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八十三章 適應和不適應(1/2)
勇士隊的「小球風暴」,其實早在90年代的初期就已經威震聯盟。
當時,勇士三叉戟「TMC」組合(里奇蒙德、哈達威和穆林三人名字的首字母),每天晚上率領勇士能場均轟下116分,三個人也都是場均20分以上的球員。
最巔峰的90-91賽季,克里斯穆林場均25.7分,里奇蒙德場均23.9分,蒂姆哈達威場均22.9分,而且在當賽季的揭幕戰里,勇士隊單場狂轟162分,在以四分優勢擊敗掘金的同時刷新了NBA歷史單場得分記錄。
三個能投能突能傳球的傢伙放在一起,防守者只能徒呼為之奈何。
那個賽季,勇士隊的門票都售罄了,而其他球隊的球迷也終於開始注意到灣區球迷們所早已熟知的事實——有三個嗜球如命的傢伙想要把得分記錄牌給徹底打爆。
所以說,進攻贏得票房是早就有歷史依據的和兜底調研的,不是聯盟總裁,大衛斯特恩先生的一廂情願。
不過進攻火力強大,球風華麗的勇士隊,在季後賽里一直沒有什麼建樹,頂多打到第二輪,所以沒有防守走不遠也是有依據的。
隨著穆林的老去,三叉戟解散,勇士隊便從輝煌走向低谷。
到了上個賽季,卡勒西莫走上主教練的舞台,開始放棄遠投,推行陣地進攻。
斯普雷威爾一直沒有搞懂,為什麼球隊的老闆克里斯科漢力挺卡勒西莫。
從個人形象上來看,鎖喉的狂人是不利的一方,從老闆的角度看,他剛剛簽約下主教練,如果讓主教練走人,這三年的工資還要照發,而且還要去重新找一個新的主教練,憑什麼他的錢別人不幹活就白拿?而送走狂人,至少還能搞一點其他的籌碼過來,有什麼不好的嗎?
如果是一個合同快要到期的主教練,老闆或許還會猶豫一下,一個剛剛簽下合同的主教練,狂人輸的一點都不冤。
........
丹皮爾這個球員,身高體寬,是一個掩護的好苗子。
秦飛從內線兜出來,到上線時抬起雙手時,其實沒有什麼人防守。
但是比姆博科爾斯的傳球慢了,等球到秦飛手裡時,森林狼的喬史密斯已經貼了過來,不給秦飛投籃的空間。
在超音速,這個時候球員肯定都拉開了空間,等著秦飛去單打。
但是勇士卻很不一樣,丹皮爾非但沒有拉開空間,反而還轉身過來,低位要球的樣子。
秦飛剛來隊裡,沒有主動進攻,把球吊了過去。
約翰-斯塔克斯看了直搖頭,丹皮爾的身體挺好的,天賦也挺高的,就是情商太低了,秦飛剛來隊裡,儼然球隊當家球星的樣子,這第一個球還去要位,怎麼想的?
丹皮爾拿球背轉身過來,迎著防守球員勾手。
「鐺——」
一聲清脆打鐵聲,籃下的一雙駭人長臂,以高出籃筐大半截手臂的高度,抓下了這個後場籃板球。
秦飛此時已經退過半場退防了,可是隊友還沒有回來。
還要森林狼的反擊速度也不快,雙方不急不緩地落陣地進行攻防大戰。
馬布里走後,新援布蘭登就是外線最主要的持球手,同時,加內特在森林狼的戰術地位進一步得到提升。
森林狼也不傻,知道秦飛的防守好,所打高位擋拆時,儘可能地讓弱側拉開一點。
秦飛是三號位,森林狼三大陣容,秦飛隨便防哪個都是錯位,偏偏森林狼還不敢這麼打。
加內特在進攻端移動到五號位上,秦飛去盯喬史密斯。
面對馬紹爾,加內特依舊有著移動優勢,接球往裡沖了兩步,然後背轉身過來,一記非常標準的後仰跳投。
馬紹爾防的不錯,但干擾不到加內特的投籃,加內特節奏到位了,輕鬆把球打進。
開場兩隊各攻了一個回合,節奏都非常慢,等比姆博科爾斯運球過半場,時間已經走完1分多鐘了。
秦飛拉開到弱側,讓持球手去嘗試突破。
森林狼防的很好,低位的加內特就像是一張大網,隨時可以協防和籠罩所有的進攻球員。
秦飛對戰術不熟悉,於是不急著去參與到進攻當中。
勇士和超音速不同,勇士沒有頂級的持球手,所以這會兒的擋拆打得並不多,一般得分類型便以無球側的空切為主。
比姆博被換防過後的加內特鎖定,想要傳球都沒有什麼空間,只好再拉出來。
此時,秦飛已經移動到了弧頂的位置,比姆博立即傳球給了秦飛。
已經是第二回合的進攻了,還剩下最後9秒鐘的時間,秦飛並不準備傳球。
防守秦飛的是喬史密斯,身高臂展都占優勢。
秦飛拿球的一瞬間就做了一個假投籃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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