在此之前他並不清楚,在王先夫婦家有備用鑰匙的存在。」
「第一個從後門進入房間,並且殺人行兇的人,就是王先的岳父。」
「我還原了當時屍體的移動軌跡,血液雖然凝固,但是有些地方的血液因為長時間流淌導致顏色暗沉。」
「如果兇手是從百葉窗進入的鄰居,那麼一定會被當時正在準備奶粉的妻子看到,就勢必會發出叫聲,不可能現場毫無打鬥痕跡。」
「所以,在鄰居進來之前,夫妻兩個人就已經死了。」
「唯一不會讓兩個人看到兇手進入的,只有後門,因為後門的位置,王先是正好坐在沙發上,背對著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