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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7章 第一次加槓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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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也不再繞,直接表態:「我傾向於日本市場。」

雙方的意願吻合在一起,很快達成協議。

加上花旗銀行,簽了三方協議。

陳文在瑞士聯合銀行的1點7341億美刀,轉存1點6億美刀進花旗銀行,再由花旗銀行委託給巴林銀行新加坡分行,做日經指數的期貨交易。

瑞士聯合銀行的帳戶,剩下1341萬美刀 ,原本陳文打算拿這家帳戶做金融投資,今天又變了戰略,丹尼爾家的銀行帳戶變成陳文的零花錢了。

反正跟丹尼爾的關係不是特別熟,陳文也就懶得去管對方損失大額存款的心情了。

協議的委託有效期被設置為一整年。

三方協議當中,設定了許多規則。

比較重要的有幾條。

第一,在里森的強烈建議下,加了一倍槓桿。

陳文一點也不想加槓桿。

但里森表態:「不加槓桿的交易,我不做。」

陳文知道,協議里寫了一倍,但實際上里森這個冒險狂徒肯定會暗地裡繼續加倍,10倍、30倍,甚至連100倍槓桿都敢加。

好在陳文知道未來歷史,在1994年12月之前,里森不會遇到任何麻煩,買什麼都能賺,於是陳文同意了一倍槓桿,任由里森去胡作非為。

第二,關於收益和止損。

這兩個限值,同時設置為20個點,而不是陳文本金的百分之百。

對於這個數值,陳文知道,在里森這個瘋子的實際運作中,也踏馬是扯淡的數字,這廝絕對不會在20個點的位置收手。

於是,熟悉未來的陳妖孽,在第三項重要的條款中,悄悄為里森做了一點點的小激勵。

這第三,就是佣金抽成。

按照最初的標準協議版本,里森和他的巴林銀行新加坡分行將抽取盈利當中的20個點,作為佣金。

花旗銀行則不論盈利還是虧損,抽取2個點的佣金。

陳文在協議里,額外加了一個階梯式的佣金方案。

超出20個點的盈利,在20到50個點的盈利幅度下,巴林銀行的佣金增加為30個點;超出50個點的盈利幅度下,巴林銀行的佣金增加為50個點。

這個條款的解讀,相當粗暴。

你們巴林銀行幫我賺的錢越多,你們拿到的佣金越多。

我投資1個億,你們如果幫我盈利5千萬,那麼你們的佣金是兩部分。

2000萬以內的盈利,你們拿20個點,也就是400萬。

2000到5000萬,你們拿30個點,也就是900萬。

如果5000萬以上,還有盈利,咱們兩家對半分!

你要是幫我賺1個億,5000萬到1億這部分,我拿2500萬回家過年,你們拿2500萬佣金!

對於陳文額外增加的這個階梯式激勵條款,里森照單全收,吩咐秘書列印出來,加到合同里,三方簽字畫押。

唐赫德板著俊朗的臉,用力抿著嘴,眯著眼,死死盯著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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