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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為自己辯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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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師剛這麼說完,還沒等法官做出決斷,姜小寶便立即舉手請求發言。

法官同意後,姜小寶道:「我剛才所說的並不是不相干的問題,任何事情都有因果,原告丟棄自己親生女兒、涉嫌謀殺是前因,我挽救了她女兒的生命並收養她是後果。這怎麼能說這兩件事不相干呢?」

聽了姜小寶的辯駁後,法官宣布道:「原告方反對無效。現在原告方可以繼續發言。」

法官的話說完,原告方律師看了看陳青嵐夫婦,然後才開口道:「即使剛才被告說的話和本案有關,但我們這是法庭,一切決斷都必須以法律為準,按法律規定,原告確實沒有權利撫養姜語嫣。」

「因此,原告方請求法庭取消姜小寶對姜語嫣的收養權,以便於姜語嫣被其他合法人士收養。」

原告律師說完這些,嘴角微動的看著姜小寶,似乎在說:「我們無法要回孩子,你也別想再收養她。等這孩子被送入福利院,我們有的是辦法再把這孩子弄回來。」

姜小寶此時怎能不明白原告律師的想法,他連忙再次舉手請求發言道:「審判長,各位陪審員,雖然按法律規定,我無權收養姜語嫣,但我確實已經把這個孩子當我的親閨女來養了。」

「從這孩子出院到現在已經差不多快三個月了,這三個月以來,我將這孩子照顧的非常精心,她在我的精心照顧下,從來都沒積食過,更沒感冒發燒過。」

「為了讓她不生病,我還特意學習了小兒推拿,準確的掌握著她的吃喝拉撒。」

「我為了賺錢給他買奶粉,每天晚上都會抱著她去外邊擺攤,只要我需要出門,我都不會把她一個人留在家裡。」

「我會抱著她出門,而且背後都會背著一個背包,裡邊隨時都準備著奶粉熱水、紙尿褲等她需要的東西,時刻保證她能吃得飽,睡得乾爽舒服。」

「可以說,姜語嫣長這麼大,一直都是在我的懷裡長大的。如果我這樣精心照顧她、呵護她都沒有權利撫養她的話,那還有誰有這個權利?還有誰能做的比我更好?」

「雖然我還不滿十八歲,但已經在社會上闖蕩好幾年了,我知道生活的不容易,更知道養一個孩子的不容易,但我不怕。」

「自從我決定幫這孩子籌錢治病的那一刻起,我就下定了決心,無論以後如何艱難困苦,我都會全心全意的將這孩子養大,這是我自己的決心,也是劉奶奶臨死之前的囑託。」

「既然我給了她第二次生命,那麼她就是我的親生女兒,除了我,沒人比我更有權利撫養她。請審判長和各位陪審團給我這個為這個女孩付出的機會。」

姜小寶聲情並茂的一下子說了這麼多,竟然把審判長和陪審團等人都聽的有些動容,的確,能為一個陌生的孩子付出這麼多的年輕小伙子,他一定是值得託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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