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該是離開的時候了(2/2)
在呼出了一口氣之後,林雲也就開始準備別的東西了,只見林雲拿出了一張黃色的符紙,然後在上面寫寫畫畫的,然後念念有詞了起來。
也幸好,有製造捲軸專長,所以林雲最少不用害怕在這些時候沒事幹。
「D20-11-6-6=33,成功。」
製造捲軸的話,首先是需要的自然是將準備抄錄的法術進行足夠詳細的「回憶」,而因為林雲科技術士的能力,所以通過特殊的手藝檢定,進行模擬。
然後才是就是書寫技能的檢定。而因為科技術士的能力通才的能力,就算不是熟悉的手藝都能夠增強,所以。。。。。
「D20-5-6-6=33,成功。」
也就是林雲本身職業有對於技能的加值,然後因為林雲還有專攻手藝的強化,所以林雲這才能夠這麼輕鬆。
比如說林雲此時抄寫的這個是高等英雄氣概。
因為要是按照最低要求的話,那麼就是11級的法師才能夠釋放。
然後難度就是5-11也就是16的難度,而因為林雲還要加速,所以再加5點的難度,所以就是21的難度,當然,遠遠超出就是了。
在遊戲中,為了避免短時間內積累大量的捲軸,規定一天只能夠抄寫一個法術,就算是一張魔法捲軸之中多個法術也是只能抄寫一個法術。
但是在現實中的話,可就不一樣了。
畢竟真要說的話,在各種奇幻世界之中,魔法師的法術位基本上都是留給最強大的那些法術的,而像是一些其他法術,為了保留法術位,所以基本上都是用捲軸或者魔杖的形式釋放出來。
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是真的很DND,只不過遊戲的話,處於遊戲平衡性,有所調整而已。
總之,只要你有材料,那基本上就是使勁地抄。。。。。。或者說。。。。。。只要你有錢,那麼就使勁的氪,氪金法師強無敵。
按照計算,6環法術的成本是825美金,理論上,哦,對了,因為現在國情變了,美金的地位被聯邦幣給代替了,所以是825聯邦幣,然後250聯邦幣就是2個小時,所以理論上,這個捲軸需要3個小時的時間,但是因為林雲加速抄寫了。
化為人形打字機,啊不對,是人形抄寫機,所以只需要1.5個小時而已。。。。。
這麼一想,果然很可怕。
而就這樣,林雲抄寫了一整天的捲軸,途中使用深度睡眠,睡了2個小時繼續起來肝,終於。。。。。等來了。
雖然說有些狼狽,看上去似乎很慘的樣子,但是最少,已經來了,手中拿著瀰瀰切丸,身後跟著奴良組的妖怪以及。。。。。。準備進奴良組的遠野妖怪們。。。。。。
果然,雖然說少了一點劇情,但是該得到的,還是能夠得到嗎?
不過,話說,總感覺無論是哪個地方都很寵溺滑頭鬼這傢伙的感覺啊。。。。。
能夠看見滑頭鬼其實也是有些疲倦的感覺了,但是,此時的他平舉著瀰瀰切丸,然後仿佛炫耀一樣地對著林雲,「已經可以了。」
「嗯。」林雲並沒有絲毫的驚訝,因為他很清楚,既然這傢伙做出了承諾,那麼。。。。。。他就能夠做到,本來滑頭鬼從某角度來說,就是一種心想事成,仿佛鏡花水月一般,在那裡又仿佛不在那裡的妖怪。
再說,主角嘛,有啥大驚小怪的,基操坐下。
林雲微微點了點頭,然後說道,「那麼走吧。」只見林雲直接拿出了2張咒符,然後對著滑頭鬼他們說道,「你們,有會駕馬車的嗎?」
「馬車?」滑頭鬼看上去似乎有些沒有反應過來的樣子。
「嗯,就是馬車,出來吧,魅影戰車。」伴隨著林雲的施法。
因為林雲的自身沒辦法釋放魅影戰車的法術,他從某角度來說,並不是奧術施法者,也不是神術施法者,所以林雲只能夠用魔法裝置使用技能進行檢定。
DC不高,也就8而已,不是1就隨便過。
總之,就是這樣,兩輛看上去略顯虛幻的重型戰車還有前面有幾匹看上去仿佛幽靈一般,半透明的馬出現在眾人的面前。
馬隊和車輛都不會發出任何聲音,而馬隊也不會進行戰鬥,不過駕駛者可以如同一輛普通戰車那樣使用它。
所以,林雲才問有沒有人會駕駛這種馬車。
「額,這個的話,我也不會,但是我能夠讓動物聽從我的話,這應該算是動物吧。」一個穿著小袖,看上去有點像是類人猿一樣的妖怪說道。
「那行,注意駕駛哦,這玩意最高時速達到80公里,而且加上這個的話,就能達到104公里了,而且還不用怕損壞。」林雲笑著說著,然後給這些魅影駒分別灌入腳底抹油。
之所以用這樣的手段,是因為林雲發現這裡距離海邊居然不是很遠,而10級以上的施法者釋放的魅影駒能夠直接水上行走,也就是說。。。。。。
是的林雲,準備走水路然後一路跑回東京。。。。。。
反正現在都已經半夜了,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大概。。。。。當然,一些防護手段自然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