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4章出席庭審(2/2)
初級法院的案子,價格是高等法院的三分之一。
簡單說,你的官司如果在高等法院打一年,平均每天需要繳納新幣2000元,一年庭審費70萬新幣,折合約500萬華夏幣!
是不是很酸爽?
窮人根本打不起官司!
甭管你是原告還是被告,只要你是窮人,你的官司基本上沒有贏的機會。
所以新加坡這種司法體系,造福的是富人階層,而窮人在面對官司的時候,大多選擇庭外和解。
聽完唐赫德的講解,陳文當然挺喜歡新加坡這種司法體系了。
陳三百億不差錢,他的財富如果全部拿來砸新加坡庭審,能支付到新加坡幾百年後改朝換代!
三百億華夏幣存銀行,存個定期的信託,每年利息10個億,拿500萬支付庭審費,本金都不需要動用,小意思!
陳不差錢順便問了一嘴,得知聘請的辯護律師是新加坡最貴的兩位大律師,分別打兩個他擔任被告和原告的案子。
奔馳車抵達法院。
陳文戴上防紫外線口罩。
從奔馳車走下來,撲面而來的是照相機閃光燈一大片,大群記者嘰嘰呱呱提問。
法警維持秩序,人牆分開一條通道。
陳文四人快步走進法院大門,一個字也沒說話。
在工作人員帶領下,來到一間休息室。
兩位大律師早已久候在此。
法院工作人員旁聽談話,並且攜帶了錄音裝置。
陳文與兩位大律師握手,落座。
其中一位大律師解釋了新加坡這邊的司法程序。
為了避免被法官大人懷疑律師與陳文串供,他倆從未主動拜訪陳文,也沒有提前見面。
大律師甲說:「陳先生你的案子沒什麼難度,所有證據鏈都對你有利,我們沒必要事先與你私下接觸。」
大律師乙掏出案卷:「陳先生請閱讀,這是你和你的朋友們在警局的證詞複印本,稍後在法庭上,你保持口徑一致即可。」
大律師甲叮囑:「法官和對方律師的提問,如果讓陳先生感到不容易回答,你可以申請休息,畢竟你在遇襲過程中受到驚嚇,或許腦子尚未獲得充分的休息。」
陳文微笑接受了兩位大律師的美意,坐在沙發上看案卷,裡面包括了他本人、唐赫德、張國容、西蒙尼、茅魏濤、顏小佳、方雪文等人的供詞。
小百花那群女演員的供詞,得到了華夏駐獅城大使館的背書,她們僅僅是旁證,並非原告和被告,被認證的證詞已經足夠,無需親自出席庭審。
另外,滬市公安局出具的材料,也已經通過外交途經,空運到了獅城,證明老色痞在滬市曾經當眾調戲婦女並且被陳文見義勇為。
所有證據鏈全都對陳文有利,所有後援團隊和機構站在他一邊,就連新加坡媒體都支持陳文和張國容。
沒時間看報紙,陳文等人抓緊時間看案卷。
上午10點整,第一起案件的庭審開始。
陳文涉嫌防衛過當的案子,他是被告。
出乎陳文預料,整個庭審過程法官只讓陳文做了兩次宣講。
第一次是開場時,被告做自我身份介紹和向新加坡法典表達尊重信賴。
第二次是在雙方律師敘述完案情之後,陳文帶著西蒙尼,當庭示範那晚遇襲的反擊戰鬥場面。
隨後,雙方律師展開了一點也不激烈的辯論。
15個匪徒,死了10個,重傷4個仍然在醫院昏迷,只剩一個輕傷員到場出庭,他們的辯護律師是法庭指派的免費律師。
那個免費律師,也就是按部就班完成法律條文裡的基本步驟,其他什麼力氣也懶得出。
匪徒們非法入境新加坡,這本身就是足夠判罰鞭刑的罪責。
庭審結束,被告陳文無罪釋放,15名非法入境且在獅城當行兇的匪徒被判鞭刑+驅逐出境。實際上的被執行者是活下來的5個人。
那名唯一意識清醒的匪徒當庭表示不上訴。
第一起案件順利結案。
11點半,庭審結束。
下午再舉行第二起案件的審理。
高等法院的發言人出席新聞發布會,陳文、張國容等人暫時不被安排出席。
午飯在法院的休息室吃。
華夏駐獅城的塗國強大使和港島文辦主任也來到休息室,他倆旁聽了剛才的庭審。
下午兩點,第二起案件開庭。
這一場,情況相當複雜,遠不如上午的審理順利。
老色痞由於下頜骨被陳文在滬市打碎,現在仍然不能說話,只能寫字表達想法,這直接導致庭審速度極慢。
根據獅城警方的偵察和審訊,可以證明色痞的兒子僱傭並且幫助15個東南亞他國匪徒入境,匪徒也招供了收了那兒子的錢,獲得任務是襲擊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