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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七十五章 複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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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的年底,NBA已經停賽兩個多月。

洛杉磯地區氣溫驟降,下起了大雪。

人們還沒有從秋季的舒爽中走出,突然反應過來,原來冬天已經來臨了,1998年也即將走完。

每一年的最後一個月,就會讓人有更多的感慨。

感慨一年過去了,怎麼好像忙忙碌碌了許久,但是又好像什麼都沒有完成。

一到了外國人要過年的時候,滿大街的聖誕樹和小燈泡。

同時,人們的工作熱情也會下降許多,就等著過節了。

98年比較火熱的電影有《楚門的世界》、《拯救大兵瑞恩》等等,秦飛閒來無事,把這些電影都看了個遍。

然後開始研究國內的電影。

這段時期,國內的電影行業也比較興旺,經典的有《風雲雄霸天下》、《我是誰》等等。

秦飛新買了一個影碟機,家裡放了不少的VCD、DVD等等光碟。

看電影和看比賽錄像是閒暇之餘,最為打發時間的方式。

或者就是看書了,但看書得要配著泡茶喝,最近家裡也沒了茶葉,實在逸致不起來。

秦飛看得比較多但錄像是喬丹的比賽錄像。

喬丹是最有借鑑意義的得分機器,想要提高自己的技藝,那就必須要去學習喬丹的比賽方式和技巧。

普通人看比賽,會盯著球跑,球在誰的手上,就看誰表演。

但專業的運動員看比賽卻不會這樣,更多的時候,會在意一個整體,而且會就某一個戰術進行反覆觀看研究。

比如說看喬丹,喬丹持球進攻當然是無可挑剔。

但他每一次作出進攻的選擇時,其實更應該值得球員去學習。

比如為什麼要做跨下運球,為什麼要進行背轉身,為什麼要走上線而不是下線,每一個動作都有深意。

有些其實不合理,但是喬丹打進了。

上賽季,秦飛在進攻端的屬性是全面發展,但是他自己的傾向和偏好其實還是以中距離為主,並且逐漸降低了突破上籃在進攻端的比重。

這就導致秦飛上賽季的投籃命中率,其實比首個新秀賽季時還要稍微低一些。

畢竟NBA的至理名言是不錯的,越遠離籃筐,投籃的命中率就會越低。

12月下旬,寒流襲擊了北美的大部分地區。

多地溫度打破歷史最低值,甚至有些地方出現了零下四五十度的低溫,要知道這樣的溫度基本上只有在極地附近或者冷空氣的發源地才會出現。

正因為如此,像秦飛這樣的宅系生物就更加不想要出門了。

恰逢學校放了冬假,秦飛就跑去接了海倫娜。

其實海倫娜現在忙於自己的課題——製作一個電影,所以在學校的時間比在劇組的時間少,放不放假都是自己在安排。

對於北美的大部分民眾而言,寒流已經影響到了正常的生活。

許多的航班和郵政路線因此而取消,有三個州宣布進入到緊急狀態。

由於今年的寒流太厲害,所以當局已經開始勸告人們不要輕易出門,因為就連著名的尼加拉瀑布都在嚴寒下變成了冰瀑布,你出門肯定會成為冰雕的。

州際公路上的車流量少的不行。

囤積了大量食物的秦飛和海倫娜就每天躺在沙發上,在壁爐前的溫暖下觀看著電視節目。

.........

又過了幾天,聖誕節也過了。

跨入元旦,98年正式成為了過去式.......

此時,NBA以尤因為首的球員高薪代表正式出軌,宣布已經和資方達成了新協議。

準確的來說,應該也不能算是新協議,而是修訂過的協議。

因為這次勞資談判的起因就是老闆們在3月份的會談中,首先投票否決了原來95年簽訂的勞資條款,按照95年勞資條款的規定,這個協議要持續到2005年才會進行新協議的商談。

所以舊協議還在生效當中,只不過資方單方面不想履行了,又怎麼能夠叫新協議呢?只能叫修訂過的協議。

但實際上裡面的東西都太「新鮮」了,許多都是聞所未聞。

能夠想到的細節方面也多了許多。

這一份合同是能夠讓資方在當前越發上漲的球員行情下滿意的協議,但是球員卻未必都能滿意。

比如裡面涉及到關於頂薪球員的合同。

以前,也沒有真正頂薪的說法,或者乾脆叫上不封頂,比如喬丹都簽約了三千多萬,比一支球隊的工資帽還要高。

還有比如加內特,才打了三年,就可以拿兩千多萬美元的年薪。

這顯然都是不太合理的,所以這裡面就第一次真正拋出了頂薪的概念,一共有兩種方式。

一種根據球員打球年齡,0-6年的是薪金約束(球隊工資帽)的百分之25,7-9年的是百分之30,10年以上的是百分之35。

另一種是球齡規定的最高工資,也是按照0-6年,7-9年和10年上三個階段劃分,比如新賽季,規定的0-6年的最高工資就是900萬美元。

如果到下一年,這個聯盟規定的最高工資沒有變化,依然是900萬美元,那麼球員拿900萬美元,其實還是頂薪。

但顯然不會有球員這麼去簽約,每年都按照聯盟規定的最高工資來。

這個時候,就要拋出一個非常重要的條款——拉里-伯德條款。

這個條款目的是幫助球員更好地留在母隊當中效力,也叫做自由老兵待遇。

在NBA里,平均球員的生涯在四五年左右,能夠打三年的球員,已經是老兵了,所以要給予獎勵。

新協議的獎勵規定,當一個球員在一支球隊中打了三年球,成為了自由球員,那麼就可以根據伯德條款簽訂新的合同,這種合同最多可以簽7年,每年工資最多可以遞增12.5%。

當然了,這三年中,如果球員被交易了也不要緊,伯德權利自然轉移到新球隊身上。

所以如果球員頂薪簽約,900萬的起薪,肯定是簽伯德條款下的合同,每年合同漲幅在這也是秦飛和特勒姆定下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在新協議下爭取頂薪合同。

所以當時間邁入到1999年的第一天,當NBA的勞資雙方即將達成新的協議時,各支球隊開始操縱。

追求大合同的,追求球隊地位的,想要補強的,準備重建的。

交易市場暗流涌動。

........

1月份的第一天。

馬布里和秦飛取得了聯繫。

「我其實還是蠻想要留在森林狼打球的,但是新協議你應該也知道了,森林狼是根本不可能去繳納奢侈稅的,而且球員們也不願意平白無故地就少了百分之十的錢。」

馬布里在電話里吐槽,其實還是離不開加內特的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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