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庭審開始(1/2)
休息了兩天,羅卡手臂上的傷勢好了很多,庭審的日子悄然而至。
波爾多地方法庭,法官、書記官、陪審團都坐在各自的席位上。
羅卡和利瑪、妮娜、韓莉幾個坐在觀眾席上,正在凱特的身後。
令他意外的是,那個叫勞爾的傢伙,竟然打著滿身的石膏,坐著輪椅被人推上了法庭,完美地博得了陪審團成員的同情。
庭審開始,由被告律師黛拉·科貝爾女士開始申辯,由於巴爾美一方的人將現場的證據以及證物毀的一乾二淨,凱特一方明顯處於劣勢。
「法官先生,在4月9日晚上十點,在康曼迪莊園派對結束時,勞爾·巴爾美用迷藥迷倒了米蘭達,並挾制上車...」
黛拉剛開口就被原告律師打斷,「反對,被告律師在誣陷我的當事人」
「反對有效,被告律師,請拿出證據證明你陳述的實施有效」
法官先生敲了敲木槌提醒道。
黛拉女士拿出了一部手機,以及簡訊列印資料,「在事發當晚,我的當事人在緊急尋找米蘭達的時候,收到了一條簡訊,內容是親眼看到勞爾挾制米蘭達上了汽車,這條信息的發信人是吉賽·邦辰女士,根據電信公司的鑑定,這條簡訊是真實的」
「請證人上庭!」
法官傳喚了一聲,只見一名引導員帶著邦辰走進了證人席。
「邦辰女士,請問這條簡訊是否由你親自編輯,並發送至被告人凱特·凱利女士的手機?」
法官提問道。
「是的!」
邦辰看了眼說道。
原告律師舉手發問,「邦辰女士你好,請問當晚你親眼看到米蘭達被我的當事人扶上車嗎?」
「是的!」
邦辰淡淡地說。
「請問你看到我的當事人是用『攙扶』,是『摟抱』,還是挾制?」
原告律師問道。
「攙扶!」
「據你觀察,另一位當事人米蘭達有沒有自主行動能力?」
「沒有!」
「很好!」
原告律師點了點頭,又看向了勞爾,「巴爾美先生,請問你為什麼要攙扶米蘭達可兒小姐上車」
「呵呵,我是個紳士,看到米蘭達喝醉了,我準備送她回家,可是在路上卻遭到了攻擊」
勞爾搖了搖頭,一臉的氣憤。
原告律師輕輕一笑,看向了證人席,「米蘭達·可兒小姐,請問你的酒量怎麼樣?」
「還不錯!」
「當晚你喝了多少杯紅酒,不到兩杯」
米蘭達皺著眉頭說。
「你撒謊,那晚你在醫院裡做了檢查,你體內的酒精含量已經超過了90mg/100ml,說明你已經處於醉酒的狀態」
「我沒有撒謊,我當晚只喝了兩杯,最後接過勞爾·巴爾美的酒,我只抿了一小口,然後整個人都暈了」
「可是這是波爾多綜合醫院血液科出示的檢驗報告,證明你醉酒了」
「反對!」
黛拉女士說,「我質疑這份檢驗報告的公正性」
法官看了看檢驗報告,叫人查證了一下,「檢驗報告有效,反對無效!」
「謝謝法官先生!」
原告律師欠身道謝,又繼續說,「米蘭達,你醉酒後請巴爾美先生送你回家,巴爾美先生出於好意,扶你上車,可是卻被誤解,才導致這次車禍,我認為被告凱利女士要負很大責任」
聽了原告律師的話,現場響起了一陣熱烈議論的聲音,都覺得這種說法有道理。
羅卡看向了黛拉,想看看她有什麼辦法證明米蘭達沒有醉酒,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那麼也就沒有證據證明凱特行為的正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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