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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章 《煉獄》的真與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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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雷姆斯大笑:「這你可問對人了。這麼說吧。首先他丈夫查克確實是個混蛋,這點沒有疑問,我沒看過書,但我可以確定她書里對查克的描寫,你最好相信……可信度不低於99%。但問題是琳達也不願意離婚,實際上,她完全可以離婚,而且查克這膽小鬼,絕對會同意的,可她就是不離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活兒好?」某人心中嘀咕。

「其次,拍攝過程中查克就幾乎完全不在場,達米雅諾把他支走了,因為怕他看到琳達如此沉迷於『藝術表演』中,而導致嫉妒的發狂。」

「琳達,完全進入了角色。實際上,我們在拍攝之前就睡過,而且彼此都非常滿意,於是在真拍的時候,就更加那個了……」

愛德華:「可是琳達在書里說『因為她想報複查克,所以就開始和你逢場作戲……』」

「上帝,這是……這……」哈里·雷姆斯的聲音聽起來無比震驚「艾德,你要相信我,我可是能非常清楚的感受到當時琳達的情緒,很明顯她沉迷於此,並且異常享受!這是真的」

「當然,如果我是你,我肯定也這麼說,畢竟事關尊嚴,不是嘛……」某人嬉皮笑臉的打趣。

「艾德……這個,這個我我,我發誓!」

「okok,我知道,我知道,開玩笑的。所以你的意思是,琳達·拉芙萊斯小姐從頭到尾都在撒謊?這本書完全不可信?」

「是的,我和她睡了無數次,太清楚她的身體反應了。而且,你把這個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現在全米國都在不停的談論。琳達是個聰明人,日子也不算太好過,如果這個時候出版商找上門去,許給她一大筆錢,讓她『合作』,你覺得會是怎麼樣?」

「呃」愛德華無言以對,這是米國日常了。

乘熱出書賺錢,別管內容有多麼胡說八道,依靠出版商強大的市場營銷手段,總會有人(蠢貨)買單,而且有憲法保護言論自由這個帽子在,哪怕書中極盡造謠污衊之事,被噴得那位也無法通過法律手段來為自己討回公道。

那要報復怎麼辦?哥們兒/姐們兒你也出本書啊!痛斥對方對你的污衊!什麼你寫不來,沒事我們這兒有一流的寫手!都非常富有正義感的!

他們早就為你所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而氣炸了肺!

是的,我們不收你一分錢的代筆費!

而且書賣出去了,還分錢給你!

這是多好的事情,還不趕緊簽合同?!

如此一來,出版商就是真正意義上的雙贏!

合眾國這邊呢,保護了言論自由,維護了出版市場的繁榮,養活了大量的從業人員,外帶還能收稅,何樂而不為?

尤其是退役政客的回憶錄……哪叫一個精彩刺激,也算米國特色了。

考慮到琳達·拉芙萊斯的財務窘境(不窮也不會去拍片),哪怕她在書里說,他們拍攝的內景地是白宮或者國會山,瑟蒙德老爺親自執掌攝像機,尼克森看上去真的褲帶很鬆,也絲毫不會讓人覺得奇怪……

反正法律絕對管不到,但是不是會被人弄死……那個,就誰也說不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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