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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倒驢不倒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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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帆就不滿地看高崎一眼。

「我特麼是狗是吧?我是狗你是什麼,狗和人能坐一塊兒嗎?」

想想,狗和人還真能坐一塊兒,這話有點不著調,就自己先笑了。

高崎不笑,認真說:「帆哥,咱們弟兄不是混混兒,倒驢不倒架,就是混的再慘,也不能和司老大這種村霸攪和到一塊兒,毀了一世英名!」

岳帆不出聲。他心裡認可高崎的話。

高崎繼續說:「這幾天我一直琢磨你說的這個事兒,我覺得就是打死都不能幹!咱不給他干,咱自己干不行嗎?」

岳帆就看著他問:「咱自己幹什麼啊?」

高崎說:「你武術科班出身,又有省武術冠軍證書,你可以開個武館,招些學生掙錢。」

岳帆就搖搖頭,嘆口氣說:「這事兒我想過。可我是什麼人啊?好人眼裡的痞子。誰肯把孩子放我手裡讓我教啊?人家還怕我把人家孩子給教成小痞子呢。」

高崎說:「你說的這個事兒,我也想過,我不這麼看。」

岳帆不說話,低著頭抽菸,等著他說下去。

高崎就繼續說:「你吧,本來就不是痞子,也不是混混。他們幹壞事兒,你又不干。咱們平事兒,多半是向著好人。

做買賣的惹著地頭蛇了,咱們去說和。賣了貨要不來錢,咱們幫著要。你幹的事兒,到現在為止,大部分都占理。

咱幫人家辦了事,雖然收點費用,可咱能辦的事,找別人辦不了,最終人家會感激咱,不會拿你和那幫痞子一樣看待。」

「你怎麼知道,人家會拿我當好人?」岳帆顯然不信高崎說的。

岳帆死的時候,好多托他平過事兒的買賣人,都自動趕來,為他送行,還有在路邊設香案祭奠的。

那個時代,好多事情,通過正規渠道,是無法辦成的。

就比如這個要帳。對方欠你錢,你就算有理有據,費心勞力去法院打官司打贏了,法院給你執行不來錢,你等於還是沒打贏。

不但沒打贏,打官司請律師,還又多花了不少錢。

所以,那時候,私人經營者,一般也不靠控告來討回自己的財物。

真想要回錢來,就得靠岳帆這樣的人,直接去欠錢者那裡去強討。

大凡敢欠帳不還的,背後都有些勢力支持。岳帆帶著大家去要帳,就得拿出痞子的樣來,讓對方害怕,才肯考慮還錢。

他和高崎這般弟兄,手裡的功夫,足以震懾一般的小勢力。他的名聲,也就是通過這些小勢力,慢慢傳出來的。

那時候,好多小痞子和混混也幹這個,但他們要價高。超過三年的債,要回來能給你一半就算不錯。

岳帆講信用,也不黑,說好了抽成多少就是多少,不多拿人家一分錢。

找他要過帳的買賣人,都知道他仁義,心裡感激他。

只有對要回帳來不抱奢望的人,咽不下被人騙了的那口氣,才會去打官司。

那時候,大家把經濟案子的起訴,叫不蒸饅頭爭口氣。

就算你打贏官司了,執行庭幫你要帳,也不是白要。人去要帳,吃喝拉撒都是費用,汽車也得折舊燒油。

總之,這些費用得你出,你不掏錢,誰肯幫你執行?

那時候,這種錢都是公開要的。還怕留下證據,不給你收據。這種事,基本算是普遍現象。

算下來,打官司比找痞子要帳,好不到哪裡去,還耽誤工夫消耗精力浪費耗時間。

對買賣人來說,時間就是金錢,沒幾個人可以耗得起。

碰上膽子大的,公開就和你商量,要了來平分。你不答應和他對半分了,他直接就不給你要,就算你把債主給他逮著了,送到他門上,他不高興給你要,你也沒辦法。

那時候就流傳一句話,叫大檐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

判決容易執行難啊。

聽岳帆問他,憑什麼說大家把他當好人?高崎沒法和他講明白,就硬生生來一句:「你本來就不是壞人。」

岳帆「哈」一聲笑出聲來說:「在你眼裡,我不是壞人,那有什麼用?」

高崎嚴肅著臉認真說:「岳帆,說句心裡話,現在這個社會,行俠仗義這條道走不通。給那些手眼通天的黑惡勢力站腳助威,更不是咱們弟兄寧折不彎的性格。

就算人家覺得你是壞人,你不去幹壞事,好好和人家相處,總有一天,人家會改變對你的看法。

你看我服裝店的胡麗麗,一開始她也覺得我是痞子,怕我。現在,她不但不怕我,我們關係還處的很不錯,服裝店就指望她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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