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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四章 紅色與白色(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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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同樣是個紅頭髮的愛爾蘭車夫從馬車上跳下來,打開馬車的門,服侍他的印第安主人上車,但那位印第安女士恰好往這邊瞥了一眼,在停頓片刻後,她向路易走來,在距離國王還有三步的地方屈膝行禮——因為動作飛快,除了緊隨其後的僕人之外居然沒人發覺。

「你是怎麼認出我的?」路易在確定了對方是真的認出了他,而不是莽撞行事之後,好奇地問道:「我沒見過你,女士。」

路易的記憶力一向很好,但凡覲見過他的人他准記得,何況這還是一枚紅琥珀,而不是一枚白歐泊呢。

「紹姆貝格元帥的會議室里懸掛著您的畫像。」

「他實在不該繼承英國人的壞毛病。」路易說:「不過你是怎麼看出我來的,我做了偽裝呢。」

「我是『牛角』的女兒,陛……先生,我的第二個印第安名字叫做小隼,朋友和父親都說過我的眼睛無比犀利。」

「那麼我見到就是一隻落在牛角尖上的小隼。」路易微笑著說道:「作為第一個認出我來的人,我應該給你一份獎賞。」

「我原不該向您索要獎賞,」小隼說:「我也不應當是第一個認出您的人,但有人也許是敬畏,又或是怕打攪了您,才不走過來的。」

「那麼你應當是有所求了。」路易溫和地說,他對女人和孩子一向耐心,小隼占據了兩者。

「是的。」小隼說,她畢竟不是一個法國人,而是一個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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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次可以在巴黎待幾天?」拉法耶特侯爵夫人問道。

「嗯,三十天左右。」拉法耶特侯爵說道。

侯爵夫人一頓,放下茶杯,露出了滿懷疑竇的神情:「那您想幹什麼?」

「別用您,」侯爵說:「讓我心慌,媽媽。」

「如果只是為了我這個老太婆,你可用不著三十天。」

「唉,您怎麼可以這麼說呢,事實上,我正要和您商量,您願不願意去新阿姆斯特丹?」

新阿姆斯特丹是一座港口城市,顧名思義,原先屬於荷蘭,後來荷蘭都屬於路易十四了,路易十四也沒去改名,依然叫它新阿姆斯特丹,新阿姆斯特丹從1625年開始興建港口與各種建築,如今也頗有規模,居住起來也很舒適,因為是個港口城市,物質方面也不是那麼匱乏。

「我可不去,」侯爵夫人說:「除非您答應我……」

「答應您什麼?」

「結婚。生孩子。」侯爵夫人乾脆利索地說:「你都三十歲了。」

侯爵沉吟不語。

侯爵夫人心頭一沉。

「母親……」

「你上次這樣認真地喊我母親還是說要去新大陸,然後消失了五年。」侯爵夫人硬邦邦地說。

拉法耶特侯爵抿起嘴唇,握住了母親的手,「我已經認識了一個想要與之締結婚約的……女士。」

侯爵夫人在心裡說還好我已經做好了準備:「平民?」

「也不能說是平民,她的父親是一位伯爵,也是軍團里的騎兵團長。」侯爵深吸了一口氣:「她很年輕,很健康,也很漂亮,有修養,品德高尚,嫁妝豐厚……」

「缺點。」

「媽媽……」

「嘿!我才不覺得會有這樣一個姑娘看上你。」

「好吧,」侯爵說:「她是一個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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