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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 黎明商會(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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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莫斯喜歡這個名字。」莫斯玩弄著手中的那枚『夜魔護符』說道:「莫斯喜歡一切陽光!」

顯然,對於這些三千枚護符,莫斯已經視為了剛需。喬治給出的價格是1枚換取10匹馬。這黑心的價格,比萊頓的國內出售計劃還要高上一些(因為沒有算黑魔首級),而且周期要短得多!

但在莫斯看來,這種可遇不可求的戰略裝備,卻是價格公道了。

「這枚『太陽神之眼』,就送給你了,莫斯。」喬治看著莫斯拿在手上的那枚愛不釋手的『夜魔護符』,像一個土豪那樣風輕雲淡的說道:「就當做是我們的見面禮了。」

見面禮,自然是有去有回的。喬治不知道莫斯在下次過來時,會給自己帶來什麼樣的禮物。但是他真正想要的卻並非財物。

而是一群為他四處劫掠的代理人——可以是劫掠那部落,加劇他們之間的內部矛盾。也可以是分成小股的南荒馬匪,處理那些不聽話的鄉紳與貴族!

「放心吧,小個子酋長!我會把你要的東西,全部弄來的!誰要是不給,我就搶!」莫斯信誓旦旦的說道。

「那光靠你們一個部落來搶,人手恐怕就要有些不夠了...」喬治笑著說道:「我建議你們的部落拉上一些朋友,然後轉變一下思路——好朋友的東西,我們用好東西來換,壞朋友的東西,我們再去搶...」

「喬治...這些東西,我有點捨不得賣給別人的。」莫斯十分誠實的說道:「我怕給了他們之後,他們就比我們強了——而且我們部落還有許多金銀,三萬匹馬,一部分搶,一部分買,可以湊出來的。不必找什麼朋友。」

「我並沒有說讓你賣這些東西,大塊頭。這也不是我們接下來要達成的合作。而我想要的馬匹也並非三萬,更不是六萬,而是更多。」喬治目光灼灼的看著眼前這個還未明白的大塊頭,說道:「這種東西,並不是我手中價值最高的商貨。我的『鬱金香香膏』在那星之國能賣上十倍的價格!這才是那真正的比搶錢還要更快的商貿收入!」

對於香膏,喬治有些誇張了,但如果按成本來看,這種奢侈品的確是非常的高。

首先是香料,星之國處於溫帶和熱帶。是香料的產出大國。所以用於食用的香料,是賣不出去的。而穹鷹本身也需要消耗這些香料,不然肉類根本沒法吃。

至於艾爾達王國獨有的高等香料,要作為香膏與香水的原材料使用。所以自然也不能直接出售到星之國。

但是香膏與香水這類成品貨物就不一樣了。

香膏極香膏所參與製作的成品,賣到星之國價格最高,香水比香膏低一些。

平攤下來,可能要翻上四倍。不次於明朝時期的對外暴利海貿。

如果商隊回來的時候,再帶上星之國的那些遠比其它各國都更為優質的絲綢,在回來售賣之後,貿易的利潤還會更高許多!

而且,這些絲綢除了給貴族們用,打仗也是能用到的。

以穹鷹的產量來看,在那些來自於農畜與森林等原材料充足的情況下,配合上田地與花田中所產的主要香料材料,那麼平均一畝田地的產出在加工之後,售賣到國內的價格是4-5塊左右銀狐,但如果是賣到星之國,拋去運輸成本,再算上絲綢的所得,足足能夠達到20塊銀狐!

相當於一畝地兩萬多塊錢(RMB)!與生產黃金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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