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女同學的輕視,大人物來電(1/2)
洪青風歪曲事實,把瞎編亂造後的案情經過給何所長說了一遍。
洪家的其它人紛紛出言附和,給洪青風的說辭做證。
這種套路,洪家已經玩過無數次。
偏偏有時候還真就把派出所的警察給瞞過去了。
「何所長,您可一定要嚴厲處罰這個窮凶極惡之徒啊。起碼也要判他個十年二十年,我們這些受害者的家屬才能服氣。」
洪七宮在旁邊適時的插話道。
「嗯,諸位請放心,我們警察一定會維護公平正義,對犯罪份子絕不縱容姑息。不過呢,也絕不會冤枉任何一位好人。」
何所長算是給足了洪青風的面子。
大家都是官面上的人物,特別是洪青風非常年輕,上升空間巨大。
能與其保持良好關係,這很符合何所長的利益。
只是何所長最後那句話,似乎飽含深意啊。
「你們所有涉案人員聽著,不管是受害者也好,目擊者也罷,一會有警員挨個的叫你們進去錄口供。記住,你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記錄在冊,你們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如果有人故意串通好,編造謊言欺騙我們警察,這屬於違法行為。」
「我們將會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何所長一臉嚴肅的對所有人說道。
「把行兇者帶進去,先錄口供。」
兩名警察押著李權進了審訊室。李鐵柱夫婦想要跟著進去,被警察制止了。
李鐵柱與洪家的人全部在外面大廳等候。
審訊室內,李權坐在特製的椅子上,心裏面一陣發苦。
今年真是流年不利。
這已經是第二次進派出所的審訊室了。
上次被人誤當成了小偷,這次則是因為打架鬥毆。
儘管他知道,很快就可以從這裡堂堂正正的走出去,應該不會受到任何處罰,但是仍覺得有些晦氣。
作為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沒人願意被請進警局。
被帶進審訊室後,本以為審訊馬上就要開始。
結果半天沒動靜。
押他進來的兩名男警察,走了一個,留下一個。坐在他對面,就那麼冷冷的看著他。
「警察同志,怎麼還不開始呢?」李權禁不住催促道。
他一下午都還沒吃飯,這會早餓了。
還想著早點把事情經過交代完,與父母一起回家吃飯呢。
「呵~!」
男警察愣了愣,冷笑出聲。
他審問的犯人足有好幾百,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麼『主動』的犯人。
「你這是想要早點定罪,急著蹲大牢?」
男警察盯著李權問道。
「我又沒犯法,蹲什麼大牢啊。你們給我錄完了口供,我好回家吃飯。」李權一本正經道。
「噗~!」
男警察差點沒笑噴。
「小子,你最好老實點,少在這裡油腔滑調。把那麼多村民打成重傷,你還想回家吃飯?等到這邊給你審訊完了,查清犯罪事實後,直接呈報檢查院批准逮捕,然後等檢查院起訴到法院,給你判刑後,執行判決。像你這種情況最少判三年以上。」
「現在你要做的就是認清現實,端正態度,配合我們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男警察給李權科譜了一下從拘傳犯人到逮捕、判決、執行的全過程。
「這些我都懂。」
李權好歹是個本科生,該有的法律常識還是有的。
「懂就好。一會等到我同事秋芙雅來了,就開始給你正式錄口供。現在,你先認清自己的錯誤。」
男警察說完後,沒有再理會李權。
而是開始做準備工作。
秋芙雅?
李權聽到這個名字時,腦子裡面浮現出一位高中女同學的身影。
該不會這麼巧吧?
高中畢業後,大家各奔東西。考上了大學的同學,走進了大學學堂繼續深造。沒考上的,有的選擇讀大專,有的選擇走入社會工作。
李權到魔都讀書後,與曾經的同學少有聯繫,並不知道他們的動態。
天下同名同姓的人很多,應該沒那麼巧吧?
他心中默默祈禱,千萬不要是高中同學才好,不然以這種方式見面,多尷尬呀。
沒過多久,一名身穿警服的女警察健步如飛的走進了審訊室。
扎著短馬尾辮,五官清秀,英姿煥發。
「嗯?」女警察走進審訊室,目光往李權臉上一掃,頓時眼睛瞪得老大。
她的臉上露出驚訝表情。
李權的目光有些躲閃,臉上的表情也是變得極不自然。
真是怕什麼來什麼。
這個女警察不是別人,正是他的高中女同學。
「芙雅,你來啦!這個疑犯都已經催過好幾次了,他想讓我們早點幫他錄完口供。」男警察笑著打招呼道。
「你叫什麼名字?」秋芙雅盯著李權問道。
「李權!」李權的聲音細若蚊蚋。
男警察還以為錄口供開始了,眉頭一揚,語氣嚴厲的衝著李權喝道「問你名字,大聲點回答。」
「李權!」
他眼見躲不過去,乾脆坐直了身子,聲音也變得洪亮。
「你,你……」秋芙雅想問李權是不是她的同學。
「沒錯,我就是你的高中同學。只是沒想到會以這種方式見面。」李權大大方方的承認。「開始錄口供吧,錄完了我好走。」
李權也就沒有再跟她客套。
「嗨,我說你小子,剛才不是都已經告訴你了嗎?你把多人打成重傷,這已經涉及刑事犯罪。按法律程序,我們調查清楚後,就會向檢查院申請逮捕你。」
男警察帶著怒意道。
「那你幹嘛不問問我為什麼把人打傷呢?」李權撇撇嘴。
「真沒想到,幾年不見,你讀書後沒有好好工作,回報社會。卻跑回老家與人打架。」秋芙雅的語氣中難掩對李權的失望與惋惜。
「開始錄口供吧,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將作為我們的呈堂證供,請你一定要誠實回答我提的每一個問題。務必保證真實。」
秋芙雅並沒有因為犯事的人是自己的高中同學,就包庇留情。
而是公事公辦。
「姓名!」
「李權!」
「年齡!」
「23!」
……
「你為什麼把人打傷?」
「因為他們持械闖進我家中,以武力脅迫,逼著我父母把宅基地讓給他們。」
「他們是誰?」
「我家的鄰居洪屠戶與他的兩個兒子,洪青寶、洪青風,還有洪屠戶的兩個兒媳婦。」
「你一共打傷了幾人?」
「七個!」
李權大大方方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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