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4章 先斬後奏(1/2)
揚州。
欽差行轅。
熊熊火把之下,穿緋袍,臉色嚴峻的東宮典璽田守信站在台階上,冷冷望著丁魁楚:「冤枉?誰不知道你和張元輔同進同出,狼狽為奸,控制了兩淮鹽業?張元輔短謀,一切都是聽你的,而你自以為聰明,常常以諸葛亮自詡,但你可能忘記了,你雖然聰明,但張元輔卻也不傻,你慫恿他出頭做的那些事情,你真以為他就一點證據都不留下,任憑被你當槍使?你覺得,張元輔是一個那麼良善,樂於為他人背黑鍋的人嗎?」
丁魁楚忽然想到了什麼,腦子裡轟的一聲,額頭頓時就見了汗珠……
「看這!」
田守信從袖中取出一封信,展開丁魁楚看。
丁魁楚看罷,不由就軟在了地上,怕什麼來什麼,正是他給張元輔潤色的那一封示範信……
「丁魁楚,你還有何話說?」田守信盯著丁魁楚。
「是張元輔逼著臣寫的,臣沒有辦法啊~~」丁魁楚爬起來,在地上連連磕頭。
「那你收受鹽商的銀子呢?也是張元輔逼著你收的嗎?」田守信喝問。
「……下官是收了他們一點銀子,但不過是為了人情往來,絕沒有枉法徇私啊!」丁魁楚還狡辯。
田守信怒極,正要呵斥,忽然聽到身後傳來熟悉的腳步聲,於是急忙躬身退後。
太子出現在堂前。
堂前的官員們慌忙躬身行禮:「臣等參見殿下。」
火把光亮中,素白常服的朱慈烺臉色嚴肅,靜靜站在台階上,一向冷靜的目光里,此時卻隱隱奔涌著怒意。
田守信微微驚異,他很少見太子殿下如此憤怒,難道丁魁楚這個大貪官,還有其他地方惹到了太子?
有嗎?丁魁楚有惹到太子嗎?
當然是有的。
但不是現在,而是歷史。
歷史上,丁魁楚貪墨無能,原本被罷職,但因為結交馬士英,因而在弘光朝被委以重任,先被任命為河南、湖廣總督,旋即又任兩廣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就明末歷史來說,兩廣是最後被波及的地方,如果丁魁楚能在兩廣勵精圖治,整軍備武,兩廣之地,還是能為南明提供相當的財力和兵力的,但令人憤恨的是,丁魁楚在兩廣只知道爭奪權力,搜刮錢財,對於經營兩廣,以為復興大明的基地,毫無心思。天下風雨飄揚,民不聊生之際,他竟然動用大量的兵馬和民夫,到各處湖底,為他尋找硯台,可知其奢靡誇張的程度。
因此,清軍殺來時,兩廣毫無抵抗。
丁魁楚先是逃跑,接著聯絡清將李成棟,想要投降,李成棟許他兩廣總督的職位,丁魁楚大喜,坐船歸來,不想卻中了李成棟的圈套,全家兩百餘口在半路被截殺,所帶黃金二十萬兩、白銀二百四十餘萬兩,兩百船的財物,全部為李成棟所得。
明末歷史,奸佞貳臣,數不勝數,但讀來最令人厭惡的就是丁魁楚,其他如馬士英於騰蛟,雖然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但起碼保存了最後的氣節,但丁魁楚卻是爛到了家,大明在兩廣一觸即潰,快速瓦解,丁魁楚功不可沒,
這樣的人,如果一直在家賦閒,做他的富家翁,不在朱慈烺面前討嫌,朱慈烺也不會想起去懲治他,但丁魁楚偏偏不甘寂寞,花了大價錢,行賄周延儒,得了這個兩淮鹽運使,而他上任之後,自然也是瘋狂斂財,收回成本。前一世,他逃離廣州時,搜刮的錢財,足足裝了兩百艘大船。這一世他到任兩淮,不過兩年,不過據龔鼎孳暗中調查,二三十萬兩白銀,也已經是有了。
這樣的奸佞,朱慈烺豈能放過?
太子咄咄目光之下,堂下的官員都是心驚,跪在地上的丁魁楚更有大事不妙的感覺。
靜默了片刻,朱慈烺用他堅定清楚的聲音說道:「丁魁楚,如果我沒有記錯,你是萬曆四十四年的進士,對嗎?」
「是。」丁魁楚哭答:「臣是萬曆四十四年,二甲第四。」
「這麼說,你也應該是飽讀聖賢書之人了?」
「臣時時不忘聖賢……」
「那你以為,作為一個臣子,最重要的是什麼?」
「忠。」
「那你可做到了?」
「做到了,臣對陛下忠心耿耿。」丁魁楚提高聲音。
「哦,是嗎,那我要問了,勾連鹽商,鼓勵他們鬧事,是忠嗎?兩年的鹽運使,就在揚州擁有兩處豪宅,府中上下百十人,養歌姬幾十,不理鹽務,只知道收斂錢財,收受鹽商賄賂,兩淮鹽務,烏煙瘴氣,是忠嗎?面對本宮問話,負隅頑抗,謊話連篇,是忠嗎?」朱慈烺聲音不高,但卻極其威嚴,仿佛一把把刀子,削向丁魁楚。
「臣……」太子威壓之下,丁魁楚顫抖的說不出話來。
「罪證確鑿,卻還言辭狡辯,可知你心中毫無悔意,對你這等不忠不義,瞞上欺下的大貪巨墨,非用極刑不可,不然不足以振作兩淮的鹽務,更無法震懾天下的貪官!來啊,把他的官帽和官服都扒了。」
兩個錦衣衛立刻撲上去,摘了丁魁楚的官帽,剝去他官服,將他按在了地上。
朱慈烺看向堂下的官員,朗聲道:「兩淮鹽運使丁魁楚,本系罪官犯吏,蒙朝廷不棄,繼任為兩淮鹽運使,然其惡習難改,貪墨無度,禍害兩淮鹽政,更勾結監鹽太監張元輔,鼓動奸商,閉門罷市,圍攻欽差行轅,險掀起民變,其罪行觸目驚人,罄竹難書!為正國法,安民心,興鹽務,著即革去所有職務,抄沒所有家產,明日午時,押赴揚州菜市口問斬!」
此言一出,堂下官員都是大吃一驚。
太子代天巡狩,節制所有文武,有沒有先斬後奏,殺官員的權力?
當然是有的。
不唯太子,凡有尚方寶劍的督撫,都是可以先斬後奏,處置官員的。
不過有一個條件,那就是,所斬殺對象僅限於低階官員。
兵部尚書楊嗣昌在圍剿李自成時,手中握有尚方寶劍,他在朝廷的奏疏中說道:「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
意思是,對於巡撫、總兵以上的地方大員,不能直接斬殺,只就地免職。只有對於監司、副將以下的低階官員,才能請出尚方寶劍「先斬後奏」。《明史·楊鎬傳》中也有類似規定:「詔賜鎬尚方劍,得斬總兵以下官。」
楊嗣昌和楊鎬都緊守規矩,另一個不守規矩的袁崇煥,卻殺了身為一品總兵官的毛文龍,雖然袁崇煥手中有尚方寶劍,有先斬後奏之權,但毛文龍官職太高,不是他可以直接就殺的,此後,袁崇煥下獄,再給袁崇煥論罪時,就有一條「擅殺島帥(毛文龍)」。
丁魁楚是朝廷正三品的官員,對這樣官員的處置,即便有尚方寶劍,即便是罪行確鑿,也是需要上報朝廷,然後才可以處置的,這也是丁魁楚的僥倖所在,他知道,他自己的罪是跑不了了,但只要到了京師,他就有機會拖延,甚至是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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