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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血精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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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也該喝點好葡萄酒了,畢竟那些參入酒中的血是什麼,血裔們都心知肚明...

庇護所的居民的確應該感謝血裔為他們處理鼠患,隨著糧食與人口聚集在這裡之後,老鼠簡直成了災難。而身體靈活的血裔做這種事比貓還厲害...

雖然在酒中參老鼠血有些噁心,但相比於最開始的日子,此時的血裔已經感覺到無比的幸福了。

想到這裡,特麗莎不由感到了十分的慶幸,慶幸海瑟薇嬤嬤與眾多修士為她們所做出的一切。

在最開始的一段日子裡,她們曾度過了一段十分可怕的時期。那時外面還是冰天雪地,大家都居住在鎮外的臨時難民營里,與人類隔絕。不光又冷又苦,每天抓多少老鼠,吃多少東西(直接咬老鼠生喝血),還要擔心那簡陋的屋子透露出來的陽光...

也許用居住這個詞可能不太合適,因為她們的腳都用鐵鏈被死死的栓住了...

每當夜晚降臨,哨聲吹響之時,騎士們都會走進屋子,將她們拉到那雪地之中進行操練。學會令行禁止之人,會慢慢的被安排到稍好的房間。

而無論是誰,在操練結束之後,都要去教堂那裡挖土。

挖完之後,才發現這裡是給自己住的——另外,也用於緊急情況下,居民避難所用。

不過那時候英靈殿堂的這一個個用來居住的小房間,環境是非常簡陋的。而且十分潮濕。直到嬤嬤為她們爭取來一份份東西,房間才被去潮,才擁有了壁畫、裝飾。

連貴女床上的那些娃娃,都被她們的家人送了過來——以前可是不准帶的。

特麗莎總覺得,那個可怕的大魔王其實有一個克星——庇護所的居民。似乎只要有越來越多的居民開始抱怨血裔們的生活環境,與那糟糕到難以忍受的待遇之時,海瑟薇嬤嬤便會召集領民發起投票。當數量超過三分之二,『那個人』便會同意。

不過也有例外。比如前段日子海瑟薇嬤嬤發起的那件『血精靈、藍精靈與居民同住』的投票,便被『那個人』堅決否定了。

血精靈...嗯,沒錯,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居民們都開始喜歡這樣稱呼她們了,據說酒館裡也開始流傳起許許多多有關於『血精靈』的故事。

他們認為,住在庇護所的這些血裔,其實都是精靈,只是受到了詛咒與腐化,因此才可能會傷害別人。但未來在大學士研製出解決辦法之後,她們便會恢復精靈之身,不再傳染詛咒與腐化...

居民們認為有許多東西能證明一個血裔,到底是吸血鬼還是血精靈——血精靈可以沐浴希望之水,吸血鬼不可以。血精靈可以住進黎明大教堂,吸血鬼不行。血精靈可以吃素、可以唱聖歌、可以感受希望讚美詩、詠唱希望之歌...

最開始,許多血裔對於血精靈這個稱呼,感到非常的滑稽可笑——安吉爾便是最為典型的代表。可漸漸的,隨著學者們引經據典,隨著酒館中的許多有關於血精靈的古老傳說故事(學者在喬治淫威之下不得不想盡辦法引經據典,強行編造故事),通過修士之口流傳到她們的耳中,覺得這件事可笑的人便越來越少了起來...目前只有安吉爾等少數人還在嗤之以鼻。

與安吉爾相反,特麗莎是最早相信此事的,因為她覺得,很有可能就如修士們所說,她們其實並非那什麼惡魔,而是精靈!

而如果自己是精靈...那是不是代表著,自己也可以隨便逛夜市了...

是不是,也可以像那個從畫中走出的美麗『精靈』一樣,穿戴神紋鎧甲呢...

特麗莎雙手合十,心中升起了無比的希翼來...

(『血精靈』是喬治控制輿論所做的好事,一方面醜化那些沒被抓到的血裔,一方面讓被馴服的血裔更能融入庇護所。在這種對比下,外面的許多血裔,已經開始主動自投羅網,想要進入黎明大教堂了。)

(最開始安東尼對於此事抱有極大的排斥,因為在他看來,用『精靈』來稱呼血裔(哪怕只是部分血裔),簡直就是胡扯,是對學術的不尊重!但其他學者缺迫於喬治的淫威不得不為之,並表明這是為了讓未來脫離詛咒和腐化的血裔融入庇護所,所以進行的必要鋪墊。而海瑟薇認為黎明之光所代表的是其中思想力量,而並非七神的神聖力量。既然血裔與人類都有著共同的思想,人類可以領悟七種信念,那麼血裔也定然可以。之後她發現黎明之光可以改變血裔們的身體,並與安東尼進行了討論。這使得一項被命名為『血之精靈』的計劃開始出現。而隨著這些部分血裔的變化。『血精靈』的『證據』也越來越多了起來...當然,未被完全解決的詛咒與腐化的傳染性,以及種族不同的問題,依然讓許多人無法接受、親近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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