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三國之謀伐 > 第191章 割以永治

第191章 割以永治(2/2)

目錄

結果查到後面,還真有點意思。

原來是有一次王妻進城探望王乙,被那位富商張斗看上,驚為天人。但人家夫妻很是恩愛,他沒有插足的地方。

後來就想著賄賂陸渾令郭永,將王乙找個罪名關起來,結果事情還沒說,就被郭永連人帶賄賂的錢財趕出了縣衙,還被郭永打了一頓。

那張斗在去找郭永之前也不打聽打聽,郭永原來是個黨人,在為官之前,整日以沒有與竇武陳蕃李膺一同赴死而引以為憾。

前些年黃巾之亂,黨赦之後,才被友人請出來為官,屬於非常固執的那一派,跟他賄賂,郭永沒打死他都算好的。

一計不成,張斗又來一計。每日派人跟蹤王乙,終於等到一日王乙喝醉酒,就用栽贓陷害的毒計。

之所以沒喪心病狂到殺人,其實還是因為張斗拿捏不准那王乙的妻子會不會改嫁。

漢朝的風俗習慣跟現在有點相差不多,夫妻之前離婚很正常,老婆死了續弦,丈夫死了改嫁,也都是很平常的事情。

像何進與何皇后各自的父母,都是有前妻和前夫,雙方是重組家庭。

沒有宋朝以後什麼三從四德,也沒有程朱理學那種守節立貞潔牌坊,當時的男女關係全看個人。

但也有很多不願意改嫁的,像劉備的母親。

主要也是聽說王乙與妻十分恩愛,如果是被殺死,沒準王乙之妻就會因為要撫養孩子而不改嫁。

如果是因偷盜而獲罪,那說明王乙品德不好,就有改嫁的可能。

因此張斗就決定栽贓陷害。

可惜看似周密的計劃,還是被陳暮發現了一絲疑點,在陸渾令郭永的追查下,最終水落石出。

現在案子再一次報到尚書台和廷尉,本來雙方文件往來,只需要廷尉的令史來一趟即可,可吳恭心服口服,親自跑過來簽署文件。

拿到了文件之後,吳恭臨走之前問道:「對了尚書令,我還有一事想請教。」

「大理請說。」

陳暮微微一笑,廷尉執掌詔獄,也算洛陽少數有兵權的官員之一,雖然兵權不多,就是詔獄的數百獄卒,但未來的事,誰說得准呢?

有時候,就那麼幾百人也許就有奇效,所以與吳恭結交,並不是一件壞事。

「張斗此人誣告,該如何量刑?」

吳恭問道。

「按律應當如何?」

「按律如果誣告成了,造成了後果,則應當棄市。可他誣告未遂,沒有造成太大後果。」

「這樣啊。」

陳暮想了想,漢朝的法律還是很人性化,對於栽贓陷害罪名,當時稱為誣告罪,如果造成嚴重後果,不僅與殺人同罪,甚至還要連坐,禍及家人。

只是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就得具體量刑考究,而且刑罰還不能太輕,最差也得重金罰款,坐牢十年起步。

主要是漢武帝時誣告成風,弄得人心惶惶,動搖統治者利益,後來者吸取教訓,對誣告重罰。

思索片刻,陳暮腦中靈光一閃,笑著道:「大理,此人緣何要誣告別人?」

這還用問?

吳恭毫不猶豫地答道:「因他看上了人家之妻,想要陷害別人,霸占他人之妻。」

嗯,此人與曹賊何異?

陳暮便說道:「這就是事情的起因,可以以此來量刑。」

「如何量刑?」

吳恭不解。

陳暮輕笑一聲,緩緩說出幾個字:「性甚制災,割以永治。」

「這......我不太明白。」

吳恭一頭霧水,不知道陳暮說的是哪幾個字,組合在一起是什麼意思。

「腐刑。」

陳暮面無表情地吐出兩個字。

嘶。

吳恭倒吸了一口冷氣,下意識夾了一下腿。

好傢夥,是這麼個割以永治啊。

不過雖然覺得這個刑罰稍微重了那麼一丟丟,但也不是沒有道理。

吳恭點點頭:「好,那就腐刑,看他還貪不貪圖別人之妻。」

看著吳恭離去,陳暮笑了笑,繼續處理政務。

腐刑又稱為宮刑,到隋朝開皇年間,這個刑法正式被隋文帝楊堅廢掉。

後來也不再稱為刑罰,而是正當手術,主要是用在太監身上。

但在漢朝,宮刑卻是一個普遍刑罰。最出名的當然是司馬遷,到東漢時期這個刑罰用的少了一些,卻也不是沒有。

像鍾繇、陳群就是堅定的宮刑擁護者,提倡在與敵國勢力交戰抓獲的俘虜,全給閹了。

所以陳暮提出宮刑,還真不算什麼大事,就是正常量刑而已。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