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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為躲避小混混嫁了個大混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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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潔對痞子和混混,是深惡痛絕的。

她六歲半上小學,小學五年,初中四年,初中畢業還不滿十六歲。技校兩年畢業,入廠進唐城量具,也不滿十八歲。

原本技校畢業,她還想著再進一步,修個大專學歷,可正趕上唐城地區的大下崗時代。

父母所在的工廠都效益不好,能勉強不下崗已經不錯了,收入少的可憐,下面還有個正上學的弟弟。

陶潔懂事,畢業以後就沒再進修,直接去了唐城量具,自己掙錢養活自己。

和高崎在一起那一年,她不滿二十二周歲,卻是個有了五年工齡的老工人了。

工作以後,她平時省吃儉用,省出來的錢,就都交給了父母。

所以,當她和高崎結婚的時候,父母不同意,一分錢不給她,她很傷心。

為了父母那個家,她竭盡全力。自己要成家了,父母卻這樣對待她!

她和父母賭氣,你們不管我,我一樣可以過得不比別人差!

拼命攢錢買樓,就是為了爭這口氣,要讓她父母看看,她選擇高崎,一點也沒有錯。

這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好在這一世,高崎讓她輕鬆就實現了這個願望。

技校那兩年,她只有十四五歲,處於懵懵懂懂的少女時代。

女孩子懂事早一些,周邊十四五的男孩子,懂事的就更少了。

可那個時代,武俠片盛行。不僅是武俠片,更有港島那些混社會的槍戰和警匪片。

這些片子,整整禍害了陶潔這一代人。

好多男同學崇拜那些警匪和槍戰武俠片裡的英雄大哥,屁事不懂,還整天叫嚷著打打殺殺,把當痞子混社會當成榜樣。

技校的管理鬆懈,上午上課,下午實習。這就給了這些小屁孩四處逞英雄的充分自由。

他們打架成風,從自己學校打到其他學校,甚至打到社會上去。

學校里幾乎每天都有打群架的,嚇得陶潔這些老實的女孩子們,下課都不敢出校門。

小屁孩們雖然還不懂人事,可港島片裡,大哥都得有「馬子」的,他們也得找「馬子」。

好多漂亮女孩,就成了這幫最能淘的,小屁孩們的「馬子」,且洋洋自得,不知羞恥。

那時候,薛雪就是其中一個。

陶潔比薛雪要漂亮好多,自然就會成為學校里那些小屁孩們追逐的主要目標。

窮人家的孩子懂事早。陶潔愛好文藝,喜愛的是瓊瑤小說里的乾淨文氣男孩兒,可乾淨文氣的男孩兒保護不了她。

技校第一年,她讓那些小屁孩們追的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不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

她從內心裡討厭這些小痞子,死都不肯和這些人妥協。

最終,陶潔自己找到了保護自己的辦法。

她不洗臉,更不用任何化妝品。別的女孩打扮成花蝴蝶的時候,她則把自己打扮成了老太婆。

頭上梳的是已經沒有人梳的兩條大辮子,穿最寬鬆,最土氣的衣服,把自己日漸成熟的身材,給破壞地毫無美感。

冬天穿女孩子們都不肯穿的棉襖棉褲,別人偷偷穿高跟鞋臭美的時候,她穿的是又笨又丑的烏拉草棉鞋。

青春期本來就容易生痘痘,她不洗臉,臉上很快就長滿了痘痘。

別人為長一顆痘痘愁的茶飯不思,她臉上滿了痘痘,心裡反而高興,這下丑了,沒有麻煩了。

她心裡不是沒有美好的追求,不是沒有理想的白馬王子,誰的青春期不做夢呢?

可這個技校里的男孩子,她還真沒有看上眼的。

興許,是越漂亮的女孩子,眼光越高吧?

如果那時候高崎就站在她面前,就算他可以保護她,她都不會選擇高崎。

那時候的陶潔,還沒有降低心裡白馬王子的標準。她的白馬王子,除了可以保護她,還要像瓊瑤小說里的男主那樣,英俊帥氣而文藝,知道關愛她,懂得她。

降低標準,是入廠以後的事情了。

技校第二年,她認識了薛雪。薛雪的男朋友,當然不是以後結婚的這個丁慎剛,是學校里幾個稱王稱霸的小痞子之一。

和薛雪成為好朋友,是因為薛雪的男朋友可以在薛雪的請求之下,保護她,讓她安心學習,不再受小痞子們的騷擾。

即便如此,她依舊是那副土氣的不能再土氣的打扮,加上滿臉的痘痘,也沒有多少男同學,記得她曾經是學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了。

入廠以後的陶潔,延續了在技校時候的習慣,一身寬大的工作服把少女的體型遮蓋起來,再戴上工作帽和防爆眼睛,給人一種十分邋遢的感覺。

又有誰知道,陶潔是最愛乾淨的,宿舍里的床鋪,都是乾淨整潔,連一個褶皺都不允許有的。

她的心裡,在等待著她的白馬王子,一個可以保護她的白馬王子。

到那時候,她就可以把自己的美,在白馬王子面前,盡情地展露了。

這個保護自己的偽裝,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除了工作上時常可以接近她的幾個男同事,很少有人知道,這個邋裡邋遢的女孩,不是灰姑娘,而是白天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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