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怎麼這麼賤?(1/2)
王嘆之特意的去買了一套高檔衣服,請了托尼老師剪了個帥氣的頭髮,看上去人是倍兒有精神。
還花錢買了一輛四百萬的豪車,僅一天的時間就將剛剛到手的六千萬花了十分之一。
不過這六百萬花的值,至少讓他從上到下看上去比之前要帥了幾分。
為什麼會這樣特意的打扮一下呢?因為王嘆之之前接到林思雨的電話,讓他去參加一個聚會。
「有拍賣,有古董,這種東西還能叫聚會?古董愛好者聚會?」
王嘆之覺得有意思,所以答應了要過去,又因為這次參加這個聚會的人都是一群江州二代,為了不會中途起衝突,王嘆之決定融入他們。
「你那是想要融入他們嗎?你那是想要過去顯擺一下吧?」瞳瞳嘲諷。
王嘆之嘆了口氣,「看,你這就不懂了吧?那怎麼能夠叫顯擺呢?那叫牛逼。」
「我,王,多有錢,裝逼如風,嘆之,那可是白手起家,僅僅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就成功的擠進了江州名流當中,身價近憶,這還不夠牛逼嗎?」
「這還用顯擺嗎?告訴你,真正的高手,不需要顯擺,他就是什麼都不穿,站在哪裡,天上地下也會浮現出兩個字,牛逼。」王嘆之豎著大拇指說道。
瞳瞳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道,「那你為什麼還要買衣服呢?光著去不是更牛逼嗎?」
寂靜一片。
王嘆之無語了,「比喻啊老鐵,比喻懂不懂?」
「算了,不和你這個沒有感情的系統說這些東西了,我要過去裝逼了。」
「裝逼如風,常伴吾身。」
「王嘆之,我說了,不要叫我系統。」瞳瞳發出一聲怒吼,不過對此王嘆之已經習以為常了,甚至學會了無視。
聚會,是在一個酒吧的樓上,天知道為什麼要選擇在這麼嘈雜的一個地方,可能,是因為餓這個酒吧是林思雨投資的?
不過當王嘆之走進去之後才發現,天啊,這地方還真合適。
鬼知道林思雨那小腦袋瓜是怎麼想的,竟然在酒吧之上搞出了一個好似拍賣行一樣的地方,燈光,敞亮,寬敞,看上去就不錯。
當然,對王嘆之而言最最重要的是,這裡,已經來了許多許多的人,而這些人的身上或者身邊都帶著古董。
王嘆之看著這些燈紅酒綠下的年輕男女一時間雙眼都被迷住了。
「紅光,白光,黑光,金光,臥槽,那個紅光是個什麼東西?」
入目所見真的是一片五顏六色,不愧是江州二代啊,一個個的手中竟然幾乎全都是真品,而且其中又一個竟然放出金色的光芒。
也就是說,這玩意兒要是拿到手了可以提高他的神瞳等級的,王嘆之頓時就兩眼放光了,正想要朝著那個漂亮妹子這走過去的時候,一陣香風突然襲來。
「幹什麼去啊?」
王嘆之抬頭一看。眼睛頓時一亮,嚯嚯,竟然是林思雨,穿著百褶裙的林思雨,妝容很顯然是經過精心打扮的,看上去漂亮極了,可愛極了。
王嘆之目不轉定的看著,林思雨臉紅了紅,「看什麼呢?」
「看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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