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2/2)
對於這個名字,無論是魯爸還是聶遠征,其實心底都是有些意見的,但是誰叫秦林才是大股東呢,所以他們也沒真跟秦林計較一個名字的問題。
插一句,三方共同出資的公司中,秦林以300百萬資金外帶創意入股,占據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並同時擔任公司董事長。
魯爸和聶遠征兩人同樣出資300萬,分別占據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並列第二大股東,同時,前期快捷酒店的裝修和管理工作,要分別交給魯爸和聶遠征手下的人。
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這倒也說不好是秦林是不是占了便宜,畢竟創意這回事,不承認的話自然一文不值,但真要承認,說不定一百萬是它,一千萬也是它。
君不見曾經那句經典的GG詞——「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
光著一句話,就號稱價值N個小目標?
甚至其母公司為了這句話,竟然打算單獨去註冊專利權,簡直離譜嘛!
一句話而已,註冊專利?
可更離譜的是,它真得註冊下來了!
實際上,這句話真值那麼多嗎?
顯然不可能,值錢的就是創意。
所以從這點上,秦林厚顏無恥地認為自己的想法值一百萬,也沒什麼大不了。
至少聶遠征和魯爸都承認了這點,那就足夠了。
就當秦林技術入股吧。
不過雙方共同約定,等到必要的時候,這些股份是要讓出一部分來,用來融資以及交給真正的管理層作為股權激勵。
這樣一稀釋的話,秦林和其他兩人的股份也差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