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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學宮的最後一天(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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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罪也太重了,只是盜竊二兩金就棄市,可謂苛政矣。」

「難道你在質疑張公制定的律法不成?」

「但法律本就是一個不斷變革的東西,如果一成不變的話,怎麼能順應當下?」

學生們竟然爭吵起來。

見到這個情形,應劭略微尷尬,咳嗽幾聲才停止了這種局面。

法學畢竟不是一門死板的學問,需要靈活運用,所以課堂上發生爭吵也是經常的事情。

但在陳暮面前這樣的話,就顯得課堂紀律亂糟糟的,他主管的就是學風,如果因此給了處分,應劭也會比較難堪。

不過陳暮倒沒有在意,只是微笑地看著那個質疑張釋之的學生問道:「你叫什麼?」

那人只有十六七歲,見陳暮詢問,連忙站起來道:「學生郭興。」

「哦?」

陳暮饒有興趣地道:「公房先生是你?」

「族曾叔祖。」

「郭嘉和郭圖呢?」

「圖為族叔族,嘉為族叔。」

郭興老老實實答道。

公房先生就是郭禧,郭嘉一門七廷尉,在法律界地位堪比汝南袁氏和弘農楊氏。

如今漢末大變革,很多世家子弟到處投奔明主,青州作為如今蒸蒸日上的大勢力,自然有很多家族前來投奔。

郭氏就有不少族人在青州法律界,包括現在法學院有兩名博士姓郭,其中一人還兼職州院左院長,擔任吳恭的副手,有郭氏晚輩在法學院學習並不稀奇。

「嗯。」

陳暮讚賞地點點頭道:「你剛剛說得很好,法律是一個不斷變革的過程,墨守成規的律法只會給王朝帶來災難,過於嚴苛會造成百姓傷亡,過於鬆懈會造成百姓肆意妄為,因此必須取一個度,衡量變動,不能太緊,也不能太松,這就是法律存在的根本意義。」

「可是宮長剛剛說張公判得不好,那宮長認為應該怎麼判呢?」

有人詢問。

陳暮想了想道:「那就要看那玉環價值幾何了,如果價值過大的話,自然得按照重罪。但今日之青州,盜竊已經取消了死刑,最高只有永久監禁,一個玉環,想來不會貴到哪裡去,就按照高等價值判,十五年足矣。」

「可那是高祖的玉環。」

那人不服。

陳暮搖搖頭道:「正因為是高祖玉環,才判了十五年,不然數月就行。大家要記住,青州法律制定,一定要以人為本,仁義、道德也要貫穿在法律之中,不能讓法律變得冷酷無情,絲毫沒有人情味。雖然現在侮辱人父母殺人已經不能免罪,可依舊會輕判,就是因為法律之中有人情味的存在。」

「可如果天子堅持要判處棄市死刑呢?難道法權要凌駕於天子之上嗎?」

有人問出驚天言論。

應劭臉色一僵,這一直是法學院想迴避的問題。

在這樣一個皇權至上的社會,如果皇帝忽然無故殺人怎麼辦?

按照律法殺人肯定是抵命,可有人敢讓皇帝抵命嗎?

敢,那是自尋死路。

不敢,天子肆意踐踏的法律,那法律還有它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否?

一時間,場面陷入了極為安靜的情況。

唯有那個問出此話的人,卻是傲然而立,絲毫不為所動。

陳暮饒有興趣地看著那人,這人他認識,是吳恭的兒子,名叫吳璋,沒想到小小年紀,還真有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勇氣。

「天子也有錯的時候。」

陳暮輕聲說道:「正如文帝要判處盜玉環之人滅族之罪,而張釋之據理力爭一樣,我們作為法律的制定者,就得要勇於指出天子的錯誤,不能畏懼於法律之外的權力,至於天子聽不聽,那是他的事情,我們做好我們作為律法之人應做的事情即可,大家明白了嗎?」

「明白了。」

大家齊聲回答,想起張釋之在漢文帝面前據理力爭,為法學之人揚眉吐氣,眾人就覺得驕傲不已,令人振奮。

「咱們再回到這盜玉環案。」

陳暮又說道:「剛才我就說過,人比器物重要,所以在量刑的過程之中,要考慮清楚,活物重要,還是死物重要。一個玉環再是珍貴,又如何抵得上一條人命?所以我才覺得不能死刑,漢人應該是一個有人情味的民族,而不能成為一個冷酷無情,只知殘暴的民族,大家知否?」

諸多學生互相對視,過了片刻,齊齊拱手說道:「謹遵宮長教誨。」

「嗯,你們都是將來的法官、法律的制定者,我希望有朝一日,你們能夠制定出更完美的法律,更健全的制度,才能保證天下的秩序,讓人人都能夠依照法律辦事,不再有違法犯罪的發生。」

看著眾人心悅誠服,陳暮滿意地點點頭。

漢朝的量刑是真的很嚴苛,盜二兩金棄市,二兩金只是個籠統價值,實際價值就是1250枚五銖錢而已,以當時通貨膨脹,在青州之外的地方,可能要1000錢才能買得起一石粟米,相當於偷了20多斤大米,就要被判死刑,確實很殘酷。

所以青州法律鬆懈了不少,包括盜竊罪廢除死刑。不過死刑雖然廢除,但盜竊數額巨大或者偷取價值比較高的東西,還是會重罰。

只是一枚漢代玉環,因為出土量大,即便是後世也是爛大街,幾百塊都無人問津,在當時就更加便宜,臨淄街上數十錢就能買好幾對。因此十五年刑期還是考慮到那是劉邦廟前供奉的玉環,有特殊意義,不然的話,頂多就是普通盜竊罪,關幾個月就能出來。

其實目前青州除了「十惡不赦」的重罪以外,其它過於嚴苛的死刑是儘量廢除就廢除。因為犯人並不是越多越壞,青州缺乏勞動力,犯人們去開荒屯田,只需要管他們吃飽,其它全都上交給國家,這也是一件好事。

因此少殺一些人,比如死刑犯最多的盜竊死刑一廢除,立馬就多出很多原本會因為盜竊而死的犯人,這些人無償為青州服務,他們罪不至死撿回一條命,官府也獲得了好處,可謂兩全其美。

從這一點上來看,法律偶爾有時候也得為政策服務。

畢竟條規是死的,人是活的,稍微變通一下,你好我好大家好,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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