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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化身「瘋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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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光伏領域在給材料命名的時候,如果出現材料原名+數字的形式,通常都是某種材料的原作者,為了命名簡便才會使用的。

比如學妹的H系列、J系列給體材料,很少有其他人代為命名的情況出現。

當然,真的出現了也沒什麼,就是一個名稱罷了。

就算是同一個材料,也可以有不同的名稱。

比如PCE10,不同課題組對其命名都不統一,除了常見的PTB7-TH外,還有PTB7-Th、PTB7-th、PBDTTT、PBDTTT-E-T等一系列名稱。

因此,名稱並不重要,重要還是材料名稱指代的分子結構。

於是,許秋翻到第一張圖片,看了眼分子結構,給他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分子怎麼和我們開發的ITIC-Th這麼像呢」。

因為ITIC主鏈D單元上面有七個共軛稠環,兩邊A單元上還有兩組四個共軛環,側鏈也有四個,非常複雜。

所以哪怕許秋是ITIC的開發者,也要多看幾眼才能確認其分子結構基於ITIC,到底發生了哪些變化。

在仔細觀察分子結構過後,許秋發現這ITIC2還真的就是ITIC-Th,分子結構一模一樣,只是名稱叫法不同罷了。

再一看器件效率,只是勉勉強強的做到了10%,難怪只發了JMCA,效率不達標啊。

然後,許秋翻到首頁,看了眼作者和單位。

好傢夥,居然是老熟人,港大的嚴虎課題組,之前許秋「搶」了他們的PCE11,拿了一篇AM。

現在不知道對方是故意過來撞結構的,還是無意的,就這一篇文章也說不準。

畢竟,撞文章在科研圈裡也是很常見的事情。

尤其很多領域都是有固定套路的,分子結構的改良手段,來來回回就那麼幾種,多個人想到同一種改良手段導致分子結構重複,也是很有可能的。

因此,在一個行業里沒有產生明顯熱點細分領域時,大課題組之間通常會形成默契,各自研究一個細分領域,不輕易變動,這樣就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大課題組之間撞車,導致重複勞動。

反正,只要不是故意搞針對,撞文章都是可以接受的,各憑本事嘛。

可如果故意針對,就比較噁心了。

比如,我們瞅准你們要搞一個大文章,並猜到了對應的分子結構。

考慮到大文章準備時間通常都比較久,半年、一年都很正常,那麼我們可以快速出來一篇文章,和你們的分子結構一毛一樣。

然後性能做的可能不是很好,表徵也不全,這都無所謂,就直接灌水發在SCI三區、四區上面,搶在你大文章投稿前快速發表出來。

這種情況一旦發生,你還真拿別人沒太大的辦法,因為無法證明別人剽竊了你的創意,況且也不一定就是真的剽竊了,人家就是碰巧碰上了也有可能。

最終的結果,雖說不一定會影響你大文章的發表,因為這種情況下,兩篇工作不可能完全一致,且你的體系性能更好,文章正常發表還是有機會的,但如果審稿人拿這一點去攻擊你文章的新意,還真是一個痛點,很難迴避。

因此,在科研圈一般也不太會給自己樹立太多的「敵人」,最多老死不相往來就是了,通常不會做的太絕。

萬一真的把人惹毛了,化身「瘋狗」,一直追著你不放,那種滋味真的是一言難盡。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物理學、數學、計算機科學與生物學的論文,可以提前掛在arXiv網站上,這樣就能規避這種情況的發生,而材料學、化學相關的論文一般不會這樣做,至少在有機光伏和鈣鈦礦領域裡,許秋沒有看到有這樣的先例。

arXiv是由康奈爾大學運營維護的一個非盈利的資料庫。

由於免費,學術研究人員可以在其他頂會或者期刊沒有錄用之前,將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發布到該平台上,一方面是為了擴大宣傳提升自己的影響力;另外一方面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科研成果,因為無論會議和期刊從投出到最終可以檢索,都需要長時間的等待,很難保證期間自己成果不被別人剽竊,arXiv可以證明論文的原創性。

這就類似於「占坑」,我的文章還沒有被正式收錄,但已經有了關鍵性的進展或者文章已經投出,就先到arXiv上聲明這個想法是我最先提出來的,這樣即使其他人提出了相同的想法,只要發布時間晚於我,就無法撼動我首發者的地位。

在數學、物理學這類的涉及建模、證明,也就是可直接複製其他人成果的領域裡,arXiv還是有很大意義的,因為剽竊的成本幾乎為0,直接照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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