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算是陰陽相生嗎?(2/2)
圖窮匕見,李斯微笑著說出了真實的目的。
一時,朝堂上下,無人應話。
這個條件一樣不能同意。
使臣在新鄭城外不遠遇害,以那裡為界割土,就等於把韓國送給秦國。
可秦使在韓國遇害乃是事實,韓國此時確實理虧,已經拒絕過對方的一個條件,若是再拒……秦國大軍可就在國境線上。
是以此時既無人敢貿然出言反對,也無人敢出聲應和。
韓王安也只能高坐在王座上,直冒冷汗。
不過此時韓非卻嘴角微翹,直接出列走到李斯近前,問了個不怎麼相關的問題。
「請問使臣從秦國至此,走了多久?」
李斯知道韓非絕對有詐,但不答不行。
「十日左右。」
韓非笑意更甚,「那我們以十日為限,若十日內,破不了此案,那就依李大人所言,割讓土地。」
韓非話一出口,韓王安頓時色變,剛想呵斥,李斯就開口追問道:
「此話當真?」
不過李斯面上平靜,心中卻暗自緊張起來,他很清楚自己這個師兄有多難纏,前面指不定有什麼坑等著自己呢。
韓非立刻答道:「自然當真。不過,既已十日為限,若是早於十日破案,是否應該減少割讓的土地?」
李斯心裡更感不妙,但話還是得回答,「當然應該減少。」
韓非緊跟著再度發問:
「使臣在這十日裡,五日在秦,五日在韓,若是破案之日少於五天,是否應該割讓相應的秦國國土?」
將軍!
李斯眉頭緊皺,不敢接話。
這個條件,李斯不接受的話,先前所說的效仿先人,也就不成立了,割讓國土就成了空話。
可若是敢答應,韓國之後會怎麼樣不好說,他回去之後估計是要車裂了。
無論韓國多少天破掉案,他敢擅自把秦國國土搬上談判桌,就是死罪。
秦國國法嚴苛,即使韓國破不了案,盡割國土,讓李斯看起來有大功於秦,也得死。
至於韓國真的五日內破案,就更不用說了。
此時,李斯完全進入了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
李斯緊盯著韓非,心中思緒翻動。
「好個韓非,三言兩語就將我逼入絕境。」
其實韓非此舉可以奏效是因為,他把使臣和秦軍割開了。
對於韓國諸臣來說,以花言巧語來搪塞李斯不是問題,總能想到點子。
但使臣可以搪塞,邊界線上的秦軍可不能。
觸怒了秦使,人家一走了之,不談了,直接大軍攻城,誰來擔責?
可韓非了解自己的師弟,他第一次作為使者出使,是其仕途的開端,必須帶功回國。
若是無功而返,不管秦國大軍能攻占韓國多少國土,都與其無關了。
他回國後,必然會被註上無能的標籤,仕途也就到此為止了。
這是李斯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所以韓非很痛快的給他下套,也不怕他生氣。
韓國君臣希望能通過與使臣談判消解兵戎,李斯這個使臣同樣也希望能通過談判立功。
雙方,其實都離不開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