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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狂暴的摩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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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加州的暴力活動也開始進入無法控制的階段。

漢森和摩根的要文斗不要武鬥的策略就顯得非常符合資本主義大方向了,當然這是對內,若是對外的話,另當別論。

第二天也就是四月十號下午,愛德華就拿到了整整好幾大箱子磁帶,看數量少說也有幾百盤。

實際上這只是一部分,漢森覺得地下電台是個好主意,索性自己也留了不少磁帶,作為現場抽獎的獎品……

原本的獎品當然是葉子和LSD,當然如果觀眾需要也可以臨時換成梅太德林之類。

並且在西海岸漢森還獲得了新的玩具,甲基苯丙胺,在愛德華前世,這玩意算是相當普遍的d品了,但在1969年依然屬於剛被「發明」的高科技,並且其製作工藝和銷售渠道都非常活見鬼的掌握在地獄騎士手裡,就是那群身上紋著骷髏十字,赤膊穿著黑色皮馬甲,渾身掛滿各種銀光閃閃金屬鏈條,開著高握把哈雷機車的白人壯漢。

這些傢伙不知道為啥,忽然也開始對「革命」感興趣起來,不但參加活動,還擔任保安,把那些看起來像是條子的傢伙一把抓住扔到大街上……

總之,漢森走到哪裡,那裡就是出現各種d品,從巧茶鴉片到冰,應有盡有……

觀眾拿到獎品後興高采烈,於是立刻享受起來,台上台下青煙裊裊,而沒有抽的,則乖乖排隊去摩根推薦的證券經紀公司處開戶入金買入全美院線股票。

混亂與秩序的完美結合,仿佛水乳交融一般,讓漢森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現在錄音磁帶成了大獎,觀眾的情緒更加高漲,拿到磁帶就能在朋友圈中炫耀,更符合老美那虛榮的民族性。

另外一部分磁帶則被寄到芝加哥,薩曼莎在那裡有著廣泛的人脈管道。

六姐妹公司和伊蓮娜的公關公司投入全力運轉,開始到處派發。

這讓革命運動看起來有點像是x教傳教。

當然,大家這麼賣力都不是義務的,畢竟後面有著巨大的利益呢。

當愛德華的團隊全力開始運作的時候,之前悶聲發大財的策略自然被打破。

雖然是個臨時班子,但成員都是社會中堅力量,他們的一舉一動根本瞞不過有心人。

沙克·海恩和尼古拉斯·莫耶維奇也開始坐不住了。

磁帶被大量散發,同時也引起了大量的私下翻錄。

漢森的演講煽動力較之前不可同日而語,尤其是梅爾·菲斯特公開在媒體上嘲笑卡爾·賴特的取向,這是實打實的嚴重政治不正確。

漢森原本就打算要徹底妖魔化這貨,他和摩根分工合作,他負責「人格暗殺」-把梅爾·菲斯特說出是小丑是騙子是吸血鬼-好像都是實話。

先把這傢伙徹底抹黑,讓聽眾對其產生足夠的厭惡,這種主觀性上的思想會讓之後摩根的工作變得簡單-後者只要稍微提供些論據論點,就能說服觀眾心甘情願的掏錢跟著買入股票。

這樣做的優點是省時省力,如果按照卡爾·賴特在教程,從數據內部勾稽關係來證明梅爾·菲斯特的看空純粹是扯淡,也不是不行。

但扇動效果會大幅度降低,畢竟需要投影儀和幻燈片,而且涉及到複雜的財務知識,普通人看不懂或者懶得看,用數據說服顯然是事倍功半。

但若是直接煽動情緒,把梅菲斯特先生刻畫成一個十惡不赦的傢伙,買入全美院線不但能賺大錢,還能替天行道。

那可就太對群眾的胃口,執行正義還能發財?

不跟著走還是人嗎?

對的起建國先賢和星條旗嘛?

「我們買入的每一股股票都將成為釘入梅菲斯特心臟的木樁和銀子彈!」漢森顯然是修辭大師。

同時,作為卡爾·賴特的夢中情人(其本人並不知情),他對前者被公開羞辱感到極其憤慨,在演說中不遺餘力的痛罵梅爾·菲斯特,並罕見的號召大家發動給「紐約媒體寫信」運動。

看起來是不是挺眼熟?

是的,在伯格曼案件中紐約州資深國會參議員安德魯·珀西老爺就是這麼幹的,為此造成了巨大影響,讓伯格曼成為「全紐約最邪惡的人」……

雖然這倒霉蛋距離邪惡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至少伯格曼可沒想出「糖爹」這種傷風敗俗的缺德主意來拉皮條斂財。

但不也並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了麼?

嗯,廣大熱心公益事業的公民紛紛為他的死而大肆歡呼,感慨上帝終究沒有拋棄正義,讓對惡人的審判提前到來……

漢森本著「參議員老爺用的我用不得?」的思想,虛心向大佬學習。

並且在實踐中做的更好-

-向現場觀眾派發鉛筆信紙,大家隨便寫上幾句後就收走,然後裝進事先開好的信封中,花上兩美分,然後紐約各大媒體的對外部門就頭痛去吧。

有了信件抗議,當然還要電話抗議。

雖然長途電話挺貴的,但漢森是什麼人?

艾比·霍夫曼的高足,掌握著全套的盜打方法,隨著他到處流竄演講,越來越多電話抗議讓紐約媒體甚至紐交所都感到委屈「你們罵梅爾·菲斯特,幹什麼騷擾我們?」

更要命的是,這些機構的電話接線員都受過嚴格培訓「絕對不允許掛客戶的打入電話……」

這還不算。

伯克利的學生們在聽完漢森和摩根的演講後,充分發揮革命傳統將武勇和智力結合在一起,又發明出更缺德抗議方法。

首先,他們攻占了一間學校的辦公室。

當然是趁著國民警衛隊被調走的時候,反正校園警察保安包括教授們知道,最好別和這群瘋子對著幹,遠遠見到學生大軍裹著滾滾d麻青煙襲來,立刻敵進我退,好漢不吃眼前虧起來。

學生們占領辦公室後,倒也不打砸搶,而是趴在電傳打字機上,輸入各大媒體的電傳地址,然後開始發送內容冗長的抗議信。

當實在想不出新的內容時——實際上這時候信件長度已經超過20英尺長的捲尺了,可20英寸怎麼能夠觸及那些邪惡媒體的靈魂呢?

此時米國大學生優秀的人文素養以及伯克利大學文理雙修的優良教育傳統就發揮出來。

從艾倫金斯堡的《嚎叫》,傑克·科魯亞克的《在路上》,鮑勃迪倫的《答案在風中飄蕩》,統統成為抗議信的一部分,最後乾脆有人搬來《莎士比亞全集》和《聯邦黨人文集》。

這種套路簡單易學,既沒有打砸搶也沒有伴隨的暴力破壞。

唯一的缺點是,校方之後得付出一大筆電傳信道租用費。

但話說回來,這和破壞學校資產造成的損失比起來,那就太微不足道了。

所以,校方發現這群麻煩份子竟然轉了性,守著個小小的電傳打字機和還是新生事物的傳真機就滿足了,頓時大喜過望,乾脆就懶得管了……

先進經驗很快從伯克利流傳開始,伴隨漢森「御音放送」的磁帶向整個加州乃至西海岸擴散,最終橫跨合眾國,又回傳到了紐約……

紐哈芬大草坪上的學生們頓時覺得與有榮焉,羅賓斯·紐斯和賈森·貝克兩位第二國際急先鋒,暫時和第四國際捐棄前嫌同流合污起來。

雖然對於盜打長途和強占電傳打字機這種方式有些不滿,畢竟這依然伴隨著一定程度的暴力和違法行為,與第二國際向來「溫文爾雅」「恪守法律」的做派有衝突,但既然不是直接打砸搶,那加入也就加入吧。

畢竟申請資金的時候,也得有內容好寫,若啥事兒都不敢,人家憑啥給經費?

於是耶魯也行動起來。

反正有全套的執行方案,照著辦就是了。

當然也有改良,比如發送的內容以高院判例為主,盡顯耶魯法學大宗師的派頭,從1803年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此案一舉奠定了司法權為三權之一的國體-實際上在此之前沒人把高院當回事,甚至大法官都這麼認為的-這個判例是每個法科生心目中的耶路撒冷,自然是要大力宣傳。

至於馬洛卡訴馬里蘭州,田納西州訴約翰·斯科普斯案、合眾國訴艾倫·波爾案、總檢察長訴約翰·彼得·曾各案當然是應有盡有。

並且耶魯學子們表現出了良好的法學素養和法學基本功,這些辭章華美邏輯清晰但在外人看來冗長無比的判詞,他們都是直接背誦出來,根本沒有去翻看判列集,這讓電傳的發送速度大大加快……

至於剛剛出爐的布蘭德伯格訴俄亥俄案當然也在發送之例,雖然其判詞的宗旨是開放言論保證公民有胡說八道的,似乎和學生們對梅爾·菲斯特的最新指控不甚相符,但誰在乎呢?

學生們懶得看,難倒電傳打字機那頭的收信者就會看嘛?

這是形式,文明的抗議形式。

看上去像惡作劇,實際上卻是憤怒的發泄-在避免暴力行為發生的同時儘可能的吸引媒體的注意力(是的,受害者就是媒體,他們想不注意都不行)。

這玩意充滿著艾比·霍夫曼的智慧,以至於後者在等待判決期間,看到相關報導的時候激動的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純潔的淚流滿面:坐牢不要緊,只要主義真,判了霍夫曼,還有後來人!

不光是學生,民權運動份子也開始了行動。

當然他們好像沒辦法攻占電傳打字機,但其中很多人都是社畜,在公司可以適當摸魚,通過公司的電傳打字機/傳真機表達一下自己的抗議之情,尤其是在下班後,這批人借著加班的名義瘋狂的通過電訊方式去騷擾紐交所和各大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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