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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54章 草原來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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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太中大夫行將告老,朕以為,其同南越所達成之盟約,或當毀之。」

勉強按捺住抽搐的嘴角,劉弘便以一個意料之中的開場白,開啟了這次君臣奏對的戲肉部分。

聞劉弘此言,張蒼也是流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面容,暗自點了點頭。

——陸賈和南越達成的外交協議,何止是要撕毀?

直接把那份外交協議拿出來,當做漢室對南越開戰的大義旗幟都不為過!

從理論上來講,漢室和南越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

——如今統治華夏大地的漢室,與前秦殘餘勢力之間的關係處理;以及漢室中央對外藩的外交策略。

須得一提的是,與處於分封制巔峰期的周王朝不同,自漢室開始,分封制度多出了一種新的,與宗親諸侯截然不同的群體:外藩。

在周王朝,分封制主要是以姬性王族,去遙領一塊尚不屬於王朝統治的土地。

例如說,某位姬姓王族被封為了『草原王』,就等於其王位合法性,得到了周政權的認可。

但實際上,這裡的實際封地——『草原』,卻並不在周王室統治之下,周王室也不會幫這位『草原王』,把整個草原打下來。

說白了,這就是華夏歷史上最原始的畫大餅。

——我把你封為草原王,就是說:只要你能把草原打下來,那得到的土地就全是你的,我給你背書!

而這一手超強的畫大餅技術,並非是周王朝的專利——從遙遠的虞朝,再到夏、殷商,以及東、西兩周,這都是古華夏政權對外擴張的核心動力!

也正是靠著這一點,華夏文明才從虞朝時,領土不過方圓百十里的彈丸之地,一點點擴張成為了東周末期諸侯數百、轄土千萬里的遼闊厚土。

而這種『畫大餅』式的分封,在絕大多數時候,都是以王室皇族成員作為對象的。

就好似周王朝一樣:最開始得封的上百諸侯,無一不是姬姓皇族。

通過這種形式,亦或是漢室這般『直接封你為xx王,土地也完整交到你手裡』的形式獲封的區域統治者,就被籠統的稱之為:內藩,亦或是諸侯。

那與之對應的,就是外藩、屬國了。

——如早在漢室建立之前,就已經存在於周邊地區的外族,如夜郎、滇國這樣的西南夷小國,在恭敬的承認漢室的宗主地位,並接受漢室『夜郎王』『滇王』的敕封之後,就可以被稱之為外藩。

『外藩』在漢室可能還不常見,或者說,不那麼為人所熟知,但在後來的盛唐,這種情況卻是司空見慣。

——『萬邦來朝,八方來儀』之說當中,每一個派使者到唐都長安朝貢的政權,理論上都可以被稱之為唐的外藩。

而漢室和南越之間的友好相處,是建立在南越承認劉漢政權的合法統治地位,承認自己屬於『外藩』,而非是『前秦殘餘勢力』為前提條件的。

說白了,就是認可『漢尊越卑』『漢君越臣』的上下統治關係——哪怕只是名義上的。

在過去的數十年當中,趙佗也確實是以此,作為南越的外交方略:尊漢室為宗主國,接受漢室『南越王』的敕封,承認南越屬於漢室的外藩。

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趙佗割據嶺南,卻不向漢室中央負責的局面,才能得到一個相對合理得解釋——外藩與內藩最大的區別,就是對宗主國只負有『朝貢』的義務,宗主國對外藩卻並沒有政治干涉的權力。

自漢室鼎立,南越割據的問題出現在劉邦面前,並通過陸賈出使得到初步解決時開始,漢室和南越之間,便一直維持著『宗主國與外藩』之間的外交關係。

準確的說,是漢室中央對南越的理論統治關係。

如南越每年往長安送點象牙、金玉之類的土產作為『貢品』,漢室再回些絹布糧米作為回禮,再象徵性的留個南越質子之類的。

而陸賈此次出使南越,與趙佗達成的外交協議中,最讓漢室無法接受的一點,也正是於此有關。

——根據趙佗回復的『國書』,陸賈代表漢室允諾:南越不再需要遣質子於長安,且不需要再進貢!

而作為『讓步』,趙佗答應『依舊承認漢室宗主國的地位,承認南越為漢外藩』,且承諾『不復行稱帝事』。

光這兩條,就足以讓劉弘怒髮衝冠,看都不看,直接把整份『國書』撕碎!

——唯名與器不可假人!

漢室難道缺趙佗送來的那幾根象牙,亦或是幾十斤黃金、玉石?

還是覺得趙佗的兒子們都實在太有趣,才非要留一個在長安?

漢室要的是態度!

要一個外藩、屬國,對宗主國的順從態度!

對於外藩、屬國,宗主國本來就沒有對內藩、諸侯那般強大的影響力;唯一能得到的,也就是一個恭敬順從的態度,和理論上的『無條件支持』。

要是連這點態度都沒了,那漢室這個『宗主國』地位,還能留下什麼?

更何況是南越,這麼一個涉嫌『前朝殘餘勢力』的政權,在失去這點象徵意義的恭敬態度之後,對漢室還能有什麼向心力?

別說為了政治需求,光是出於宗主國的尊嚴,劉弘就不可能允許任何一個外藩、屬國,從自己這裡得到『不朝』『不貢』『不質子』的特權。

更不用說趙佗那封『國書』中,玩的那些幼稚的文字遊戲了。

尤其是趙佗學著冒頓,寫下的那句『五嶺以北,皇帝治之;以南,王治之』,更是讓劉弘氣不打一處來。

——這是劉弘求著趙佗別稱帝,還是趙佗恩賜劉弘呢?

要知道陸賈出使南越的背景,是在淮南王劉長差點率軍打進南越腹地的情況下,南越乞和!

說白了就是趙佗扛不住揍,決定『投降輸一半』!

好傢夥,劉長都快兵指番禺城,才換來趙佗『低頭認錯』『祈求饒恕』的態度,結果可倒好,陸賈在南越待了半年,就變成『劉弘求趙佗別再稱帝』了?

看看陸賈帶回來的那份外交協議,條款有沒有一點『為了不讓趙佗再稱帝,漢室願意付出任何代價』的意味?

這,就是劉弘不惜雷霆大怒,絲毫不給陸賈那麼一個花甲老人留體面,甚至召集學術界『殺人誅心』的原因。

——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君王的威儀、政權的尊嚴,高於一切!

或許在此時的漢人看來,陸賈出於『養寇自重』的心裡,在出使南越途中收受金銀財物,只能說是『略失小節』。

但在劉弘看來,陸賈此番作為,幾乎不亞於背叛國家,背叛民族!

陸賈同趙佗達成的外交協議,屬於絕對意義上的『犧牲國家利益,以換取個人利益』!

在這樣的認知之下,劉弘後續對陸賈的處置,也就是題中應有之理了。

正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

只有讓陸賈因為自己的行為,受到令人無法接受,也無法想像的巨大代價,才能使得漢室將來的外交官們,能時刻牢記自己的使命,牢記國家對自己的期盼。

從這個層面上來說,劉弘對陸賈『殺人誅心』,甚至不惜禍及整個魯儒一脈,讓一整個學派身陷『大義有缺』的輿論漩渦,並非是出於憤怒,而是有更多『殺雞儆猴』的意味。

既然此次漢-越外交的主要負責人陸賈,都因為此次外交而被『殺雞儆猴』了,那相應的外交成果,自然也要全面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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