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羅小嫚的奇葩想法(2/2)
羅小嫚在電話里說:「我回老家看我哥去了,這會子回來了。」
高崎就不再問了。
當初羅甸軍那個案子,被抓進去的喬四海承擔了所有能承擔的罪責,到羅甸軍這裡,已經沒有多少罪名可以承擔。他在外躲了這些年,這會兒主動回去投案,又有胡波託了海城在法院工作的同學,找了最好的律師,最終宣判,只判了三年。
開庭那天,高崎帶著羅小嫚、王利他們去了海城地方法院旁聽,聽到只判了三年,羅小嫚忍不住在旁聽席上放聲大哭,被庭里維持秩序的法警告誡好幾次,這才止住哭聲,只默默地流淚。
原本以為,哥哥就是不死,這輩子也沒有出來的希望。就算出來了,也是個六七十的老頭了。
她做夢都沒有想到,會是這麼一個結果。三年以後,她哥還不老,還能出來娶妻生子,為老羅家頂起門戶。
沒有高崎,恐怕他們兄妹,這輩子就都毀了!
羅甸軍兄妹,都是俠義心腸。從那一刻起,羅小嫚就堅定地認為,她這輩子就是高崎的了,無論自己做什麼,都報答不了這份恩情。
陶潔出事,她真的是比誰都難過,這老天怎麼不保佑好人呢?哪怕她替了陶潔出事,她都是願意的。
做為高崎的乾妹妹,她沒少和高崎兩口子在一塊兒,知道他們夫妻情深。陶潔這樣,對高崎的打擊,太大太大了。
看著高崎那雙大眼,一天天凹陷下去,她心裡真的疼。
取消了過年和王利結婚的計劃,她心裡是真的有想法的。
高崎不是岳帆、老虎他們,他是個標準的正人君子,這輩子只有陶潔這一個女人。只要陶潔這樣昏迷下去,他就會一直守護她下去。
他才三十歲,正當壯年,這樣下去怎麼行呢?
取消婚禮那會兒,她是下了決心的,要犧牲她和王利的感情,來報答高崎。
她願意照顧陶潔一輩子,也願意照顧高崎一輩子。她可以只作為一個女人在高崎身邊待著,甚至願意代替陶潔,為他生孩子。
她不和他結婚。這樣,既不用熬壞了高崎的身體,也可以讓他對得起陶潔。如果陶潔有一天醒來,她就默默地離開。孩子高崎和陶潔需要,她就留下。他們不要,她就帶走。
這是這個只有二十五歲的俠義女子,想到的,唯一可以報答高崎的方式。因為她覺得,除了她之外,沒有哪個女人,肯為高崎做出這個犧牲。
漂亮女人圖的是錢,絕對不會像她這樣真心對待高崎。她自視還算漂亮,完全可以配得上高崎,從小跟著哥哥練武術,身材也絕對算的上一流,也可以讓高崎不討厭她。
在她看來,這是唯一一個可以解決目前高崎所處困境的方案了。
這個倔強的女人,心裡想定了主意,立馬拒絕了和王利的婚禮,甚至開始和王利分居,不再住在一起了,更不許王利碰她。
王利讓她搞了個摸不著頭腦,想破腦袋都沒想明白,自己到底是哪裡開罪了這位姑奶奶。
王利沒了法,可高崎那時候正處在悲痛之中,他也不敢去找高崎,只能自己忍著,只要有空,就跑去討好羅小嫚。
他用了過去所有討好羅小嫚的手段,都沒起任何作用。羅小嫚只是冷著臉,不搭理他,其他什麼都不說。
羅小嫚心裡也挺為難。對王利,她其實也說不上什麼來,只是在一起久了,就跟自己一個親人差不多。
當初和王利在一起,也是哥哥羅甸軍硬塞給她的。
羅甸軍是逃犯,說不定哪一天,就得讓公安給逮著,剩下妹妹一個人在外面,可咋整啊?好賴不濟,王利心眼兒不壞,又挺聰明的。萬一哪一天自己進去了,小嫚也好有個人照顧著。
開始的時候,羅小嫚是死活看不上王利的。跟麻杆兒差不多,又瘦又高,一陣風都能把小細腰給刮折了。說話還不穩重,整天嘚瑟的不知道要幹啥好。她喜歡的,是她哥那樣的,敢作敢當,能拼能打的漢子。
可架不住羅甸軍逼著,他們在一起時候長了,羅小嫚認了命,也就那樣兒了。
從在一起開始,王利就怕羅小嫚,要天不敢給地。羅小嫚叫他一聲,他都得小跑著過來。羅小嫚就是不要他了,他也沒轍,只能跑去和王釗那倆堂兄弟商量。
那弟兄倆也不敢惹羅小嫚啊。最後王釗就出一餿主意,乾脆稱羅小嫚下班回來的時候,把她給綁王利那邊去得了。這女人給弄床上,就什麼本事沒有了。
王利這個氣。
「滾你倆的蛋!那是我媳婦,我能那麼幹嗎?」
王釗說:「正是因為是你媳婦,咱們才敢那麼干不是?你要是不認識的大姑娘,那不成犯罪了嗎,我們也不敢呢?再說她哥也不在,咱們也不用怕她喊她哥來打咱……」
「滾蛋,滾蛋!」王利氣的大罵,「你們倆小流氓,你們是想趁機占小嫚的便宜是不是?特麼欺負到你哥頭上來了。她哥不在,她乾哥不在啊?找死你們是不是?」
「哎呀,咋忘了老闆是她乾哥了?」王釗就一拍腦袋說,「那什麼,哥,這事兒我們弟兄幫不上你。就是你求著我們綁她,我們都不敢。你還是自己想辦法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