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整不明白的問題(1/2)
高崎新公司的好多管理辦法,都是胡麗麗出的。
他為什麼非要胡麗麗把服裝店交給陳春梅,讓她出任聚香坊的總經理呢?就是因為胡麗麗辦法多。
第一個改革,就是把大家所有的股份都統一,不再是各自所在店鋪的股份。
另外,實行職務工資和獎懲機制。股東除了具有年底股份分紅權以外,還按照在公司所任的職務拿工資。
比如孫立海,他的股份實際是兒子孫繼超的,原先按水餃二店盈利的四成,只分紅。現在,他在聚香坊做胡麗麗的副手,就拿副總的工資。年底的時候,整個公司產生了淨利潤,他按所占股份的比例,還可以領到一份紅利。不過這紅利按理說應該是孫繼超的,至於他們父子怎麼去分,高崎就不管了。
按照這個辦法,胡麗麗、孫立海和蔣師傅,都得到了公司百分之五的股權,剩下的百分只八十五,是高崎的。
所有的投資,都是人家高崎的,大家都沒出錢,拿百分之五的股份,已經相當不錯了。現在高崎的買賣規模,可不是剛開始的時候,只是些小店鋪了。
特別是聚香坊開業之後,公司的營業規模可以說是擴大了兩三倍。如果經營的好,這百分之五,恐怕不是個小數目,會讓股東們很快就富裕起來。
何況,大家還有職務工資呢,這比起以前的收入來,恐怕就又高出不少。
按照高崎的意思,給他們的股份,比這百分之五還要高。大家一算帳,這也太讓高崎吃虧了,最後就一致定下來,不管誰吃虧誰占便宜,大家都百分之五,不能再高了。
高崎在社會上混的經驗告訴他,吃虧就是占便宜,不過得分跟誰。
跟有良心的人在一起,你總是想著讓對方占點便宜,換來的就是人家對你的真心。
如果這人良心不好,就乾脆不要吃虧。
比如劉進,他已經是二店的經理了,乾的也相當不錯,可高崎就不會和他提什麼股份。
這種人,你給他多少好處,他都覺得應該,並不會因為你多給他好處,他就會感激你。
還有服裝店的經理陳春梅,剛來沒幾天,胡麗麗盡心盡力在教她,讓她有一門在這城市裡可以吃飯的手藝。
為什麼說師徒如父子呢?師傅是給你另一條生命的那個人。給你一個可以依靠自己活下去的手藝,不等於是給你另一條命嗎,不是父親是什麼?
可陳春梅跟著胡麗麗學徒,竟然向高崎出賣胡麗麗,把她偷拿錢的事告訴高崎。
高崎需要的是良心,良心換來的忠誠他才接受。陳春梅和他非親非故,為什麼要告發自己的師傅,目的還用說嗎?
這種忠誠,他可以利用,但不會拿她當自己人。所以,這種人他也用,用的只是她的才能,並不會交心。
只有蔣師傅那樣的,始終念著高崎的好,知道沒有高崎她沒有今天,這樣的人,才能成為他的股東。
胡麗麗偷拿店裡的錢,後來胡麗麗自己就說了。
那時候,周光遠炒股賠了錢,把家裡的錢全拿到股市里去了,她要給兒子交學費,吃飯都沒有錢,實在是沒有辦法。
不過,她也是憑著自己一張嘴,把服裝賣了更高的價格以後,偷偷拿一點差價。
從這件事情里,高崎看到的,不是胡麗麗偷他的錢,而是看到了她的良心。
她首先想到的,是高崎對她不薄,先保證高崎的利益。
在高崎需要錢給岳帆投資開武館,陶潔不理解,不給他錢的時候,胡麗麗說她有錢。
她是打算回家逼著周光遠把股票賠錢賣了,來支援高崎。
這種人,在高崎眼裡,是非常難得的。
大家都是有良心的人,在商量給股份的時候,大家才會反過來認為高崎給的過高,才不會互相計較。
除股份制以外,公司還制定了一個獎懲制度。大家根據每個店鋪的盈利情況,制定一個平均盈利標準,每月超出這個標準,可以按照超出的份額,按比例拿獎金。
同樣,盈利下滑,從職工到負責人,也需要承擔責任,扣相應工資。
這主意是胡麗麗提出來的,目的是為了激發大家的工作積極性。
接下來,就是職務分派。
高崎當公司總經理和董事長,陶潔管財務,擔任財務經理。
胡麗麗調到聚香坊這邊來擔任總經理,承擔主要管理工作。孫立海年紀大了,擔任顧問和副總,主要監管後廚工作。
服裝店那邊,讓陳春梅當經理,胡麗麗還保留管理權,有時間也會過去指導。
把蔣師傅抽出來,擔任兩個水餃館的總經理,一店蔣師傅自己找人替代她的工作,二店經理還是劉進。
將來,條件允許了,還要開三店和四店,把店鋪開到省城去,開到全國各地的城市裡去。
這些,就需要蔣師傅自己來慢慢籌劃了。
到這時候,高崎才覺得,自己有店老闆的樣子了,也有些洋洋自得。
都董事長兼總經理了,還開那麼個破麵包車,是不是有點掉價?要不,弄個桑塔納2000開開?那個也有點過時。才出的那款帕薩特不錯,可要二十多萬呢。
他的錢都投到聚香坊里去了,現在手頭還真沒剩幾個錢。剩下的錢也是流動資金,陶潔不會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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