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章 房屋拔地而起(1/2)
今天,陳廣生就已經將準備好的合同,拿到了市政府,正式和市里,七二區簽訂。
在我國的法律當中,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也就是說,哪怕是個人或者單位,出資買了,也只有使用權。
每種土地的使用權,時間也是不一樣的。
陳廣生要買的,七二區那塊地,屬於國有出讓土地,最長是七十年,但還有一部分,屬於集體土地。
也就是當地原本住著居民,土地屬於他們集體的,這種購買,可以買五十年。
每種價格都不一樣。
到了年限後,如果投資方想繼續使用,需要再付一次土地轉讓金,並在這個過程中,享有優先轉讓權。
也就是說,只要你有錢,想買,任何個人和單位,都搶不走。
陳廣生他們這次,所要購買的土地,一共是二十七萬方,合共二十七公頃。
集體土地,大概在百分之二十五這樣,價錢方面,和國有出讓的差不太多。
所以在這個合同中,陳廣生肯定是想多占些便宜,儘量的,讓集體土地所占比例縮小一些。
所以這個合同,是宗佳慧他們那邊的,恆集集團所寫。
一來是他們有港商的身份,二來,那邊的房地產市場,遠比大陸這邊成熟,他們的合同肯定更完善。
市里對此倒是沒有什麼異議,儘管知道,陳廣生他們占了點小便宜,但也無所謂。
爭這麼點錢是沒什麼意義的,他們最看重的,還是這地方究竟,能不能發展起來。
要是真能像陳廣生所說,變成全市,乃至全省的經濟中心,那他們真的做夢都能笑醒。
在合同里,陳廣生也說了,這項工程,他們預計,在三年左右全部完成。
這些條款,陳廣生按照他們的要求,都寫到了合同里。
市里這邊的代表,是茂雲波和廖學友,他們兩個分別代表市政府,七二區政府。
和陳廣生,宗佳慧,鐘山三人,簽訂了土地轉讓合同。
整個過程中,都有媒體在全程錄像,最後他們三方,共同握手的場面,被媒體記錄下來,上傳到了報紙上。
這件事能拿下來,讓陳廣生非常高興,神風集團那邊,在他的催促下,第一筆五個億的款項,已經到帳。
按照宮本一藤的說法,這五個億,是第一批款項。
後續的五個億,要等他們萬順建築,真的拿下一環路項目後,才能批過來。
此時,陳廣生正通過電話,和尹振強交流。
現如今,他們萬順建築的人和工程隊,相較實際情況而言,還是太少了,所以招人之事,已經刻不容緩。
此事年後,陳廣生就已經和尹振強提過。
按照陳廣生的指示,尹振強也已經在找人,目前又將萬順建築這邊,擴張了十個施工隊左右。
「這些人還不夠,這次我們要同時進行,市裡的一環路項目,還有我們的商業生態圈項目,你繼續給我找。
起碼還要找到,一二十個施工隊出來才行。」
這兩個工程項目,都是萬順建築這幾年來,接到的最大工程,沒有人可絕對不行。
「陳董,您真把一環路項目拿下了?」
尹振強他們,在鄭市的長河大橋項目,還有兩個月就要到工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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