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巨星從解約開始 > 351、我要去參加格鬥賽

351、我要去參加格鬥賽(1/2)

目錄

尤其是當徐晴知道這首歌是替王雯寫的,聯想到王雯的感情經歷,她覺得陸凡實在是個天才。

她想不通為什麼陸凡這麼年紀輕輕的,居然可以這麼清楚的揣摩出女人的心思?

「好的,我馬上和她們聯繫,她們心裡也挺著急的。」

當王雯越發的了解陸凡之後,就越是對他表露出來的才華欽佩不已。

王雯發現陸凡的歌曲並不是同一種風格,他自己唱的歌是怎樣的,那麼給別人的歌就是怎樣。

實際上的情況是,他給徐茜寫的歌很貼合徐茜的情況,替劉靖寫的《演員》,一看就讓人知道除了劉靖之外,再也沒有人可以更好地詮釋這首歌。

但同時又讓人感到神奇的是,儘管陸凡可以替每個人量身打造歌曲,讓人覺得這些歌非得讓他們來唱不可,但讓人一聽之下就知道這些歌就是陸凡的風格。

「我已經和江笛說好了,只要簽好合同之後,詞曲就可以發給她了。」

這是正常的程序,必須要雙方簽訂分成合同,然後陸凡才會把詞曲交出來。

「她們聽說你寫好歌之後,簡直就是迫不及待,江笛現在就已經買了機票,準備從帝都飛過來了。」

徐晴一和江笛說了這個事後,江笛就給出了這種答覆。

「好的,晴姐,剩下的你幫我去操作吧,根據我現在的情況,一首歌大概是什麼價格?」

其實自從陸凡替琪琪還有劉靖寫了歌之後,每天都有許多人向他邀歌。

但陸凡差不多都拒絕了他們。

雖說系統裡面有無數歌曲,但還沒有輪到「賤賣」的地步,陸凡覺得必須要找到合適的歌手,才能夠把歌交出去。

就好比這首替王雯寫的《容易受傷的女人》,很顯然除了王雯來演繹之外,再也沒人會比她的效果更好。

給主播去唱?

或者讓徐茜來?

拜託!

徐茜作為宅男女神,怎麼可以唱這種風格的歌曲?

由於陸凡越來越火爆,所以陸凡一首歌單是分成版權就可以賣出最少30萬。

這還是最少的!

「你放心吧!這些我都會幫你妥善解決,你專輯的製作是不是該上點心了?」徐晴催促道。

「晴姐,現在專輯所有的詞曲我都寫了出來,我會在最短的時間裡把這些歌都錄出來,然後安排錄音室的那些同事進行後期製作。」

陸凡覺得的確是要加快工作節奏,要不然到時候時間肯定要很緊張了。

基本上還有十多天就要去參加誰是歌王的錄製,再加上又答應了易建前去挑戰那個叫做格林的外國人,好讓他見識一下華夏人的厲害。

這兩件事其實都挺重要的,一個是為國爭光,到時候有沒有媒體進行報導,陸凡並不在意,這種事情不管落在每個人頭上,相信都會一無反覆的去做的。

那個誰是歌王的綜藝節目,可以提高他的知名度,對陸凡以後的發展來說更加重要,只有頻頻的亮相,那樣才增加曝光度,使得更多的人認識到他。

雖然網絡已經普及,看電視的人不多,但是這部分的觀眾實際上都是明星的主力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