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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窮與富(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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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你到底在怕什麼?講給我聽聽,如果你能說服我,我就不讓你和蒙哥一起去辦事。」

面對大公這麼坦率的提問,馮茂鼓起勇氣答道:「我總覺得成年人對我是很大的威脅。」

「如果沒有成年人保護,你能活到現在?」大公語氣裡面頗多嘲諷,「你的確遇到很多成年人想要你的命,可與你同年齡的人即便想殺你,他們也做不到。成年人是你威脅的觀點不成立。」

哪怕是帶點嘲諷,當大公正經說話的時候,馮茂覺得大公是個有說服力的人。

「你只是想和小孩子一樣,膩在勒內身邊。超凡之力不過是你用來玩耍的工具,努力修煉只是為了獲得勒內的讚賞。我得說,你沒機會過上這種日子了。既然你已經拋到現實世界的漩渦里,就跟著我向前走。在這個世界上,我大概是最考慮你生死的人。如果你認為沒有任何人可以依靠,當然會覺得任何有能力的人都是你的威脅。咱們拿蒙哥做例子,你告訴我,他為什麼要殺你。」

「也許他就是愛殺人呢。」馮茂有點嘟嘟囔囔的答道。

「我以前就說你愛當個演員,現在更確定了。你憑什麼給蒙哥編寫他人生的劇本?」

馮茂對大公說自己是演員的事情一直很在意,連忙問道:「殿下,為何說我是個演員?」

「演員要做的是按照劇本演戲,還要演的一絲不錯,得把劇本裡面設定好的情節演出來,以獲得觀眾們的認同。所以演員們特別在意別人的反應,如果別人的反應超出你的想像之外,你就會覺得不安,會覺得不快,甚至會因為對方的反應不如你的意而憤怒。你現在這樣子,根本是個蹩腳的演員,完全不知道憤怒與恐懼從何而來。心中不安,就給蒙哥編寫套狗屁不通的說辭。你若是直接告訴我,你擔心蒙哥會如何欺騙你,故意讓你送死,我或許還能聽聽。你方才的理由無法說服我,你一定要和蒙哥一起去。」

「……好吧。我去。」馮茂最終被大公說服了。

參加完高年級生的畢業典禮,馮茂甚至和傑克學長與光明兄弟會的成員一起吃了頓飯,晚上按約定到了港口,蒙哥已經等在那邊。兩人上了船,等船開出港口,蒙哥用不達米亞語問馮茂,「回到布加勒之前,咱們兩人都說不達米亞語。」

說完,拿出包袱交給馮茂。裡面是不達米亞的衣服,還有一口不達米亞彎刀。馮茂問道:「我們去那邊做什麼?」

「當然是殺人。有幾個傢伙必須除掉。」

「我能不能問一下理由何在?」

「殺他們的理由麼,大概和別人殺你的理由差不多。那些人在我們看來是禍患。」

馮茂覺得這理由說不出的彆扭,想到大公關於『演員』的定義,又發現沒有比這個更正當的理由了。只要不拿著某個劇本去演戲,或者給被殺的人編寫一套『死有餘辜』的說辭,殺人的理由不就是這麼回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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