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5、兩首歌都被選中了(2/2)
「林凱宏寫的歌已經很不錯了,那麼陸凡到底要厲害到什麼程度,才能夠將他也打敗呢?」
王欣自言自語,陸凡能夠勝過林凱宏,已經讓她覺得十分不可思議。
但陸凡能夠讓華興手機官方更改比賽規則,就更加讓她意想不到了。
那兩首歌,到底優秀到了一種怎樣的程度?
林雨涵此刻也不知道是一種怎樣的心情。
作為一個明星,她自然是想拿到本次的代言。
簽約費得多少倒沒什麼,最主要是這的確是和徐茜的一場競爭,丟掉的不僅僅是代言,而且還是雙方的一個實力表現。
但作為一個粉絲,她覺得陸凡能夠讓華興手機改變規則,兩首歌被她們選中,成為世界宣傳曲,偶像能夠這麼厲害,做粉絲的自然是很高興的。
所以,她現在也不知道是該難過,還是該開心了。
她出道這麼多年,人氣已經很高了,而且每年都有許多的代言可以接,實際上已經不怎麼缺錢了。
她其實很想發一條微博,祝福一下陸凡,但考慮到之前發生的事情,還是放棄了這個打算。
……
華興官方帳號發布了這個消息之後,他們第一時間,就聯繫到了徐茜,商談合作的各種事項。
雖說《我的夢》這首歌是以陸凡的名義參加活動,但雙方都心知肚明,如果林凱宏的歌被他們給選中,那麼這一次的代言人自然是林雨涵。
其實各種代言細節,華興手機已經有工作人員和他們說好了,現在急等著選出一個結果就可以。
因此很快就和徐茜說好,代言華興手機三年,每年的代言費是2000萬,三年之後,再選擇是否繼續續約。
對於這些條件,徐茜方面都是可以接受,所有的條款都是當前代言合同里都存在的,比如說如果代言人出現形象問題,華興方面可以選擇終止合約,並且向徐茜提出賠償。
這並不是華興手機單獨加上去的條款,而是所有的品牌代言,都默認的一個條款。
「徐女士,一個星期之後,這是我們華興手機選擇新代言人的典禮,同時將會有新品發布,到時候你必須要來現場。」
「好的,你把具體的時間發給我。」
聯繫完徐茜之後,華興相關的工作人員又和陸凡打電話,告訴他《我的夢》《榮耀》同時入選華興手機宣傳曲,接下來將會有其他的工作人員和他商談版權的是事情。
同時工作人員還邀請陸凡,七天之後,華興手機將會有新品發布,到時候希望陸凡能夠到達現場,演唱這兩首歌。
到目前為止,陸凡所有的音樂版權都在自己的手裡,幫別人寫的那些歌,他們有使用權,也可以拿去商演賺錢,但是如果沒有陸凡的允許,是不可以進行翻唱的。
聽這個工作人員的意思,華興肯定要購買他這兩首歌的所有版權。
陸凡笑了笑,心想我的第一次難道就這麼沒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