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駕親征!(3)(2/2)
人們由此歡呼起來,天主與聖人的聖名不絕於耳,乳香與沒藥的煙氣取代了殘存的霧氣,濃烈到站在頂樓露台上的勒布朗也能清晰地嗅到,他向彌撒的隊伍做了一個尊敬的手勢,就坐下來將這幅精美神聖的畫面記錄下來。
在彌撒的隊伍離開之後,路面就不再那麼單調了,因為有人一路都在拋灑新鮮的花瓣,繽紛的顏色讓路面猶如一張華美的掛毯,而就在這張掛毯完成的時候,從遠處傳來了有節奏的鼓聲。
這下子就連勒布朗也不禁緊緊地握了握拳頭,他匆忙地調換了畫架上的紙張,整理了一下炭筆,保證自己不會因為炭筆折斷而中斷「記錄」,等他再次抬首望去,絢麗的旗幟已經伴隨鼓聲出現在街道的端頭。
首先出現的當然是鼓手與旗幟手,鼓手的鼓用一根寬大的皮帶固定在身體的左側,左手握著鼓槌和鼓身上的絲繩,保證皮鼓不會搖晃,右手則握著另一隻鼓槌,有節奏地敲打在薄薄的皮面上,而他們身後,是騎在馬上的騎手,他們肩膀上的旗幟幾乎有他們的身長那樣高,尖端鎏金,垂著銀絲的流蘇,下方是皇室藍的絲絨旗幟,旗幟上王室徽章碩大而醒目。
在鼓手和騎手後面,就是國王的近衛軍,雖然說是國王的近衛軍,但除了「紳士百人團」「瑞士百人團」這樣的儀仗隊伍之外,這些近衛軍都是要隨著國王一起馳騁與戰場上的,早先的近衛軍里有很多都是僱傭軍,來自於克羅埃西亞,但在路易親政之後,這支隊伍就逐漸被來自於凡爾賽的新人取代了,雖然之前的近衛軍也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但很顯然,他們的忠誠完全無法與這些直接受到了國王恩惠的人相比,而且比起克羅埃西亞人,他們是法國人這點就是莫大的優勢。
這些新人也不能算作完全的新人,因為在之前的敦刻爾克之戰與洛林-阿爾薩斯之戰中,他們就已經接受了數次嚴酷的磨練,所以能夠站在這裡的人,幾乎都已經是可靠的戰士,他們的面容堅毅,國王賜給他們的軍裝外套是肅穆的皇室藍色,銀條鑲邊,銀色的扣子,翻出來的袖子內側是鮮艷的紅色,軍官有肩章,肩章和腰帶上都有流蘇,它們晃動起來的時候,掃過的何止是那些健壯的身軀,那些少女與夫人的心也不免為之動盪不定。
近衛軍一共有四個連隊,每個連隊一百人,然後在國王的干涉下,每個連隊都有一百名騎兵,雖然這些步兵在作戰的時候也會騎乘馬匹,手持火槍,但在閱軍隊列中,他們依照傳統,肩膀上扛著雪亮的長戟,平心而論,在視覺上,熱武器永遠無法與冷冰冰的刀劍相比,當數百支長戟豎立起來的時候,這樣的鋼鐵叢林帶給人們的壓迫感是無法言喻的,人群甚至都為之一靜,而後才大聲地歡呼起來。
在閃亮的鋼鐵後方是近衛軍的騎兵,他們的胸前掛著沉重的彈藥帶,每個連隊的彈藥帶都有著不同的顏色,用以相互區分,他們所使用的是一種有著長槍管與膛線的新式槍枝,他們把它們稱之為國王火槍,對此路易無話可說,畢竟此時的人們似乎很熱衷將新事物的前面冠上國王,公爵,伯爵等名號,這也是對王室的認可與看重——只是不知道等到火槍進一步得到改進之後,他們應該怎麼稱呼手中的武器。
這些危險的裝飾品被掛在近衛騎兵們的胸帶上,胸帶上還有幾個小鉤子,用來勾住短柄火槍,長劍和一些私人物品,譬如酒囊和最近流行起來的菸草。
這些騎兵們得到的歡呼聲也很大,因為坐在高大的馬匹上,他們也能最先接到夫人與姑娘們從露台上拋灑下來的手絹和鮮花,他們洋洋得意地揮舞著它們,向著每一個他們認為可親的美人兒摘帽行禮。
不過這些近衛軍騎兵雖然鮮亮,但比起之後憲騎兵隊伍又不由得黯然失色了,畢竟後者源自於曾經的敕令騎士,比起多由平民組成的近衛軍,他們幾乎都有著悠久顯赫的身份與姓氏,他們的裝備也要比近衛軍更完備與傳統,也就是說,他們是有盔甲的,精美的頭盔和胸甲在陽光下折射出猶如黃金白銀一般的明亮光澤,頭盔上還裝飾著鮮紅色的鴕鳥羽毛,胸甲上往往銘刻著這件盔甲的家族紋章和歷史,鑲嵌著細密精巧的花紋,或是在某些地方鎏金以及用真正的金子打造,胸甲外露出是紅色長外套,翻起的袖口是黑色的絲絨,他們的帽子也是黑色的,插著白色的羽毛——也有人依照西班牙的說法,稱他們為龍騎兵,他們的火槍為龍槍,而西班牙語中的龍發音是卡賓,這種火槍也就是現代卡賓槍的前身。
只是現在的人們大概還沒有想到這些,他們大聲地喊叫著,向憲騎兵們揮舞著手臂,但沒人敢去真正地觸碰他們——誰都知道他們是真正的貴族。
除了盔甲,憲騎兵們還配備著自己喜歡的武器,一柄手槍,一柄長槍,一把長劍是最基本的,有人配備了三把短柄火槍,也有人配備了匕首和短劍,還有人攜帶著弩弓,還有值得一提的是,他們在國王的建議下,將自己的緊身襪與淺口鞋換成了直到膝蓋的長靴,長靴帶有靴刺,靴刺都是純銀的,簡直比女士們的首飾還要光亮和精巧。
一個太過貪心和愚蠢的人忍不住就對近在咫尺的馬刺伸出了手,結果被狠狠地踢了一腳,幸而因為國王就在後面,受害人只能小懲大誡,所以他除了掉了幾顆牙齒之外幾乎沒有什麼大傷,一些人勸他到房間裡去休息,他怎麼也不願意,這個位置是他花了好幾個埃居換來的呢。
這個小插曲除了引起人們的一陣大笑之外,沒有對國王的閱軍遊行造成哪怕一丁點兒影響,在憲騎兵之後是火槍手連隊,達達尼昂伯爵是他們的首領,他趾高氣昂地策馬走在最前面——相比起近衛軍和憲騎兵,火槍手們的裝扮要更隨意一些,他們穿著人們熟悉的法衣,這是一種中間開口,兩側有縫,直接套在身上的斗篷式外衣,同樣是是深藍色的絲絨或是綢緞,但前胸後背都有一個白色的大十字架,同樣經過國王的建議,法衣的長度從膝蓋以下變成了腰部以下,這樣他們活動起來會更方便,他們的白色蕾絲領子大大地向外翻開,就和他們的笑容那樣引人矚目。
可惜是他們出現的時機實在欠佳,不,不是因為他們本身的緣故,而是因為人們此時已經看到了「紳士百人團」的出現,之前我們說過,「紳士百人團」是國王的儀仗隊,本來這裡還應該有「瑞士百人團」的一席之地,但路易有意樹立起專一的民族意識,所以走在國王之前的就只有紳士百人團,還有與之前的傳統不同的,這裡的百人團事實上還有很多人是此次戰役的將軍和元帥——首當其衝的就是孔代親王,蒂雷納子爵,之後是沃邦以及其他將領——只是無論他們裝扮如何華麗,戰績如何輝煌,都無法與他們簇擁著的國王相比。
年輕的國王今天只穿著一身皇室藍的長外衣,翻起雪白的袖口,白貂皮內里的冕袍披在身上,掀起的一側晃動著閃亮的肩章,胸前掛著鮮紅色的肩帶,佩戴著十字章,腰間懸掛著火槍和長劍,和火槍手與憲騎兵那樣,一雙帶有馬刺的柔軟長靴取代了以往的緊身襪與淺口鞋,大股蓬鬆的鴕鳥羽毛從帽檐垂下,幾乎遮住了國王的半個面孔。
人們的呼喊聲頓時上了一個台階——國王竟然沒有坐在馬車裡,而是騎著馬出現在人們面前,這點遭到了王太后以及近臣的大力勸阻,但國王始終沒有改變心意,這點果然極大起激起了民眾對國王的好感,他們喊著:「國王萬歲!法蘭西萬歲!」幾乎聲嘶力竭,當國王摘下帽子,向著人群微微點頭致意的時候,更是有很多人因為太過激動而昏厥了過去。
菲利普公爵今天也身著皇室藍色的外套,除了沒有冕袍之外,與國王幾乎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在人們的歡呼聲中,他奇異地發現自己沒有什麼不甘,只有一陣勝過一陣的炙熱情感翻湧上來。
這就是他的兄長,他的國王!
「看到了嗎?」路易輕聲說,雖然民眾的呼嘯聲簡直如同海潮一般洶湧響亮,但菲利普還是敏銳地抓住了那一絲他永遠不可能忽略的聲音。
「這是能夠令我們輝煌的東西,也是能夠令我們毀滅的東西。」
路易說。
這句話就像是尖銳的冰錐,一下子就讓被人們的擁護與崇拜弄得目眩神迷的奧爾良公爵清醒了過來,早年,他還是一個幼童時,和自己的兄長,母親和馬扎然主教倉皇逃出巴黎的情景猛然被拉到眼前,他頓時清醒了過來,是啊,這些人期待的並不是他們,而是他們許諾的勝利,以及勝利帶來的歡愉和利益,他們現在可以將他和王兄舉上光榮的頂峰,也能在他們失敗後將他們踐踏到泥沼里,這件事情他們早就做過了,之後也當然不會例外。
「但我們必然能夠取得勝利。」國王說。
之後國王就沒有再說哪怕一個字,他的臉上帶著溫和的微笑,但曾經的傷口不可避免地流淌著毒液,巴黎對曾經的十歲孩子造成的傷害,他此生都難以忘記。
他們在人們的歡送下離開了巴黎,在璀璨的陽光下,奧爾良公爵回身望去,這座城市被國王和他的宮廷拋在了身後,慢慢地消失,這仿佛是一種徵兆——他們本可以不經過凡爾賽,但在國王的意旨下,他們改變了路線,在夜幕降臨的時候,他們到了凡爾賽。
到了凡爾賽,國王臉上的笑容才變得真實起來,有了比較,奧爾良公爵才發現,比起凡爾賽人的真心實意,巴黎民眾的鼓譟有多麼輕浮,多麼無趣和無用。
凡爾賽的人們獻上了數之不盡的食物、布匹和各種各樣他們認為國王會需要的東西,而他們獻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他們的兒子,國王的近衛軍,國王允許他們暫時回到家裡,和家人待在一起,直到明日出發——他也不知道這些好孩子能夠回來多少,雖然路易不得不承認自己天真地希望能夠一個不少地把他們帶回來。
但他們將要面對的是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