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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出來混總是要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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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包車在路上一直顛簸著,走的應該不是公路。

具體往哪裡去,趙鑫磊根本鬧不清楚。

到了這一步,他也就不在乎了。

這輩子,該做的惡差不多都做過了,該享受的也都享受了,他已經不怕死了。只是,他得保住老婆孩子,他得留個後,證明他曾經來過這個世界。

老婆是他還是個不出名的小痞子的時候,有一次到市一中去玩,看上的。那時候她恰巧坐在一間教室靠窗子的地方,恰巧被他看見了。

他迷上了這個那時候還在上高三,不滿十八歲的小姑娘。

他追的她無處躲藏,連學都不敢上,最終還是沒躲過他的魔爪,被他據為己有。

老婆品學兼優,是可以考上大學的料。結果卻不得不放棄了一切,早早給他當了老婆。

為這個,岳父母家到現在也不認他這個女婿,連閨女都不認了。

最關鍵的是,他強行占有老婆的時候,老婆是真的黃花大閨女。這是他這輩子唯一體驗過的女兒身,其餘都是殘花敗柳。

有時候突然良心發現,他也會覺得,這輩子挺對不起老婆的。所以,他這輩子唯一心疼的,也只有他老婆,連父母都不如老婆重要。

他爹對他唯一的教育方式,就是打,狠狠地打。

第一次偷人家東西,是在他十四歲的時候。那時候他們家住的,還是廠里宿舍的平房。他偷了鄰居家男人的皮鞋,拿去換錢了。

事情敗露以後,他爹用皮繩把他吊在房樑上,皮帶都抽斷了。

再後來,他因為在公交車上偷盜,被拘留了十五天,學校把他給開除了。

那一次,他爹把他用麻繩捆結實了,拿燒紅的捅條燙他的大腿。

撕心裂肺的痛啊,痛裡帶著冒氣的藍煙和焦糊味。

這些挨打的痛處,並沒有改變他什麼。他從裡面唯一學到的經驗,就是要有強壯的身體。他爹比他強壯,他打不過他爹,所以要挨他爹的修理。

後來,他漸漸強壯,他爹漸漸老去,打他不過了,他無論做什麼,他爹都不再多說一句話了。

這個切身體會,也再次證明了他的經驗的正確性。

這世界,想得到什麼,就得比別人強,比別人狠。只有這樣,別人才不敢和他搶,他想要的東西,才會屬於他。

老婆就是這麼搶來的。

同樣,人家比他強,他就得服人家,要不然就會像他小時候挨他爹揍一樣,讓人家給白白收拾了。

司老大比他厲害,他就得服,甘願給他當小弟。

高崎也比他厲害,他也得服。為了個按摩女,高崎讓他拿五千塊,他就得乖乖拿。

外鄉人比他狠,他也得服。乖乖送上門去,讓人家狂虐,連老婆都得讓人家白玩。

這都是因為他不如人家,他得忍著。有一天他比人家強了,他可以再把這個仇報回來。這就是他的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如今,落到高崎手裡,他只能見機行事。司老大他不敢出賣,因為這傢伙比高崎還黑還狠。那就只有自己扛著了,大不了把自己這條命搭進去。

麵包車在路上顛了差不多有一個小時,終於不動了。然後,就是老虎和梁超這倆壯漢,把他從車裡弄出來,幾乎是腳不沾地的拖著他進了一個地方。

趙迷糊把他頭上的東西弄下來,周圍仍舊是黑乎乎的,什麼也看不清。

不知是老虎還是梁超,打開了手電,手電用紅布蒙著,這樣手電不會照亮遠處,只會讓周圍的景物顯出模糊的影子。

趙鑫磊觀察一下四周,好像是一個不大的房間,周圍的牆壁是水泥的,挺粗獷的那種,像是澆築的,有些破敗。

屋裡不冷,至少比外面暖和的多,有個十來度的樣子,空氣里有一股子霉味。

梁超打著蒙了紅布的手電,照了照牆角,對趙鑫磊說:「去那個牆角坐著,困了就睡覺。」住一下又警告他,「別打逃跑的主意。外面有狼,沒準兒還有豹子,小心給它們當了口糧!」

趙鑫磊就求梁超說:「那你把我手上的繩子給解了吧?」

趙迷糊就在他身後說話了。

「想什麼呢?你地龍是個什麼角色以為我們弟兄不知道?」他就吩咐梁超,「讓他坐下,把他腳也給綁上。這傢伙狡猾地狠!」

趙鑫磊坐在牆角上,梁超和老虎一邊一個坐在他身邊,趙迷糊則坐在剛才進來的地方,守著出口。

「我晚上還沒吃飯呢。」趙鑫磊就嘟囔說,「你們誰帶著飯了,給我點行不?」

「餓著!」趙迷糊沒好氣說,「你特麼還想吃飯,吃飽了有力氣跑是不是?你特麼不知道你這回闖的這個禍有多大?你還吃飯,待會兒高哥來了,你特麼就是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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