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八章 輪流獻藝花萼樓(2/2)
734年,李林甫奉命修訂和整理全部法典。他會同一批法律專家,對法律進行了紮實和周密的修訂工作。被刪除的無關緊要的條款不少於1324條,另外2180條得到修正。經修訂的法典於737年送呈皇帝,計有:律12卷及其疏義30卷;令30卷;式20卷;《新開元格》10卷。這些法典在737年秋向全國頒行。這證明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法律修訂,因為這是唐代最後一次系統地重編全部法典的活動。這次制訂的法典實行的時期特別長,因為它一直到14世紀初都保持著權威性,雖然其間作了若干較次要的校訂。但也許更重要的是,這次修訂法律是唐代最後一次試圖提供包括在令和式中的標準化的、全國一致的行政法規的活動。在唐以後歷代皇帝時期,地方活動的日益多樣化使這一工作不可能進行下去。——《劍橋中國隋唐史》
《舊唐書》中,對李林甫記錄的算是比較客氣的了,甚至頗有褒義。在最後的評價中:
「林甫性沉密,城府深阻,未嘗以愛憎見於容色。自處台衡,動循格令,衣寇士子,非常調無仕進之門。所以秉鈞二十年,朝野側目,憚其威權。及國忠誣構,天下以為冤。」
李林甫專權,但是尊奉皇權,「媚上」,本質上是因為專權的他,其實是皇帝專權的代理人。李林甫的改革措施,與玄宗朝的制度改革理念是高度契合的。只是經歷了開元諸多賢相之後,改革到了李林甫時期,已經走入深度觸碰利益格局的深水區。李林甫是霸道,表面溫和公正,實際上排除異己不擇手段,但是與其他歷史時期或成功或失敗的改革家們相似,這種霸道與專權,也是為深度貫徹其改革措施而採取的強橫政治手段。整個玄宗朝,開天前盛後衰的冰火兩重天,其實是處於中國大歷史的一個分水嶺上,這些制度改革,也是在形勢倒逼之下,被動跟進時代步伐。李林甫在這次政治形態與社會形態激變中的作用,一點也不小。
比如直接決定了中國軍制分水嶺的募兵制改革,現在很多網友覺得這項改革是漢家軍隊逐漸淪為弱勢的歷史成因。但其實府兵制與漢唐間作為社會主導階級力量的士族群體,整體都已經在初唐時期崩潰瓦解。這背後與當時東亞社會的技術、傳媒、政治、國際形勢發展都有關聯,而募兵制改革,只是在未經明確的既成新形勢下,制定新法來理順兵制關係與制度規範的順勢改革。
所以《舊唐書》中,雖對其人格也有貶義,但對李林甫的理政能力和成績,不吝給予「每事過慎,條理眾務,增修綱紀,中外遷處,皆有恆度」,這樣足夠褒獎的措辭。
「未嘗以愛憎見於容色」,這般城府深沉的李林甫,也才會讓目無綱紀的安祿山都覺得敬畏。「非常調無仕進之門」,李林甫很重視對制度典範的維護。最終死後被楊國忠誣陷,天下人都覺得冤屈。證明當時李林甫是有一定威嚴和人望的。對比沒有底線,大肆斂財的楊國忠,李林甫也背後整人,但做事實。李林甫也心狠手辣,但維護規則流程。李林甫也斂財,但是通過開源節流的財政制度創新,而不是粗暴的透支榨取地方財政,搜刮民脂民膏。
李林甫喜怒不形於色,見人經常是溫和微笑的,表示尊重。但背後使刀子不手軟。這種笑眯眯表面夠和諧,實際上卻是招黑到結不了死黨的「臭名兼能力者」,玄宗如何不喜歡?但為什麼《舊唐書》中,對他的評價還較為中肯,而北宋的《新唐書》與《資治通鑑》里,他基本就只剩一「口有蜜,腹有劍」,專橫的小人嘴臉了?北宋那批「與皇帝共治天下」的士大夫,平時是什麼樣的精神頭,就不必多言了。他們對待本朝變法改革是什麼態度,也不必多言了。他們務虛多一些還是務實多一些,更不必多說。大概,李林甫在他們眼裡,就是一個道德低配版的王安石吧。畢竟玄宗朝最後的鍋,也足夠大。
那麼李林甫就是值得敬佩的嗎?在我心中不是。為什麼?因為他的改革中,有一項,我覺得真的是歷史倒退,且後果很嚴重。哪一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