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本章到處是敏感詞(1/2)
如何正確合法的ghs
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議會「不能立法…對言論自由的權利進行剝奪刪減」。
可最高法院曾裁定,法院認定是黃色淫穢的書籍和影片不在第一修正案保護之列。這就要求法院審看每一部電影以決定該影片中描寫的性活動是否出了格而具有黃色淫穢性質或者該片有足夠的文學價值,這種價值壓倒了它的傷害性。
這一審查過程使法院成為對個人的道德觀念和趣味進行檢查的書報電影審查機構。
對黃色淫穢物品來說,從來就不可能有一個客觀的標準。
是否黃色yin穢全看觀看者怎麼看待。
或如道格拉斯大法官有一次譏諷的
「就依觀看者兩條大腿根之間的反應而論。」
對這個人來說是黃色淫穢,對另一個來說可能是藝術,對其他人來說則又可能是瞎胡鬧。
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斯圖爾特曾經在判決一件中寫道「今天,我不試圖用聊聊幾筆就對我所理解的這類物品(硬核色qing作品)作進一步的界定,而且我從來沒有成功地用淺顯易懂的語言作過界定,但是!當我看到它時,我就知道是它!」
可是其他自稱知道如何分辨的法官們又各持見。
每位法官都對yin穢物品的定義有個人的看法,這些看法又很少寫入正式法庭裁定中去。
拜倫·懷特大法官的書記員們稱,他們的上司在決定一部電影是否屬於yin穢時依靠片中描繪X交的程度而定。
他們把這些稱作「bq的角度」規則。布倫南大法官的書記員們則把他的標準稱之為「軟傢伙」規則,即只要不是完全**就不算h色。
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以前認為描寫「正常的」性活動不管是多麼露骨,都受到憲法的保護,可是對「不正常」性活動,哪怕只是種暗示,也會使他勃然大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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